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18日,州药物管理局局的审查和批准于1999年6月18日,州药物管理局命令[9号]宣布将于1999年8月1日生效)
第1章一般规定
第1条此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的。第2条此规范是药物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它适用于整个药物制备生产的过程以及影响原材料生产中成品质量的关键过程。
第2章组织和人员
第三条制药制造商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应清楚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经理和技术人员,具有与药物生产兼容的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和组织能力。第4条负责药物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企业人员应具有大学或相关专业的大学学位,在药物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具有经验,并负责实施此规范和产品质量。第5条,药物生产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的人应拥有大学或相关专业的大学学位,在药物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具有实际经验,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并处理药物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的实际问题。药物生产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不得相互共同服务。从事药物生产操作和质量检查的第六条人员应接受专业的技术培训,并具有基本的理论知识和实用运营技能。从事高生物学活动,高毒性,强烈污染,高敏化和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查人员应接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第7条: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对从事药物生产的各个级别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评估。
第三章工厂和设施
第八条制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干净的生产环境;地面,道路表面和工厂区域的运输不应引起毒品生产的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域的总体布局应该是合理的,并且不应互相阻碍。第9条应根据生产过程和所需的空气清洁水平合理规定工厂建筑。同一工厂内以及相邻工厂之间的生产行动不得互相阻碍。第10条工厂应设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第11条设计和建造工厂时,应考虑在使用过程中促进清洁。干净的房间(区域)的内表面应平坦而光滑,没有裂缝,紧密的界面,没有颗粒物掉落,并且可以承受清洁和消毒。墙壁和地面之间的连接应为弧形,或者应采取其他措施来减少灰尘积聚并促进清洁。第12条生产区和存储区应具有适合生产规模的区域和空间,以容纳设备和材料,这对于生产运营很方便。应存储材料,中间产品,要检查和成品的产品,并且应最大程度地减少错误和交叉污染。第13条:在设计和安装期间应考虑各种管道,灯,空气插座和其他公共设施(区域),以避免使用过程中难以清洁的零件。第14条洁净室(区域)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工作室的照明性应为300 lux;可以在生产区域提供当地照明,并具有特殊的照明要求。工厂应设有紧急照明设施。第15条必须净化进入清洁室的空气(面积),并且必须根据生产过程要求将空气清洁水平分配。应定期监测清洁室(区域)中空气中的微生物和灰尘颗粒的数量,并应记录和存档监测结果。第16条应密封洁净室(区域)的窗户,天花板,灯,灯和墙壁或天花板。具有不同空气清洁水平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异应大于5 pa,并且清洁室(区域)和室外气氛之间的静压差异应大于10 pa,并且应该有一个指示压力差的设备。第17条清洁室(区域)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物生产过程的要求一致。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则应在18-26中控制温度,并且相对湿度应以45-65的速度控制。第18条安装在清洁室(区域)中的泳池和地板排水管不得污染药物。第19条:在具有不同空气清洁水平的清洁室(区域)之间进入和退出人员和材料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第20条:产生高度敏化的药物,例如青霉素必须使用独立的工厂和设施。分区室应保持相对负压。排放到户外的废气应净化并满足要求。排气口应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空气入口。 -内酰胺结构药物的生产必须使用特殊设备和独立的空气纯化系统,并严格与其他药物的生产区域分离。第21条避孕药的生产植物应与其他药品生产工厂分开,并配备独立的专用空气纯化系统。激素和抗肿瘤化学物质的产生应避免使用与其他药物相同的设备和空气纯化系统;如果不可避免,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必要的验证。放射性药物的生产,包装和存储应由特殊和安全的设备制成。从生产区排出的空气不应循环。排放应避免排放,这符合国家对辐射保护的要求和法规。
第22条的加工或填充产品,实时疫苗以及灭活的疫苗,人类血液产品,预防性产品等,不得同时在同一生产工厂中进行,并且必须严格分开其存储。应处理不同类型的活疫苗并彼此分开填充。有毒微生物和芽孢杆菌产品的区域应保持相对负压并具有独立的空气纯化系统。第23条的生产操作,例如预处理,提取,中药材料的浓度以及动物器官组织的洗涤或加工,必须严格与制剂的生产分开。中药材料的蒸,搅拌,moxibustion,钙化和其他制备操作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清除烟雾,清除灰尘和冷却设施。筛选,切片,压碎和其他操作应具有有效的灰尘清除和排气设施。第24条:必要时,工厂应具有防尘和灰尘捕获设施。第25条:应直接接触药物的干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应纯化并满足生产要求。第26条的存储区应保持干净干燥。照明,通风和其他设施以及温度和湿度控制应符合存储要求,并定期监控。存储区域可以配备原材料采样室,并且采样环境的空气清洁水平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果未在采样室中采样,则应采取措施来防止在抽样过程中进行污染和交叉污染。第27条根据药品生产过程的要求,在清洁室(区域)设置的称重室和材料准备室的空气清洁水平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并且应该有预防防尘和交叉污染的设施。第28条应根据需要将检查,中医标本,样本保留和观察以及其他由质量管理部门设立的实验室与药物生产区分开。必须在单独的室内进行生物测定,微生物极限测定和放射性同位素测定。第29条:具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和仪器应放置在特殊的仪表室和设施中,以防止静电,振动,水分或其他外部因素。第30条:实验性动物室应严格与其他领域分开,其设计和建设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法规。
第4章设备
第31条设备的设计,选择和安装应满足生产要求,易于清洁,消毒或消毒,促进生产操作,维护和防止错误并减少污染。第32条与药物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平滑,易于清洁或消毒和耐腐蚀,并且不会因药物或吸附药物而发生化学变化。设备中使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物或容器造成污染。第33条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指示管道中材料的名称和流动方向。第34条纯净水和注入水的制备,存储和分布应防止微生物的生长和污染。储罐和输送管道中使用的材料应无毒和耐腐蚀。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盲点和盲管。储罐和管道必须规定清洁和灭菌周期。水储罐的排气箱应配备疏水灭菌过滤器,该过滤器不会从纤维上掉落。注入水的储存可以存储在80C以上的绝缘材料中,绝缘周期高于65C,也可以在4C以下的储存量中储存。第35条的设备,仪器,测量仪器,称重仪器等的范围和精度应符合生产和检查要求,具有明显的通行证标记,并经常校准。第36条生产设备应具有明显的状态标记,并经常维护,维护和验证。设备安装,维护和维护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如果可能的话,应将不合格的设备移出生产区域,并且在将其移出之前应有明显的迹象。第37条:生产和检查设备应具有使用,维护和维护记录,并由专门的人管理。
第5章材料
第38条的管理系统应旨在购买用于药物生产的材料的购买,存储,分发和使用。第39条用于药物生产的材料应符合药物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产品法规或其他相关标准,并且对药物的质量不影响。进口原材料应收到港口药物测试研究所的药物检查报告。应根据质量标准购买用于生产药物的第40条中国药物,其起源应相对稳定。第41条用于药物生产的材料应从符合法规并根据法规中放入仓库的单位购买。第42条:必须严格管理要测试,通过或失败的材料。不合格的材料应存储在一个特殊区域中,并具有明显的状态标记,易于根据相关法规及时识别和处理。第43条材料,中间产品和制成产品对温度,湿度或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应根据规定的条件存储。固体和液体原材料应分别存储;应采用挥发性材料以避免污染其他材料;准备和整理后清洁药物应在干净的容器或包装中使用,并严格与原始药物或准备好的药物材料分开。第44条的麻醉药物,精神药物,有毒药物(包括药物材料),放射性药物,易燃,爆炸性和其他危险货物的接受,储存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法规。细菌和毒种的接受,储存,储存,使用和破坏应受到有关医用微生物细菌物种储存的国家法规。第45条应根据规定的服务期存储。如果没有规定的服务期,它们的存储通常不超过三年,应在该期间到期后重新启动。如果在存储期间有任何特殊情况,则应及时重新启动。第46条该药物的标签和说明手册必须与药物监督和行政部门批准的内容,样式和文本一致。在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校对后,必须打印,分发和使用标签和说明手册。第47条使用毒品的标签和说明应由专门的人保存和收集。要求如下:1。使用的标签和说明应根据批处理包装说明发行的品种和规格存储在柜台或库存中,并根据实际金额收集。 2。应计算和发行标签,雇主应检查和签名,并且使用次数,损坏的数量和剩余数量应与批次数量打印的损坏或剩余标签的数量一致,应由专门的人计数并销毁。 3。应该有标签发行,使用和破坏的记录。
第6章卫生
第48条制药商应采取卫生措施,以防止污染,制定各种卫生管理系统,并由专门的人负责。第49条:制药生产研讨会,过程和职位应根据生产和空气清洁水平的要求制定工厂,设备,容器等的清洁程序。内容应包括:清洁方法,过程,间隔,清洁剂或所使用的消毒剂,清洁方法和清洁工具的存储位置。第50条的非生产物品和个人碎片应存储在生产区域中。生产中的废物应及时处理。第51条更衣室,浴室和厕所的设置对清洁室(区域)不影响不利。第52条的材料选择,样式和磨损方法应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清洁水平的要求一致,不应混合。干净的工作服的质地应保持光滑,无需静电,而不会掉落纤维和颗粒物。无菌工作服必须覆盖所有头发,胡须和脚,并且可以防止人体中掉落的物体发生。用于不同空气清洁水平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洁和组织,并在必要时进行消毒或消毒。洗涤和消毒工作服时,不应引入其他颗粒物。工作服应清洁。第53条洁净室(地区)仅限于该地区的生产经营者和批准的人员进入。进入清洁室(区)的第54条不允许化妆或磨损配件,也不允许直接用裸手与药品联系。第55条洁净室(地区)应定期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不得污染设备,材料和成品。应定期更换消毒剂品种,以防止抗药性菌株。第56条制药生产人员应具有健康记录。直接接触药物的制造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感染性疾病,皮肤疾病和表面伤口的患者不得直接接触药物。
第7章验证
第57条:药物生产验证应包括工厂,设施和设备安装确认,操作确认,绩效确认和产品验证。第58条的生产过程以及产品的关键设施和设备应根据验证计划进行验证。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例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料和辅助材料,主要生产设备等,并且在一定的生产周期后,应进行重新验证。第59条:验证项目,应根据验证对象提出验证计划,并应组织实施。验证工作完成后,应由负责验证工作的人编写和审查和批准验证报告。第60条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应以文件的形式存档并保存。验证文件应包括验证计划,验证报告,评估和建议,批准者等。
第8章文件
第9章生产管理
第66条生产过程法规,工作操作方法和标准操作程序不应任意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则应根据既定程序进行修订和批准程序。第67条应根据产出和数量的物质平衡来检查每批产品。如果存在显着差异,则必须找到原因,并且在绘制合理的解释并且没有潜在的质量事故之后,可以将其作为正常产品处理。第68条批处理生产记录应以书面形式清楚,在内容中为真,在数据中完成,并由操作员和审阅者签名。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任意撕裂或更改;更改时,请在更改上签名,并使原始数据仍然可以识别。批量生产记录应根据批次数量存档,并保存到药物有效期后的一年。对于尚未指定有效期的药物,其生产记录应至少保存三年。第69条:在规定限制内具有相同性质和质量并且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中生产的一定量的药物是一批。应为每批药物准备生产批号。为了防止该药物被污染和困惑,第70条应采取以下措施以进行生产操作:1。在生产之前,上次生产中不应有残留物; 2。应防止灰尘的产生和扩散; 3。不同产品品种和规格的生产操作不得同时在同一生产室中同时进行;当有几个包装线同时,应采取有效防止污染或混乱的隔离或其他设施; 4。在生产过程中,应防止由气体,蒸汽,喷雾剂或生物产生的生物引起的交叉污染; 5。每个生产操作室或生产设备和容器应具有状态标记,例如名称,批次数,产品或生产材料的数量; 6。选择后,应用流水进行洗涤材料,不应使用使用的水洗涤其他药物。不得将不同药用特性的药物材料一起洗涤。洗涤后的药物,切割和加工产品不应在露天中干燥。药物材料及其中间产品的灭菌方法应基于不改变药用材料的功效和质量的原则。对于直接用作药物的药粉,应在制作成分之前进行微生物检查。第71条根据产品过程法规选择过程水。工艺水应符合质量标准并定期检查并具有检查记录。检查周期应根据验证结果指定。第72条该产品应具有批处理记录。批处理包装记录的内容应包括:1。要包装的产品的名称,批号和规格; 2。标签和说明手册印刷了批处理编号和产品合格证书; 3。包装产品的数量以及发行人,雇主和检查员的签名; 4。包装产品的数量; 5。上一个包装操作的清除记录(副本)和清算记录(原始); 6。完成包装操作后的检查和验证结果和检查器签名; 7。负责生产行动的人的签名。第73条在每批药物的每个生产阶段完成后,生产经营者必须清除现场并填写清算记录。清算记录包括:流程,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清算日期,检查项目和结果,负责清算人员和审阅者的签名。清算记录应包括在批处理生产记录中。
第10章质量管理
第74条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质量管理和检查整个药物生产过程,并应由公司的负责人直接领导。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和检查人员,并具有适合药物生产规模,品种和检查要求的位置,工具和设备。第75条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修改内部控制标准和检查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操作程序,并制定采样和样品保留系统; 2。制定检查设备,仪器,试剂,测试解决方案,标准产品(或参考),滴定流体,培养基,培养基,实验动物等的管理措施; 3。确定材料和中间产品的使用; 4。查看以前一批成品的生产记录,并确定成品的分配; 5。审查无限制产品的处理程序; 6.样品,检查并保留样品中的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并发出检查报告; 7。监测清洁室(区域)中的灰尘颗粒和微生物的数量; 8。评估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稳定性,并提供用于确定材料存储期和药物有效期的数据; 9。制定质量管理和检查人员的责任。第76条质量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一起评估主要材料供应商的质量系统。
第11章产品销售和恢复
第77条每批成品应具有销售记录。可以根据销售记录来追溯每批药物的销售,如有必要,应及时回收所有药物。销售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剂型表,批处理号,规格,数量,收据和地址单位以及交货日期。第78条销售记录应保留到该药物有效期后的一年。对于尚未指定有效期期的药物,应保留三年的销售记录。第79条药品制造商应为药物收益和检索建立书面程序,并具有记录。药物申报表和恢复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批处理,规格,数量,退货和恢复单元以及地址,回报和恢复的原因和日期以及处理意见。由于质量原因,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并恢复药物准备工作,并应在涉及其他批次数字的同时处理。
第12章投诉和不良反应报告
第80条企业应建立一个监测和报告系统,以实施不良药物反应,并指定专业机构或人员负责管理。第81条:用户的药物质量投诉和不良药物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和处理。对药物的不利反应应及时报告给当地的药物监督和行政部门。第82条当药物生产中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当地的药物监督和行政部门报告。
第13章自我测试
第83条制药商应定期组织自我检查。自我检查应定期对人员,工厂,设备,文件,生产,质量控制,毒品销售,用户投诉和产品恢复处理,以确认与此规范的一致性。第84条:自我检查应具有记录。自我检查完成后,应形成自我检查报告,包括自我检查的结果,评估的结论以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用户评论
玩味
终于看到了关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文章!太重要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食品安全已经高度重视,医药领域也要同样严格把关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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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巷青灯
确实,现在药品市场乱象一大堆,从原料到生产流程都可能存在问题。必须加强监管,制定完善的规范才能保障百姓用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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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年华
这个标准太难理解了!我可是个普通消费者,希望相关部门能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这些专业术语,让我们更容易了解药品生产质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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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你身边
看了文章之后深有感触,之前身边就有朋友因为服用假冒伪劣药造成的严重后果。规范建设应该更加严格,对违规企业要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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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如薄纱
药品生产和管理的复杂程度超乎想象,涉及到很多专业的知识和技术。希望相关部门能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支持,帮助厂家提高生产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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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の人生
这篇文章写的真好!通俗易懂的同时又涵盖了很全面的内容。作为一名药学生,受益匪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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哽咽
虽然我个人不是医生或药品生产人员,但我也能感觉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重要性非常重大。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和支持相关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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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那段似水年华
感觉这篇文章只是表面性的描述,没有深入分析具体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还是希望看到更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对监管力度提升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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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派我来巡山!
作为一个消费者,我更想知道这些规范能真正落实到哪里去? 如何才能做到真金不怕火炼,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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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绊你
文章里提到的一些技术要求确实令人眼花缭乱,希望相关部门能制定更加简洁明了的标准,方便企业理解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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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锁感觉
我觉得除了严格的生产流程外,还要加强对原材料、供应商的监管力度才行。只有从源头抓起才能保障药品质量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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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从了良
这篇文章虽然很专业,但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有点儿抽象,希望能有更多的案例和实例来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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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不住i
我很担心这些规范最终只能沦为一张纸,缺乏有效的执行力。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才能真正保证药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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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味
我个人觉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及时调整相关标准以适应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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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
文章提到了一些国际先进的经验,希望我们能够学习借鉴, 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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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离别
我很支持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只有严格把关才能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 让我们一起来监督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一个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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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无痕
我觉得这些规范只是治标不治本, 真正关键在于要提高全社会的医药素养,让消费者更加理性地选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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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凉凉”凉但是人心
对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制定力度,我个人认为还有待提升, 需要更多专业人士参与研讨, 制定更科学更有针对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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