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一下昨天大家在朋友圈发的一张图片:
注:本图作者为邯郸银行王超
众所周知,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实施之前,银行业要缴纳营业税,并以贴现业务(直接贴现)作为贷款服务,期间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纳税。
但对于转账业务,根据国税发[1993]14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号文第三条规定:“存款、购买金融产品不征收营业税”。购买金融产品不征收营业税。商品期间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2016年3月23日财税[2016]36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号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将票据业务纳入“贷款服务”并按6%征收增值税,将转账业务纳入同业业务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2016年3月23日第二十三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金融同业交易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特殊情况是农村金融机构直接贴现业务按3%的简易税率征收。
同时,该条第9条规定了应税活动的范围,第5点明确了贷款服务:
以下是原始文件的摘录:
(五)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产品转让。
贷款是指将资金借给他人以获得利息收入的经营活动。
各种职业和借入资金的收入,包括金融产品持有期间(含到期日)的利息(保证收入、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购买金融产品利息等转售。取得的收入、融资融券利息收入,以及融资售后租回、垫付票据、罚息、贴现、转贷等利息收入以及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与贷款服务。
(二十三)金融同业交易利息收入。
1.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之间的资金交易。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的贷款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
2、银行间交易。同一银行系统内不同银行和办事处之间发生的基金会计交易。
3、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交易。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抵押融资行为。
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再贴现业务。
昨天的财税58号文件进一步修改了应税项目:
《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建筑服务等政策的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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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再贴现业务,将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经贴现机构再贴现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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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7月11日
此前,贴现业务对贴现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根据本次调整,将根据持有期限进行变化,将大幅减少直接向银行缴纳的增值税。同时,贴现收入原视为同业收入,免征增值税。新规将按照持有期限征税,这将对未来的再贴现交易产生爆炸性变化。未来需要加强对利率走势的判断。
这些是昨天写的简单解读,但文章发出后,不少业内朋友不禁疑惑,他们到底是多缴税还是少缴税呢?
我们在这里算一下。这里不考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前的计税方法。
1、按照现行税费计算方式,票据贴现业务所有税费均在直补环节完成(详见崔哥图)。
做直贴业务的税负相当巨大,因此各银行做直贴的意愿不强。
例如,我们按照贴现年利率4%、1年期全年银行承兑汇票、面值100万元计算税收成本(以下计算均为近似值,仅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被保留):
(一)农业农村农村机构直接补贴的:
贴现利息=100*4%*1=4(万元)
增值税=利息收入*3%=4*3%=12BP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此时的市场利率计算,三农及农村机构的税负为12BP。
(二)非农农村机构直接补贴:
简单粗略计算的话,乘2倍就可以了(农村和农民税率为3%,非三农为6%)。详细计算:
贴现利息=100*4%*1=4(万元)
增值税=利息收入*6%=4*6%=24BP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此时的市场利率计算,非农、农村和农村机构的税负将为24BP。
上述假设是根据4%的市场利率计算的。
如果市场利率是5%,我们再看一下:
(一)农业农村农村机构直接补贴的:
贴现利息=100*5%*1=5(万元)
增值税=利息收入*3%=5*3%=15BP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此时的市场利率计算,三农及农村机构的税负为15BP。
(二)非农农村机构直接补贴:
贴现利息=100*5%*1=5(万元)
增值税=利息收入*6%=5*6%=30BP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此时的市场利率计算,非农、农村和农村机构的税负为30BP。
可以看出,当前模型下,市场利率与直贴现银行税负水平密切相关,呈现同步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随着市场利率上升,税负水平也会上升。
在这种模式下,就出现了巨大的“商机”(漏洞巨大,有套利空间)。一些不规范的银行可以利用这一点进行套利,而规范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直接业务上显然成本较高。这也是部分银行对直营业务热情不高的重要原因。
58号文后,根据持有期间的利息所得税,直接补贴到转移的持有期限由银行机构确定。这使得原来的套利空间不复存在。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大银行愿意加入直接补贴的行列。来到这个行业。
同时,从企业角度来看,20-30BP(以非农机构为主考虑)的税负基本会转嫁给贴现企业。
根据2016年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16年末贴现余额5.5万亿元,转嫁到企业的税负至少110亿元至165亿元。这只是根据年末贴现余额进行的初步估算。
2、那么新58号文的实施效果如何?
我们还是进行例子计算:
A银行将于2018年1月1日发放直接贴现,年利率为5%,3月31日市场利率为4%。贴现将适时转入B银行。假设面值为100元,到期日为2018年12月3月31日。 (以下为近似计算):
持有期间利息=买入时利息收入-卖出时利息支出
利息=100*5%-100*4%*3/4=5-3=2元
增值税=2*6%=0.12元,即12BP。
可以看到增值税是12BP
这个12BP就是A银行持有3个月票据产生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的税额。
在现行税率下,A银行无论持有三个月还是一年,都需要缴纳30BP。因此,直补银行的税负将大幅减轻。
至于期间产生的买卖差价的投资收益,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明如何计算(因为目前很多银行采用的核算方法是面值法而不是净值法,这使得无法准确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考虑到债券产生的投资收益必须缴纳,我们大胆推测未来票据投资收益也需要纳税,但各级部门仍需制定规则。
3、从上述可以看出,财税58号文件正式实施后,这将有利于直贴银大幅减少税收支出。同时,考虑到税负转移问题,将有利于各银行开展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因为:
对于企业来说,纳税负担将大幅减轻,企业融资便利性增加,企业开具票据的积极性或将增加;
对于票据划转银行来说,增加税收支出会降低银行持有票据的意愿,提高票据交易的积极性。
就票据营业税整体而言,从上面的计算例子可以看出,税负实际上与市场利率呈正相关关系:
如果市场利率继续上升,税负很可能会比以前更重;
而如果市场利率继续下降,税负就会变轻。
因此,未来利率走势将变得极为关键。
新政对桥梁业务影响不大,更多机构愿意经营桥梁业务;对于票据市场的发展,有利于票据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票据利率市场化,摆脱过去的依赖监管。套利(税收差异、账户差异等)转向基于对未来利率判断的操作。
用户评论
孤单*无名指
财税文明年58号实施后,税收收入会增加还是减少? 感觉会有一些影响,但具体结果还要看后续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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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之若素
政策影响很大,看你怎么解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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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萌萌
财税文明年58号政策实施,会不会对税收收入造成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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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远黛
感觉政策的实施对税收收入会有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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箜篌引
58号政策实施后,税收收入增加还是减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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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离别
58号政策实施后的税收收入变化,需要时间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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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沐风
58号政策会不会对税收收入造成影响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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烬陌袅
财税文明年58号,期待政策带来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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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旁观i
感觉对税收收入会有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好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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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汉
58号政策的实施,会对税收收入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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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策
这政策的实施会增加税收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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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染陌人
政策实施后,税收收入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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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的余温
58号政策,期待未来税收收入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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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城烟柳
政策实施后的影响,需要深入分析才能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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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南吟
58号政策实施,税收收入的变化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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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秋风
政策的实施,会对税收收入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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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咯
58号政策,会带来怎样的税收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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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海
政策的实施会影响税收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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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歌
对税收收入的影响,需要观察一段时间才能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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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言i
58号政策实施,期待税收收入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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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息
政策实施后的变化,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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