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增值税!免个人税!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公布!所有这些收入都可以减少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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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个人税!免增值税!

免增值税!免个人税!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公布!所有这些收入都可以减少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刚刚明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现将法律援助补贴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1、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领取的法律援助补助费,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发放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享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报酬免税申报。

三、司法行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年度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前,交换享受法律援助补贴人员的涉税信息。

四、本公告所称法律援助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团体组织,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人员免税申报,并报送接受法律援助人员的相关信息对司法行政部门的补助。

五、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发布前已征收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的,已征收的增值税可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在以后纳税期间应缴纳的税款或退还的税款。纳税人已向采购人开具发票的,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回专用发票后申请免税;本公告发布前已征收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退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22 年8 月5 日

同时,我们在这里为您总结了个人免税和增值税最新最常见的情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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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缴税了!

即日起,这34种情况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非工资薪金的补贴、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所得,不征税:一孩补贴;育儿补贴;交通补贴、误餐补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根据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在城市或者郊区因公务,不能在单位就餐或者返回工作场所的,如果他确实需要外出就餐,他将按照实际错过的用餐次数收费。按照标准领取的餐费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些单位以误餐补贴名义向职工发放的补助、津贴,应计入每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2、公务车辆、通讯补贴收入中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的规定:个人因公务车辆和通讯制度改革而获得的公务车辆和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工资薪金”收入项目计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地税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备案。

3. 福利费(生活费)免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免税福利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提取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的规定,生活补助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者原因,给纳税人或其家属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的补助。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费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

4. 救济基金和养老金免税

根据第四条第《个人所得税法》款规定:救助资金和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救助资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个人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工伤保险待遇免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1.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费、工伤医疗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出工伤补助费等。城镇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领取福利金。医疗交通费、食宿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日常护理费等,以及职工近亲取得的丧葬补助费、扶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费如果员工因公死亡,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等待。 ”

6.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税

财税[2006]10号: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准予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扣除的范围不得超过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7.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

财税[2006]10号:个人实际领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和原提取存入的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8.生育津贴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妇女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生育所获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者其他生育保险津贴和补贴县级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的。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助、津贴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4 条规定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国家统一发放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高级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国务院。

10.退休金、退休金等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4 条规定免税。具体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安置补助费、退休金、基本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离退休金、离退休生活补助费;

11、高级专家在单位延长退休年龄领取的补贴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已达到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享受特殊待遇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院士)享受国家颁发的政府津贴)、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为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2、科技人员转岗现金奖励减少50%

财税[2018]5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从科技人员取得的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可减少50%计入当月科技人员。 “工资、薪金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暂不征税。

国税发[1999]125号: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将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折算为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4. 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的工资津贴免税

财税[2007]93号:亚洲开发银行向经亚洲开发银行确认为雇员的中国公民或国民(包括为亚洲开发银行执行任务的专家)支付的工资和津贴亚洲开发银行的人员或执行项目的专家,其取得的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的相关工资、津贴和其他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15. 军事调动费、复员费和退休金免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税规定第六项:军人转业费、复员费、退休金;

16.军人十三项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14号)规定: (1)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贴;夫妻分居补贴;对工作、生活无困难的军属家属给予补助;独生子女的医疗保健费用;儿童保育补贴;在机关任职军人上述公务服务费用(保姆费用);军粮价差补贴属于军队干部免税项目,或者不属于个人收入的补贴、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暂不征税的补贴、津贴有五类:军人专业津贴;对军队设立的困难地区给予补助;专业补贴;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和食品补贴。

17、退役军人一次性退休金、一次性经济补贴免税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对个体户退役士兵,军队发给一次性退休金,一次性退休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贴,经济补贴的标准和支付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休福利、一次性经济补贴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18.远洋船员餐费

国税发[1999]202号:由于船员伙食费用于集体伙食,不支付给个人,特殊情况允许此项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应税工资、工资收入。

十九、远洋海员个人所得税半年减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7号:远洋船员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航行累计满183天的,其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率50%。

20.疫情防控补贴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按照政府规定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临时工作补贴、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的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贴和奖金标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工作补贴和奖金参照执行。

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该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延长至2023年底。

21.单位发放的预防COVID-19的防护用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单位向个人发放的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含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此项优惠政策延长至2023年底)

22. 外交人员收入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第八项:各国驻华使、领馆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免税的收入;

23.外国人八类补贴免税

财税字[1994]2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外籍个人取得的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以非现金形式或以实际报销、洗衣费的形式。 (二)外国人按照合理标准获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合理部分,须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24.特定来源的外国专家的工资免税

根据财税字[1994]20号规定:外国专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世界银行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二)联合国直接派来我国工作的专家;

(三)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四)受援国派往我国从事国家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五)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不满两年的文化、教育专家,其工资、薪金由国家承担;

(六)中国高等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不满两年的文化教育专家,其工资薪金由国家承担;

(七)通过民间科研协议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由所在国政府机构承担。

25.海外人才税负补贴

财税[2019]31号: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员(含香港、澳门)按个人所得税差额给予税收减免内地与香港的所得税负担。台湾地区,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6、奥运相关外国技术官员免税

财税[2017]60号:北京冬奥组委邀请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测试赛期间临时来华从事奥运活动的外籍顾问、裁判员和其他外籍技术人员相关工作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组委会官员取得的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27、西藏的补助、补贴免税

财税字[1994]021号:从西藏自治区取得的困难边远地区津贴、浮动工资、工龄附加工资、安置补助费、退休人员建房补贴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6]91号:在西藏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享受西藏特殊津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8.各省确定残疾孤儿、烈士收入的减税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和老年人;烈士的收入。

29. 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城镇住房保障户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本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0、因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收入3倍以内的一次性补偿部分免税

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获得一次性补偿性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生活补助等补贴)。本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收入三倍以下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倍的部分,不计入当年综合收益,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31. 一次性破产和解费免税

财税[2001]157号: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的,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2、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所得税

财税[2016]101号:非上市公司授予公司职工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适用递延所得税政策,即员工可以获得股权激励时,可以暂时不纳税,税款将递延至股权转让。

33、职工个人取得具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的,暂缓征税。

国税发[2000]60号: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相关资产可以量化到职工个人。对企业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所有权的量化资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十四、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领取的法律援助补助费,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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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增值税! 2022年最新增值税优惠

我一次性给大家总结一下!

一、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代收代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2022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减按3%税率,免征增值税!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四、生产性和日常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五、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间至文件发布之日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6.对留存税收抵免实行大规模退税!

要点:

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税”。从2022 年7 月的纳税申报期开始,现有保留的税收抵免。”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留存税款”。

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增值税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政策在原3个月基础上延长6个月。

用户评论


疲倦了

哇塞!国家税务总局这波操作太给力了!免增值税、免个人税,这简直是利好消息!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箜明

终于等到国家减税了,希望以后能更多地减轻老百姓的负担。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情字何解ヘ

免税政策,真是太棒了,这下可以省下一笔不小的开支了。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你tm的滚

国家税务总局终于出手了,这下可以安心赚钱了。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笑叹★尘世美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免税政策,真是好消息,太开心了!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爱你心口难开

国家税务总局这次真的给力!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北朽暖栀

减税政策,真是太实惠了!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自繩自縛

国家税务总局真是太贴心了!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笑抵千言

减税政策,利国利民!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青楼买醉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税政策,简直是天大的好消息!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苏莫晨

减税政策,真是太及时了!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tina

国家税务总局减税,真是太让人惊喜了!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傲世九天

国家税务总局的减税政策,真是太人性化了!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清羽墨安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免税政策,真是太振奋人心了!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点一点把你清空

减税政策,真是太实用了!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空巷

国家税务总局的减税政策,真是太给力了!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隔壁阿不都

国家税务总局的免税政策,真是太棒了!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鹿先森,教魔方

减税政策,真是太让人激动了!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爱情的过失

国家税务总局的减税政策,真是太令人期待了!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情深至命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减税政策,真是太让人欢呼雀跃了!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等量代换

国家税务总局的减税政策,真是太值得点赞了!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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