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取得相关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号文,做好政策协调,现将个人取得的相关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的,按照“附带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无偿领取房屋所得收入,按照“附带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号(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对产权人负有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抚养人;
(三)房屋产权人死亡时,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捐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号(财税[2009]78号)第四条的规定计算。
3.企业在业务促销、广告等活动中向单位外个人随机赠送礼品(含网络红包,下同),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单位外个人随机赠送礼品。个人收到的礼品及礼品收入,按“附带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消费券、代金券、优惠券、优惠券等带有价格折扣或企业给予折扣的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赠与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号(财税[2011]50号)第三条的规定计算。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规定,个人领取税延商业养老保险养老金收入的25%免税,其余75%按10%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将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扣缴申报。
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文件或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5]6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1995]351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号第二条(国税函[1998]546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三条;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27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二条;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
(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三条;
(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
(10)《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第一条第(二)项第三点第二款;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1号)第二条。
特此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9 年6 月13 日
解释
关于个人取得相关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政策问题的解答
财政部税务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以下简称《公告》)。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问:《公告》推出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前,原税法11个应税所得项目中的最后一项是“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以下简称“其他收入”)。根据这一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文明确了“其他所得”征税十项政策。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按照原税法对“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相关政策文件需作相应调整。
为贯彻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号文,调整了按“其他”征税的相关所得的适用应税所得项目。原税法规定的“所得”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问:《公告》 原按“其他收入”征税的项目有何调整?
答:一是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附带所得”征税项目。原本在“其他收入”项目下征税的部分收入具有一定的附带性质。《公告》 调整为“附带所得”项目征税。附带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
按“附带所得”项目调整征税的具体所得包括:
1、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并获得补偿的;
2、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赠与收入,但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号(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包括: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其次,产权所有人将房屋的产权无偿赠予对其负有直接赡养义务或赡养义务的家属。三是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依法取得房屋财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企业在业务促销、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单位外个人赠送礼品(含网络红包),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单位外个人赠送礼品。但带有价格折扣或者企业给予折扣的消费券、代金券、优惠券、优惠券等赠品除外。
二是调整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金收入征税范围,由计入“其他收入”项目调整为计入“工资薪金收入”项目。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缴费主要来源于工资薪金等综合收益。从国际上看,个人商业养老金收入大部分纳入综合所得税。因此,《公告》将是个人收到的养老金收入。征收的税款调整至综合收益中的“工资薪金收入”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公告》并没有改变这项养老金收入的税负,即个人收到的商业养老金收入的25%免税,剩下的75%按比例计算缴纳税率为10% 对于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仍为7.5%,纳税人的税负没有变化。
3.问:《公告》 哪些原来按“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法规被废止了?
答: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公告》取消了部分原来按“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包括:一是银行业按照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储户发放存款红利。利率和保值补贴率。二是以中国科学院蔡冠深院士荣誉基金会利息授予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三是保险公司向保单期内未投保的寿险投保人支付的利息。四是个人向用人单位缴纳相关保险费获得的非补偿性优惠收入。五是个人股东从证券公司获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六、经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房地产公司向购房者支付的违约金。
4、问:《公告》 “网络红包”的税收如何监管?
答:近年来,不少企业通过发放“网络红包”的方式开展促销业务,网络红包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营销方式。 “网络红包”既包括现金网络红包,也包括消费券、代金券、优惠券、优惠券等各类非现金网络红包。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业务促销、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单位外个人赠送礼品,企业在年会上向单位外个人赠送礼品、座谈会、庆典等活动。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收到的礼品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以价格折扣、折扣等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提供服务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 财税[2011]50号文件中关于赠品的税费和免税规定不变。
从性质上看,企业发放的网络红包也是《公告》所指的一种礼物形式。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操作口径,便于双方落实,《公告》明确赠品范围包括网络红包。三、网络红包免税政策按照《公告》规定的赠与税政策执行,即:企业发放的具有获奖性质的网络红包,获奖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带有销售折扣或者折扣的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说明的是,《公告》所指的“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友相互赠送的网络红包。亲友之间相互赠送的礼物(包括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用户评论
余温散尽ぺ
哇!终于出炉了,赶紧看看具体怎么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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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息
第74号公告,多项收入按意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看来要好好研究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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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飞霜
附图在哪?快看看都有哪些收入算意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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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暯小萱◆
看来以后要更注意收入分类了,避免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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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味
终于明确了,以后就能安心纳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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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の笑颜
意外收入的缴税方式,感觉有点复杂,需要多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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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嘲热讽i
这公告来得太及时了,正好最近有些收入需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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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伤我i
感觉很多收入都算意外收入,这税要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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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个蘑菇闯天下i
公告里具体说了哪些收入算意外收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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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龙
希望这个公告能更好地规范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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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爱情风
意外收入的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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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莫晨
这个公告对大家都有影响,需要认真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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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国女农
终于出台了,以后不用再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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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抹丶悲伤
多项收入按意外收入缴纳,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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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他只爱我。
这个公告对我的收入影响不大,不用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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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过失
太好了,终于明确了,不用再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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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绝版了i
感觉这个公告不太好理解,希望有更详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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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笔画眉
希望以后不会再出台新的公告,太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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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情
看不懂,还是等专家解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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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妓就计
这个公告对很多人都很关键,需要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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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腔
希望能简化税务流程,让纳税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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