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功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是十大最常见刑事犯罪中的第九名。但可以毫无疑问的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数量远高于被查处的企业数量。因此,实际可能实施这一犯罪的单位或个人比数据显示的还要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几个特点。首先,犯罪数额极其巨大,往往是天文数字,因此相应的刑期也非常触目惊心。其次,关联犯罪由各个环节组成,一旦集中查处,就会牵扯出很多上下游企业。第三,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此类犯罪发生的频率越高。江、浙、沪地区占该犯罪总数的近一半。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05条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税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虚假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税款抵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罚金元但不超过20万元;纳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虚缴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以上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虚缴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缴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其他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税款抵扣的行为,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允许他人为自己虚开、或者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之一。虚假问题。
构成要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侵权的客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和国家税收征管系统。
二、客观表现是没有购进、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接受应税劳务,而是为他人、为自己、为自己、为自己、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购买或销售商品或提供或接受应税服务。为他人、为自己提供服务、让别人为自己做、介绍他人虚开数量、金额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第三,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第四,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一般具有营利目的。但“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本罪的主观必要条件。
量刑标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自1995年10月首次明确规定以来,已多次变更。1996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此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取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死刑。 2018年,由于以往定罪数量较少,2018年22日颁布了新的量刑标准,定罪数量有所增加。
现行有效的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号(法[2018]226号)规定:
新司法解释出台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号(发机[2002]30号)第三条实施规定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发票,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50万元以上的。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05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报税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以刑法第205条规定的“数额巨大”论处。 ”。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不起诉率仍然较高。在公诉文书资料检索中,我们可以发现: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不起诉率较高,且逐年上升。事实上,这从司法实践中此类犯罪的处理中就可见一斑。一般来说,不起诉案件大多涉及初犯、金额小、有自首情节、税款全部退还。这种情况是为了国家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防止简单办案、机械司法,避免企业因单一犯罪行为而破产,努力在打击犯罪与维稳之间找到平衡点。促进发展。
典型案例
【案例1】
(案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6)高刑霸字第51732773号刑事裁定书)
2004年,被告人张某强与他人合伙创办个体企业龙骨厂,由张某强负责生产经营活动。由于某龙骨厂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向采购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张某强以他人创办的鑫源公司名义签订了销售合同。 2006年至2007年,张某强与6家公司签订了轻钢龙骨销售合同。采购单位将货款汇至鑫源公司账户。鑫源公司还为上述六家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53张,价税合计4,457,701.36元,税额647,700.18元。某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事实,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某州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张某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法定刑以下判处张某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张某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各州、市人民法院依法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强以其他单位名义签订销售合同,该单位收取货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收的目的,也没有造成国家税收的损失。该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某州、某市人民法院认定张某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适用法律错误。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和撤销某州、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该案经某州、某市人民法院再审后,依法宣告张某强无罪。
【案例2】
(案例参考:2020年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张某某作为海宁XX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真实交易情况,通过叶某某、朱某某、葛某某(均分案办理)介绍一事后另,允许陈某某(另案处理)控制的浙江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为海宁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81张,价税总额为8333027.84元,税金743038.19元。元。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获准抵扣。案发后,海宁XX贸易有限公司已缴纳全部税款和滞纳金。
检察院认为,未起诉单位海宁商贸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允许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743038.19元,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该公司已偿还所有税款和滞纳金。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决定对海宁商贸有限公司、张某某不起诉。
案例研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非犯罪的界限比较明确,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任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都可以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且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于定罪基本没有争议。但我们也能明显感觉到,国家正朝着加大查处范围、放松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罚的方向发展。更重要的考虑是挽回税收损失,同时避免对企业造成致命打击,从而影响经济。
这种趋势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与案例一一样,不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且未实际给国家造成损失的情形,排除在本罪范围之外。事实上,我们不能从法律层面得出这样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将此案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质上,它起到了类似于司法解释的纠正作用,纳入了一些没有造成危害但符合刑法规定的增值税虚假申报的案例。排除专用发票罪规定的行为,防止肆意攻击对经济造成影响。
另一个趋势是量刑。司法解释加大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量刑力度。与此同时,我们看到不起诉率也在上升。案件2是2020年的案件,对于税款达到70万元以上、发票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案件,检察院也决定不起诉。对比以往的不起诉案件数量,我们也可以明显感觉到,不起诉案件数量也有所增加。
同时,2020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号,其中第六条规定,“要注意一般涉税违法行为与以诈骗国家罪为目的的涉税犯罪的界限”。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出于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造成税收损失的,不按虚开专用价罪处理。加开税务发票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必要时,将移送税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不以骗税为目的,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不是为了抵扣税款。例如,案例一,交易真实,且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有资格单位的名义开具,本身并非以抵扣税款为目的,实际上并没有造成税收收入的损失。实践中也存在为了获得补贴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已全额缴纳税款的情况。这种主观恶性并不严重,也没有造成损失,通过上述意见,显然属于非犯罪行为。该意见进一步强调,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目的是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与案例1相比,进一步强化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和非犯罪范围,避免过度处罚违法税收行为对经济造成过度伤害。
预防建议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防范更多的是意识层面的,而不是制度层面的防范。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不为他人作虚假陈述或者要求他人作虚假陈述,就不存在违法风险。然而,我们在实践中从更多企业家那里听到的是,虚拟开业是一种普遍现象,因此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过,我们要提醒企业家的是,虽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减轻量刑的趋势,但每年案件数量的增加,充分说明了打击范围的扩大。因此,我们希望企业家不要心存侥幸,规范金融体系,以免酿成大祸。
首先,企业家需要树立规范意识,转变治理理念。由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的情节非常清楚,防范措施也非常明确。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这是做还是不做的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以往未经查处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今后将很难逃脱制裁,尤其是随着科技手段的发展。及时转变观念,是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最必要的第一步。
用户评论
枫无痕
这标题有点吓人啊!企业家不容易,虚开增值税发票到底怎么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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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り。薆情海
企业家要小心啊,这发票问题可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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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扎心
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家要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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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吟凤
这个标题有点太绝对了,难道企业家就一定逃不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罪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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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婞褔vīp
企业家要如何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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ー半忧伤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很大,企业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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灬一抹丶苍白
这篇文章提到了企业家十宗罪,虚开增值税发票是其中之一,感觉还挺重要的,要认真学习一下。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嗯咯
看了这篇文章,我对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了更深的了解,感觉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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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怅惘。
企业家要如何规避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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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是老师的私生子
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家一定要注意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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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到伤肺i
企业家应该如何规避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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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已封鞘
这篇文章对企业家来说太重要了,一定要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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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О清风挽发oО
企业家应该如何避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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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不爱了
感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很大,企业家要小心!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摇划花蜜的午后
企业家要加强风险意识,避免虚开增值税发票!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屌国女农
这篇文章真是警示性十足,企业家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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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念
企业家如何合法合规地经营,避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微信名字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后果很严重,企业家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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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染
这篇文章对企业家来说真是醍醐灌顶,太重要了!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非想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真的很大,企业家一定要注意!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不识爱人心
企业家要如何才能避免虚开增值税发票?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