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离开时,终止该部门给出的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有限的。你知道吗?

一、核心上限规则

1.基本上限,如果工人的每月工资高于上一年的当地雇员的平均月薪,则经济薪酬基础将被计算为“三倍的平均社会工资”,并且多余的超额将不包括在基地中。示例:某个地方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薪水的三倍为15,000元;雇员的每月工资为20,000元,薪酬基础计算为15,000元。

2。年限:满足上述高收入条件的工人应支付长达12年的经济赔偿(即使实际工作年度超过12年)。示例:每月工资是20,000元人民币(平均社会工资的三倍以上),工作15年,薪酬=15,000元12年=180,000元。

二、普通劳动者的计算规则

如果月薪不超过平均工资的3倍,则:

当您离开时,终止该部门给出的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有限的。你知道吗?

薪酬基础是根据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包括奖金,津贴等);付款期没有12年的限制,并根据实际工作期限进行计算:1年或1个月的薪水; 6个月至1年=1年;少于6个月=半个月的薪水。

三、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规则

如果雇主非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2N):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N)2次;是否受到双上限的约束:是的。如果每月薪水超过协会的平均工资,则薪酬基础仍将上限为3次,并且年份12岁。示例:对于每月薪水为20,000元并且工作15年的员工,非法退出的赔偿=15,00012岁2=360,000元。

四、跨2008年的经济补偿、赔偿金计算规则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第97条规定:“如果本法实施之日起存在的劳动合同,则在实施本法律之后终止或终止,在实施本法律后,应根据本法律的赔偿,应根据经济赔偿的规定;如果经济赔偿,则应按照赔偿的规定;在实施本法律之前的那个时候,雇主应按照当时的相关条款向工人支付经济赔偿。”

细分计算:在2008年之前,它是基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进行计算的,2008年之后,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计算的。 (i)在2008年之前需要经济补偿的几种情况:

当您离开时,终止该部门给出的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有限的。你知道吗?

通过共识,雇主终止了劳动合同,雇员不得在十二个月以上(有上限)工作超过十二个月,并且在超过十二个月后(上限)不工作的原因(有上限),并且付款期限没有限制。重大变更的付款期没有限制。经济裁员的付款期限没有限制,在2008年之前需要经济补偿的几个情况下,付款期没有限制:

(1)通过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个人自由来强迫劳动; (2)未能按照劳动合同中同意的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无故扣除工人的工资; (4)拒绝支付工资的延长工作时间; (5)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如果雇主处于上述情况之一并迫使雇员提议终止劳动合同,则雇主应支付雇员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赔偿,并可以支付赔偿。

暗示:

(i)计算2008年之前的工作年份是否取决于当时的法律规定。

用户评论


敬情

这篇文章真是太实用了!我一直以为只要辞掉工作就能获得全部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现在才知道原来还有上限限制啊!以后要提前了解清楚相关规定才行。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艺菲

我是去年离职的,当时确实没有仔细核实合同,结果拿到手的补偿金额比预期低很多了。如果早看到这篇文章就好了,可以好好跟领导沟通争取到应得的权益!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败类

我一直觉得劳动法应该更加保护职工的利益,而不是让企业把经济补偿限制在某个上限值。离职对个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损失,至少应该获得相应的公平待遇!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花海

我刚毕业工作没几年就面临了公司效益下滑,很担心到时候离职会被亏待。这篇文章提醒我一定要做好功课,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争取让自己不会吃亏!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爱情的过失

单位给的经济补偿金已经足够丰富了,还需限制上限吗?我觉得企业也很难承受过高的成本啊!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冷青裳

这个上限定义很笼统吧?不同行业、职称,甚至不同公司都有不同的补偿政策,就拿这篇文章说的"合理范围"来说,谁来界定呢?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留我一人

我感觉这个上限设计还是挺合理的,毕竟企业也需要盈利。如果所有离职职工都能得到全部工资作为补偿,估计很多公司都会倒闭啦!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几妆痕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更觉得重视合同的重要性了,建议大家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仔细查看条款,尤其是跟经济补偿相关的规定,避免以后给自己造成麻烦!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情深至命

感觉文章内容比较单薄,没有具体举例说明,如何界定这个"合理范围"呢?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离职职工来说,这些法律规定是否真的足够严谨?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呆檬

我很支持劳动法保护职工权益,但是我们也要理解企业的经营困难。我认为经济补偿金的制度设定应该是既维护职工利益,又能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莫飞霜

我以前听别人说离职赔偿有上限,我还以为是谣言呢!看来这篇文章说的没错啊。以后还是要仔细查看合同协议条款!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别伤我i

这个上限设置是不是会让一些长期工作的员工利益受损?他们在公司贡献了很多,离职的时候才拿到一点小小的补偿?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不相忘

我个人觉得公司应该采取更有针对性的赔偿方案,而不是简单地规定一个上限。毕竟每个人的工作情况和公司地位都不同,不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独角戏°

看了这篇文章后才知道,原来经济补偿金是有上限的,而且这个上限还会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岗位进行调整。以后再离职的时候一定得注意查看相关规定!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墨城烟柳

很多时候公司为了减少成本会故意压低经济补偿金,希望相关的法制能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避免职工遭受不合理的利益损失!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何年何念

虽然说上限存在,但员工们仍然应该积极与公司沟通协商,争取更高的经济补偿。毕竟离职不仅是企业的一方决策,也是个人的人生选择!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久爱不厌

如果大家都不清楚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是多少,很可能会在离职的时候被企业糊弄过去,导致权利受到侵犯!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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