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财经》 记者姚佳莹
编辑郭丽琴
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闭幕。下午6 点当日,全国人大官网公布《公司法》号(修订草案第三次审查稿)(以下简称“第三次审查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8月28日,《公司法》第三稿提交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等公司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中,审核过程中,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调整引起广泛讨论。第三次审查稿规定,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大兴参与了本轮修订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方案的讨论。他告诉《财经E法》,第三次审查稿还可以在结构上进行完善,形成一个整体性的文章、一个统一的概念。立法理念;此外,还需要更多的企业研究。 “总体来说,第三次审查稿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蒋大兴相信。
新规是否意味着订阅制将变成付费制?注册资本缴付期限五年是否合适?是否会引发大量业务取消?业内人士意见不一。多位专家告诉《财经》,设置足额缴付注册资本期限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注册资本的设置回归理性,遏制恶意约定缴款期限,维护交易安全。不过,新的认购制度的设计应该在“维护交易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
《公司法》于1993年12月颁布,此后先后于1999年、2004年、2005年、2013年和2018年进行了五次修订,其中最大一次修订于2005年。第六次修订于2021年12月开始,因与规模为2005 年修订版。
为何设置五年缴足期限?
第三次审查稿中关于五年出资期限的规定,此前在第一次、第二次审查稿中并没有出现过。
《人民法院报》信息显示,在第二次审查稿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提出,自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取消出资期限以来,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初始出资比例、公司数量快速增加,但也存在股东认购期限过长的情况,影响交易安全、损害债权人利益。建议进一步完善认购登记制度。
根据2005年之前的旧版《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对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额、出资期限有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额为500万元人民币,首次出资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体发起人所占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清;其中,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全额支付。此外,在注册资本缴足之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013年,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为充分激活市场活力,在同年的《公司法》修订中,注册资本规定调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此外还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 27个行业仍实行实收注册资本登记其他行业公司可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实行已有10年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司法》修订顾问组成员刘俊海在2022年第3期发表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文章中建议,新的《债权人友好型〈公司法〉理念和制度重塑》应基于阴阳平衡的辩证思维,恢复2005年《公司法》 缴费制度最长期限为5年。各类股东实缴出资期限最长锁定为5年,任何相冲突的公司章程均无效。
刘俊海告诉《公司法》,目前《财经》的重点是鼓励投资,但交易安全部分仍需完善。这导致股东承诺全额出资,且没有上限。 “实践中,股东往往认购数千万、数亿,有的承诺50年甚至100年全额出资。一旦出现此类企业,负债就会威胁交易的安全。”刘俊海表示。
刘俊海指出,在过去实收注册资本的实践下,社会上存在一种普遍观念,认为注册资本越高,企业信用就越高。许多企业盲目追求大量注册资本,“一方面是为了吸引更多债权人进行交易,吸引银行贷款;另一方面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债权人进行交易,吸引银行贷款。”另一方面,如果股东无力偿还债务,甚至一无所获,注册资本有望解债权人的渴。”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浩透露,实践中存在部分公司股东滥用认购制度、逃避法律责任的问题。例如,公司成立时,股东认购公司注册资本,但并不实际出资;付款期限较长。 “一旦公司遇到经营风险,原股东就会将股份转让给一些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人,从而逃避法律责任。”
以上海地方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为例。 2016年12月,上海上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盛公司”)向济南汇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港公司”)发货41万余元。该公司股东张东某签收了货物。随后,因惠钢公司未能支付货款,上盛公司在发出催款函后,将惠钢公司及张东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定,上盛公司与惠钢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惠钢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付款及违约责任。
本案争议的关键点是张东某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张东某曾是汇钢公司大股东,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张东某为法定代表人的A公司,其营业地址、经营范围与辉钢公司相同。惠钢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也是A公司股东。尚盛公司认为,张东某、张某系置换股东及置换法定代表人,涉嫌故意逃债。由于汇钢公司基本账户无资金,张东某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但法院并未支持尚盛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张东某的认缴出资时间为2045年4月,尚未到期。即使汇钢公司基本账户无资金,也不能认定张东某未履行出资义务。此外,尚盛公司认为张东某存在逃债行为,但未提供证据证明。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尚盛公司要求张东某承担连带付款责任的请求,仅判决惠钢公司自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41万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徐浩表示,根据现行规定《公司法》,股东在全额缴款期满前享有“定期福利”。此时,股东未足额缴纳所认购的股份是合法的。因此,在缴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股东转让股权属于合法转让。虽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不真实出资的,应当以未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使股权已经转让,也必须承担出资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往往面临举证难、时间长、诉讼成本高、维权难度很大等问题。”徐浩说。
刘俊海告诉《公司法》,刑法中一直有“二人有罪,一人逃脱”的相关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分别规定了虚假申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逃缴出资罪。为鼓励投资兴业发展,配合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4月24日通过第《财经》号,缩小了处罚范围,缩小了虚假陈述犯罪的范围。出资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逃缴出资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不适用于实行认购制的行业和公司。
也就是说,实行认购制度的公司股东,如果出现“二谎一逃”的情况,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虽然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也会追究民事责任,但维权门槛高,诉讼成本高,即使胜诉,债务人公司也将面临无资产的局面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刘俊海说道。
几年内缴足合适?
业界对维护交易安全没有异议,但对于认购系统如何设计存在不同意见。
业内专家对《财经E法》记者表示,三审稿之所以将注册资本设定为五年内足额缴付,主要原因是,据统计,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寿命不超过五年。刘俊海认为,从数据来看,五年期限是合适的。
蒋大兴表示,在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的前提下,五年期限太短,可能会导致信用良好的企业失去期限利益。蒋大兴认为,民法典中,最长合同期限为20年。因此,设定15-20年的缴费期限是最合适的,可以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能够实现投资自由的期限利益。得到保证。他举例说,有些企业信用优良,偿付资金能力较强,但偿付期限太短,相当于让这些企业失去了合法权益,也会让本来就很困难的企业融资变得更加困难。更困难。
姜大兴认为,如果能够降低启动加速到期出资期限的门槛,是否设定五年缴足注册资本期限并不重要。例如,“只要公司不能或不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股东偿还到期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未到期的认缴出资应当先行缴纳。”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注册企业5282.6万户,较2012年底的1300万多户净增3倍。期限设定为五年,是否会导致大量企业解约?
蒋大兴认为,不会导致大量公司注销,但会引发一系列减资,设定缴付期限将有助于注册资本的设定回归理性,让股东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设计注册资本。其实际资本支付能力的范围。 “实践中,一些企业约定注册资本过高、缴付期限过长,一旦新规通过,这些企业未来可能会办理减资手续,减少注册资本。”姜大兴表示,资本缴付期限的设置可能有助于注册资本设置回归理性,纠正无限认缴资本制度的弊端,但仍应与加速成熟制度相协调,实现资本自由和交易。安全双倍效率。
刘俊海认为,总体而言,本次调整能够促进公司“优生优育”,提高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成功率,因此不会削弱公司的活力和竞争力。回顾订阅制建立十年来,他认为有经验,也有教训。
“因为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门槛低,所以现在僵尸公司大量存在,股东认购几千万、几亿,承诺50年全额缴清,显然缺乏诚意。”适当锁定此类公司的实际缴付期限,有利于鼓励诚信公司的公平竞争,扭转股东“虚张声势”的双输现象。刘俊海说道。
徐浩也认为,对合法经营的企业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但会增加非正规经营的企业的违法成本,并试图依靠认购制度逃避债务和法律责任。
用户评论
嘲笑!
这修改稿到底要审查几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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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他只爱我。
公司法修改稿,注册资本到底要怎么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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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眼泪
第三次审查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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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妄
修改稿都第三次审查了,注册资本缴纳时间应该有明确规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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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
注册资本缴纳问题,一直是企业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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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阳光还感觉冷
希望这次修改稿能解决注册资本缴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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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的盛世恋
注册资本缴纳时间太长,对企业发展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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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陌繁花丶
注册资本缴纳的时间应该与企业实际情况相匹配。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丶一切都无所谓
法律应该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而不是设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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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悸╰つ
希望尽快看到修改稿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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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心口难开
这次修改稿对注册资本缴纳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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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放弃
注册资本缴纳时间越短,企业越容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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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光浅夏ζ
注册资本缴纳应该更加灵活,不能一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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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速
期待修改稿能够解决注册资本缴纳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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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一旅程
注册资本缴纳时间过长,会影响企业的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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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温散尽ぺ
这次修改稿应该更加注重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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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留遗憾
注册资本缴纳应该与企业的经营规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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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之舞﹏
希望修改稿能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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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ブ已不复存在
注册资本缴纳时间问题,一直是企业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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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梦半醒i
注册资本缴纳的时间越长,企业的负担就越重。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反正是我
期待法律能够更加人性化,更加贴近企业的实际情况。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