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纳税服务注意事项

一、外贸企业报关业务概况

一、外贸企业退税业务说明

2. 退税备案期限及收汇问题

2.申请前的工作

1.出口退税率查询

2、申请退税专用进项发票

3. 开具出口销售发票

4.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指南

5.出口免税(不退税)货物办理指引

6. 出口应税货物的处理

3.申请中的工作

1.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2.制作数据包并上传

3. 不处理电子信息

4. 每月退税申报期限说明

5.首次申报出口退税

4、申报后的工作

一、申请材料及文件依据

2、申请材料详细清单

三、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4、退税备案文件管理

5、保留出口免税证明备查

5. 外贸报关常见问题

1、发票核对错误怎么办?

2、出口转内销发票的扣除框如何查看?

3、特殊进项发票需要换票如何处理?

六、外贸企业需要学习的基本退税政策

附件:外贸企业信息袋封面模板

一、外贸企业报关业务概况

一、外贸企业退税业务说明

财税[2012]39号:“出口企业(以下简称外贸企业)或其他无生产能力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并退还相应的进项税额。”

解释:

(一)外贸企业申请退还出口货物相应的进项税额。如果出口货物进项专用发票小规模为3%,则无论出口货物退税率是13%还是9%,退税均为3%。

2、退税备案期限及收汇问题

(一)退税申报期限:增值税申报期限自货物出口申报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止。 (出口报关日期:以报关单上实际出口日期为准)

政策原文:“企业应在出口报关之日次月至次年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申报材料与备案文件的内容不同,需要分别准备。

(二)收汇材料:指《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已收汇出口货物,证明材料为银行收汇凭证或结汇收据等凭证;出口货物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委托出口,由受托人代收汇的;或委托代理人办理退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收外汇的,可以提供视同收汇出口货物的人民币收据;按照《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

(三)收汇时间:期间内申报收汇,或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保留收汇资料,无需提交。

“纳税人申请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前收汇。未按规定期限收汇,但因:010所列原因的——满足30000(附件1),纳税人保留《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附件2)及证据材料,可视为收汇;因出口合同规定全部收汇的最终日期在截止日期之后;申报退(免)税的,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收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四)需要提交收汇材料的三种情况:

“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属于第四类的纳税人,在申请出口退(免)税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收汇资料。

纳税人在退(免)税申报期限后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应当在申请退(免)税时提交收汇资料。

纳税人被税务机关发现收汇资料虚假、冒用的,应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24个月内,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提交收汇资料。由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五)影响退税的情况:

不予退税的三种情况。

纳税人申请退(免)税的出口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未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当月用负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当期退(免)税额不足以抵扣的,应补缴税款差额:

A、因出口合同规定全部收汇的最终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期限之后,故未在合同规定日期前完成收汇;

B.未按规定期限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

C.未按照本条规定留存收汇资料的。

本公告施行前纳税人已办理上述情形但尚未办理的出口货物,按照本项规定办理;纳税人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需收到全部收汇资料、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

纳税人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出口货物视同收汇规定的,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收汇资料不实、冒用的,按照《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相关规定处理,并相应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税收政策。

2.申请前的工作

如果您已经申报出口货物,在办理退税申报之前,您需要了解以下信息。

1.出口退税率查询

(一)不同退税率适用的政策

根据退税率的不同,出口货物有退税、免税、征税三种政策。退税率政策会经常调整和变更。适用的退税率以报关单上实际出口日期为准。

有出口退税率,可以按照适用的退税率申请退税。

即:申请出口退税的货物必须有出口退税率。

退税产品示例:

出口退税率为0的货物,有两种情况:

如果写着“免税”,则您有权出口免税商品(不能申请退税);

如果提示“禁止出口/不允许出口退税”,则需按内销税率征收增值税。

特殊产品标识:

1:禁止出口或不允许出口退税;

2:免税。

特殊商品标记为1,退税率为0,应视为内销,计提销项税。进项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特殊产品标记为2,退税率为0,出口免税;内部购买的商品是免税的,因此不能退税或抵扣税款。

例子: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纳税服务注意事项

出口免税

出口税:

(二)如何查询退税率

2、申请退税专用进项发票

对于外贸企业采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上述查询的退税率,对于可以申请退税的货物,应在“税务数字账户”中进行抵扣核对在“电子税务局”中,确认时需要区分“抵扣”、“退税”和其他用途。免税、应税货物专用发票的处理请参见“出口免税/出口含税处理”模块。

(1) 勾选退税框

核对出口退税专用发票时,必须选择退税核对。

用于抵扣的进项发票不能用于申报出口退税。

(2)货物品名、计量单位与报关单一致

进项发票上的货物品名必须与报关单上的品名一致。

进项发票上的计量单位必须与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申报计量单位”三个计量单位之一一致。 (会计人员需要与业务人员沟通好,统一发票内容和报关内容。)

(三)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券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可以纳税人丢失抵扣券时,可将加盖卖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纳税人丢失时,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发票联、相应发票的抵扣联联可作为记账凭证”

3. 开具出口销售发票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后,必须开具出口发票(销售发票)。

出口发票的开具除符合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规则外,还须符合出口退税的相关要求:

(一)出口发票以人民币开具

发票面额为FOB美元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价格。汇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以成交当日或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算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二)出口发票税率栏目选择

根据上述查询货物的退税、免税及纳税状况,选择开具出口发票适用的税率:

出口退税货物,在出口发票税率栏选择“零税率”;

免税出口的货物,在出口发票的税率栏选择“免税”;

对于应征出口税的货物,在出口发票的税率栏中选择适用的税率。

放弃退税,转为免税或应税出口货物。冗余后按相应要求重新开具出口发票。

(三)出口发票备注栏

出口发票备注栏须注明:提单号、交易方式、交易总价、第二计量单位、目的港、汇率、美元FOB价、运费附加费。开票限额不足的企业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提高开票限额。

4.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指南

增值税报告必须按照相关增值税要求填写。出口退税是否在出口退税系统中申报,不影响会计处理和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填写外贸企业出口销售额

出口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出口并按照会计规定销售的货物,必须在销售的次月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出口销售应填写:

主表第8、9栏:“免税品销售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实行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货物销售额”栏填报。 ”)

附表1第18栏“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3栏“开具其他发票”。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二、免税品”“出口免税”栏。第一栏“增值税免税项目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栏目“合计”等于主表第8行“免税销售额”栏“一般项目”栏中的“月份数”。

注:出口退税原则上不属于税收优惠政策,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但由于增值税申报单的设计问题,外贸退税和免税填在同一栏,而且报关单设置为强制比较,所以,这一栏必须填写出口退税、免税商品必须填写,否则系统会提示错误。

(2)进项发票的填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免税货物的,相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属于“按照税法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填写在附录中。

(2) 第25、26、27 和28 栏。

第26 栏和第27 栏为必填项。外贸企业当期有核销确认退税的进项发票时,系统不会自动提取数据,该栏目需手工填写。

第26栏是与认证一致的本期数据,本期尚未申报。

27列,根据表25+26=27的关系。

第25栏为初始数据,为上期增值税申报表第2728栏的结转数据。

附录(二)第35栏填写本期所有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第35栏为退税发票和抵扣发票合计数据。注:第35栏数据不正确将影响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

5.出口免税(不退税)货物办理指引

根据上述退税率查询结果,企业出口货物若提示“免税”,则为免税出口货物。出口免税货物不能申请退税,也不能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出口免税货物和退税货物的操作不同。请遵循以下准则:

(一)增值税申报

出口免税货物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与退税货物大致相同。参见上文“4.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填写出口销量:出口免税与出口退税货物相同。

填写进项发票:免税商品对应的进项发票不能用于退税或抵扣。若增值税申报时已确定用于免税,填写方法与退税货物相同。

(二)出口发票的开具

对于出口免税货物,开具出口发票时,应在税率栏注明“免税”。

开票系统需要将优惠政策设置为“是”,优惠类型设置为“免税”。

(三)出口免税货物无需在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或《出口退税场景化处理》或《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离线版》中申报申报制度”。

(4) 会计处理应免税。

(5)备案并保留出口免税货物信息(重要!必须做!)。

6. 出口应税货物的处理

对于出口应税货物(即提示“禁止出口/出口不可退税”,有增值税税率,无增值税退税率),及“未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的情况取得”出口免税货物(未取得免税货物)需要合法有效的凭证(一般是连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没有取得的凭证)进行出口退税操作:

(一)出口发票开具:按适用税率开具。

(2)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出口销售按适用税率填写附表1;可以扣除相应的进项发票。进行抵扣核对并签字确认后,系统自动提取至附件二“一、可抵扣进项税额申报表”。

(三)出口退税货物无需在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税场景化处理”或“外贸企业出口税离线版”中办理出口退税操作退款申报系统”。

(4) 会计应视为税收。

3.申请中的工作

以上解释了出口退税“预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果货物已出境出口,您打算申请出口退税,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本章将提供报关流程指导。

1.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出口退税业务需要纳税人自行制作电子数据。数据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单机系统产生。

(1)网络版系统:从“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或“出口退税场景化处理”进行申报。

优点:登录网站即可使用,无需升级;数据自动同步,无需读取反馈。

缺点:偶尔进行系统维护,部分数据无法带出。这时候就需要等待或者使用单机版了。

建议业务量较小的企业选择网络版报关系统。

(2)单机版系统: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中心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线下申报系统”下载。您可以下载软件操作《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自行学习。在“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关系统和最新的退税率库。

优点:运行稳定,自带填表说明。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纳税服务注意事项

缺点:需要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并安装软件;申报后,您需要阅读税务机关的反馈信息,同步数据,避免数据错误;您需要时刻关注总局发布的升级通知,在网站下载升级包,并且软件版本和退税率数据库必须与税务系统同步,否则数据版本滞后而无法向税务系统报告。

2.制作数据包并上传

企业准备加密数据包,通过“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退税申报”模块进行数据自查和数据申报,并确认远程申报数据上传成功。

在确认声明之前,请检查:

(一)申报年份、月份。进入系统后,会根据当前年份和月份自动提示申报年份和月份。不输入系统默认的申报年份和月份,而是根据增值税申报期间手动修改申报年份和月份。请手动修改报告年份和月份!请手动修改报告年份和月份!

请手动修改报告年份和月份!例如本月为2021年8月,增值税申报期间为2021年7月,系统默认申报年月为202108,需要手动修改申报年月,输入202107。

往年数据必须基于往年12月报告期。 2020年出口报关数据录入202012年报关期; 2019年出口报关数据录入201912年报关期。

(二)一批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可将多份报关单、多张发票等数据一次性申报录入同一批。尽量不要分成多批!

(3)协会编号的书写规则。 2021年6月系统升级后,相关编号的书写规则进行了升级,仅允许“一张报关单中的一项编号”对应“一张或多张采购发票”。

(四)自查有疑点必须纠正后方可报告!自检过程中,系统会提示您疑问。无论是“可查”还是“不可查”的疑点,企业都需要根据疑点内容进行数据核对,及时查找疑点提示的原因,并进行更正。

如果不解决问题原因,带着疑问强行申报,税务人员会发现不会批准。企业需申请“数据撤回”,手动撤回错误数据,并重新申报。

(五)退税进度。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场景处理”“退税进度”模块中查看退税流程审核进度。进度与内部税制有一定的时间差。系统提示流程完成后,退税通常可以在当天到账。企业应注意检查。若流程已结束,但显示的退税金额小于申报的退税金额,则转入数据将转入调查评估。企业需等待分局考核。转移过程正常完成后,税款将被抵扣。

3. 不处理电子信息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需要报关单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这些信息从相关系统传输到出口退税系统需要时间。 2个月内收到信息是正常的。当没有报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等信息时,流程无法通过。企业应删除当月申报数据中无信息的相关数据,等待电子信息接收后再进行申报。

4. 每月退税申报期限说明

增值税申报期结束后,电子税务局将关闭远程数据上传通道。企业可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增值税申报期限,务必在期限内上传出口退税数据。

5、首次申请出口退税,须办理现场核查流程。

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税后,需现场核实,当月不能办理退税。现场核查需要检查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材料、备案文件、账簿凭证等。请参阅文章《操作指南》。

注:首次申请现场核查须约谈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员按核查人员要求约谈。请您务必关注您是否符合实名纳税处理要求。

4、申报后的工作

企业按照之前提示准备好加密数据包后,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电子申报数据。数据上传成功后,非无纸化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纸质材料完成数据受理。无纸化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数据直接受理。

企业完成申报后,须按要求保留相关申报材料和备案文件备查。无纸化企业的申报材料和备案文件也需要保留备查。

一、申请材料及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企业应在申报期限内领取全部相关凭证……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因此,企业申请出口货物免退税的前提是领取相关凭证(即下列申报材料)。无论是否无纸化企业,如未领取相关凭证,均不符合申报退税的条件。各企业应按申请批次整理装订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详细清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外贸企业申报退税的相关凭证(申报材料)为:

(1)《出口企业首次出口退税实地核查所需要准备的资料》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单

(4)普通增值税发票(即销售发票,出口退税货物按0税率开具,详细要求见上一篇)

特殊情况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五)委托出口货物的,还应当提供受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具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出口业务,受托企业申报退(免)税时,不再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纸质。)

(六)四类企业申报数据,以及非四类企业逾期申报数据,需准备《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已收汇出口货物,证明材料为银行收汇凭证或结汇收据等凭证;出口货物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委托出口,由受托人代收汇的;或委托代理人办理退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收外汇的,可以提供视同收汇出口货物的人民币收据;按照《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

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七)应税消费品还应当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单或者分联、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单。

三、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企业申报数据后,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装订。评估检查时不接受大量、零散的信息。这些零散信息不符合上述公告的基本要求。纸质材料的准备要求为:

(一)凭证装订规范

按照进境明细清单和出口明细报关单所列报关顺序,将相关原始凭证装订成册。

装订内容:采购详细信息(采购装订封面、采购明细清单、采购发票抵扣联);出口详细信息(出口装订封面、出口明细清单、出口发票)。

装订要求:订书机装订或线装订。绑定后不会轻易拆卸,防止数据丢失。不接受回形针、回形针等活页装订材料。

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批次装入资料袋。将“信息包封面”粘贴到信息包封面上(见附录)。封面内容须填写完整(申报批次、提交信息、退税金额、提交人、提交日期等),并加盖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

(二)证书内容齐全

进货/出口明细等信息需加盖公章。

所有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签字处:税务人员、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齐全。如果一个人担任多个职位,他们也会签名。

日期:签名并填写日期。

4.退税备案文件管理(必须做,重要!)

根据《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请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妥善保留下列备案材料,并按照申请退税的时间顺序制定出口退(免)税备案文件目录,并注明文件保存方式,以供税务机关审核。

(一)出口企业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采购合同、生产企业采购非自产出口货物的采购合同等);

(二)出口货物运输单证(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运输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签发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担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担费用)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三)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证(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委托报关单位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文件的,可以使用具有类似内容或者功能的其他材料进行归档。除另有规定外,登记资料由出口企业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限为5年。

纳税人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的,不实行备案文件管理。

(四)其他规定:

1)纳税人可以选择纸质、图像或数字方式留存和保存上述备案文件。如果选择纸质方式,还必须在出口退(免)税备案资料目录中注明备案资料的存放位置。

注意:

退税提交信息和备案文件是两类信息。

相同点是:都需要按照申报顺序装订,填写封面/目录,妥善保管。如果在评估或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拿出一堆杂乱的信息并要求检查人员进行整理,则说明备案文件的管理不符合要求。

如果未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管理备案文件,将不予退税,并根据核查情况予以免税或征税,并可能引发处罚。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2012年第24号公告、2012年财税39号文件。企业必须详细学习上述文件。

部分术语摘录:

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一)出口企业及其他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处罚: 1.未设立、 (二)未按规定装订、保存、保存备案文件的;

B、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八)未按规定备案的出口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不得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免税实行退(免)税的,用负申报冲减原申报。

首次现场检查必须检查备案材料。如果文件不符合规定,则不能通过初审。

备案文件其他说明:对于申报日期在2022年5月1日之前的出口退税业务,备案文件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执行,请务必关注。

备案文件的管理取决于适用哪种文件,以报关日期为基础,而不是报关单的出口日期。

5、保留出口免税证明备查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纳税服务注意事项

对于选择享受出口免税政策(不予退税)的货物,按照上述相关指引开具免税发票和增值税免税申报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号的要求2013年12月12日起,企业应将下列凭证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由企业留存备查:

出口货物报关单;

采购货物直接出口的,还应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采购凭证。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单、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等。

注:如果未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通常意味着未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适用相应出口货物的税收政策。

5. 外贸报关常见问题

1、发票核对错误怎么办?

简单流程图如下:

2、出口转内销发票的扣除框如何查看?

在抵扣核对模块下,点击出口转内销发票核对,选择相应的条件,查询对应的出口转内销凭证,勾选凭证前面的复选框,提交确认。与当月用于抵扣的所有进项发票一样,出口转内销发票在申报期间也需要确认签名。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抵扣复选框,如图:

注:如您是次月申报增值税,查出口转内销证明后,找到《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附件信息(二)》《1.已申报》进项税额抵扣”第11栏“(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不包括证明出口转内销的税额。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退税部门。

3、特殊进项发票需要换票如何处理?

外贸企业跨月换开发票时,首先要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卖家收到后会开具红字发票和新的蓝字发票。公司收到新的蓝票后将重新检查。

注:若公司有换票业务,则无需申报“购票凭证信息退回”电子数据,只需重做并重新办理即可。 “购货凭证信息退回”适用于发票用途核对错误的情况(退税核对调整为扣税核对)。

换票流程如下:

(1)“不扣除”和“扣除”的选择

如果要调换外贸企业的进项发票,当月的发票可以作废,跨月的发票需要重新开具。买方必须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才能重新开具。卖家收到红字信息表后必须重新开具红字发票和新的蓝色发票。字发票。

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货(含全额、部分退货)、开票错误、暂停服务(含全部、部分暂停)、销售折扣等情况,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按照规定。

红字确认单经买卖双方确认后,卖方即可在红字发票开具模块中开具红字发票;或者卖家开具蓝字发票后,蓝字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用途标签”为空,“消费税用途标签”为空。 ”

为“未勾选库存”、“入账状态标签”为“未入账”或“已入账撤销”的,由销售方发起红冲,不需对方确认,开具红票。

纳税人在红字发票业务模块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进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界面。如图:

在“①选择票据”步骤中,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如图:

在查询结果中点击“选择”后进入【录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页面】“②发起红字信息”,需要冲红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如图 :

纳税人对接收到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同意红冲选择“确认”,不同意红冲选择“拒绝”。如果是需要对方进行确认的情况(例如:销方录入待购方确认、购方录入待销方确认),对方纳税人登录后需在主页面开票业务→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或者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选择需要处理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点击【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如图 :

(2)如果发票勾选了退税,错误选择“已抵扣”选项,并且已经完成开具,如何处理?

如果企业错误选择“已抵扣”选项,并且已经开具了红字发票信息单,在申报该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系统将提示“需要转出进项税额***元”。系统强制填写进项转出,有可能会形成应缴税款,缴款后再更正申报表并申请退税将非常繁琐。

处理原则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因为该进项发票实际上没有抵扣,实际上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企业只需按照实际情况(未抵扣)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不转出),然后继续提交并确认申报(强行申报)。

报表申报成功后,会被锁盘,需要联系相应所属的管理分局,由管理分局的异常申报岗工作人员解锁。根据分局要求,需要携带:换票前填写未抵扣进项税的增值纳税申报表(加盖公章)、红字发票信息单、对应的发票等资料,具体详细情况请咨询分局工作人员。解锁不需要携带税盘,成功后即可远程清卡。如果不能远程清卡,请去政务大厅办税服务厅,让前台工作人员清卡。

六、外贸企业需要学习的退税基础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附录:外贸企业资料袋封皮模板

用户评论


柠夏初开

终于找到一篇关于退税申报的文章了,太及时了!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今非昔比'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流程复杂,这篇文章太实用了!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清羽墨安

收藏!以后退税申报遇到问题就来翻阅这篇文章。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暯小萱◆

感谢分享!详细讲解了退税申报的注意事项,避免了很多潜在问题。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隔壁阿不都

以前一直对退税申报一头雾水,这篇文章让我豁然开朗。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凝残月

希望以后能看到更多关于外贸税务方面的文章。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遗忘那段似水年华

退税申报需要注意的细节很多,文章总结得很好。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凉城°

外贸企业必须重视退税申报,这篇文章很关键。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旧事酒浓

看完这篇文章,我对退税申报流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七级床震

文章内容实用,值得所有外贸企业学习参考。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未来未必来

文章内容专业,分析透彻,对退税申报的理解更加深刻了。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乱世梦红颜

对于外贸企业来说,了解退税申报的注意事项非常重要。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非想

文章解释了退税申报的各种常见问题,非常有帮助。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来自火星球的我

期待文章作者能继续分享更多关于外贸税务的知识。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青衫故人

文章内容简洁易懂,适合新手学习。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君临臣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不容忽视,建议认真学习这篇文章。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堕落爱人!

文章内容翔实,为外贸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失心疯i

收藏了!这篇文章对我以后的退税申报工作很有帮助。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念旧是个瘾。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需要注意的细节很多,不可掉以轻心。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执念,爱

这篇文章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退税申报的方方面面。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残留の笑颜

建议外贸企业都认真阅读这篇文章,掌握退税申报的技巧。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898-888816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zhutibaba.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手机访问
手机扫一扫打开网站

手机扫一扫打开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