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宗山和张·舒格(Zhang Shugui)的第二个实例刑事判决被挪用,贿赂和大量财产未知来源

刑事句子

(2016)赫比惩罚第440号

这家前检察机构是hebei省的市政人民的生物。

上诉人(原始被告)Xu Zhengshan,男性,1963年5月23日出生于北京,汉族,研究生教育,以前是北京Bowang Huake Technology Co.Ltd。(以下称为Bowang Huake Company)。他曾是中国北部电力电网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的技术主管(以下称为北中国电力电网信息管理中心),也是州电网Jibei Electric Power Co.Ltd.他在北京的蔬菜市场注册。他在被捕前住在这个地方。 2014年3月10日,他因涉嫌腐败和贿赂而受到指定住所的居住监视。同年4月8日,他因涉嫌腐败和贿赂而被刑事拘留。他于2014年4月25日被捕。目前,他被拘留在Baoding City拘留中心。

辩护律师Liu Wan **,北京Yingke(Changchun)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上诉人(原始被告)Zhang Shugui,男性,1963年10月2日出生于汉族省的安会县,汉族,高中教育,是北京Huadian Ruibo Technology Co.Ltd。的法定代表(以下称为Huadian Ruibo Company)。他的注册住宅是北京的Xicheng区。他居住在被捕前居住在北京的广泰地区。他于2014年6月30日被捕,于2014年7月1日因涉嫌腐败被刑事拘留,并于同年7月16日被捕。他目前被拘留在皇县拘留中心。

辩护律师吴Xiuyan是北京吉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Appellant (original defendant) Wang Yuwei, male, born on June 29, 1977 in Nanjing City, Jiangsu Province, Han nationality, graduate education, and was once the assistant general manager of Nanjing Nanrui Group Co. Ltd.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Nanrui Group) Information System Integration Branch.注册住宅是江苏省南京市的古鲁区,他在被捕前住在这个地方。 2014年6月11日,他涉嫌在该单位施加贿赂,并在指定住所被置于居住监视下。同年6月13日,他于2014年6月27日被刑事拘留,被捕,并于同年8月28日在保释审判中获释。他于2015年7月17日被释放,尚待审判。他于2016年7月17日被拘留。2017年2月13日被捕。目前,他被拘留在anxin县拘留中心。

辩护律师王小朱恩(Wang Xiaojuan)和杨明胡(Yang Minghua)是Hebei Wang Xiaojuan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上诉人(原始被告)王·吉芬(Wang Guifen),女性,1961年7月2日出生于大学教育的天津,是汉金·汉族(Han Nationality),是汉金·坦利安格(Tianjin Tengliang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她在天津的南卡地区有一个注册住宅。她在被捕前住在这个地方。他于2014年6月25日被捕,于2014年6月26日因涉嫌贿赂该部门而受到住院监视,并于同年6月29日被刑事拘留,并于2014年7月16日被捕,并于同年12月31日被保释。他于2015年7月15日被捕。他目前被拘留在Baoding City拘留中心。

辩护律师Wang Shuchen是Tianjin Jin Jiuxu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辩护律师Su Jingping是Hebei Shuren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上诉人(原始被告)男性王·梵文(Wang Sansheng),1976年6月17日出生于亨南省的亨南省,汉族国籍,大学教育,以前曾担任中国北部销售部门的省级和区域经理,巨人Nanrui Technology Co.江苏省南京市。他在被捕前住在南京。他于2014年6月11日被捕,于同年6月12日因涉嫌腐败而受到居住监视,并于同年6月13日被刑事拘留,于2014年6月27日被捕,于2015年11月27日被捕,于2015年7月10日被拘留,并于2015年7月17日被捕,并于同年7月17日被捕。他于2017年1月23日在待定审判中获释。

辩护律师Xia Wenqing是Hebei Wang Xiaojuan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最初的被告李·昆(Li Kun)是男性,于1983年1月23日出生于山东省沃利安县。他是汉族和大学文化。他曾是Jibei信息和维护中心信息操作和维护中心的副首席工程师兼主任。他曾是中国北部电力电网信息和管理中心IT基础设施部的硬件管理总监,中国北部中国电力电网信息和管理中心的应用程序促进部副经理,Jibei信息和通信分支技术开发部主任,以及Jibei信息操作和维护中心主任Jibei信息和通信分支机构。他的注册住所是北京的Xuanwu区。他在被捕前住在北京的Xicheng区。 2014年3月10日,他因涉嫌腐败和贿赂而受到指定住所的居住监视。同年4月8日,他因涉嫌腐败和贿赂而被刑事拘留。 2014年4月25日,他被捕,目前被拘留在anxin县拘留中心。

男性最初的被告Xu Chen于1988年3月2日出生于汉族国籍的北京,高中教育,北京Bilanxuan Technology Trading Co.Ltd。的雇员,在北京乔亚阳区注册,居住在被捕之前。他于2014年3月28日因涉嫌腐败而被刑事拘留,并于2014年4月15日被捕。他于2016年9月27日在待定审判中获释。

原始判决被确定为:

1。腐败事实

从2010年到2013年,被告Xu Zhengshan利用了他作为中国电力网格信息管理中心的技术总监和Ji Moutong分公司副总经理的职位。在中国北部电力电网有限公司的信息建设项目中,他利用勾结和竞标方式使特定的企业赢得了出价,然后将一些项目分包给了他的指定企业。徐正恩要求指定的企业不要实施该项目,并以约定的比例退还项目资金。这样,总共挪用了1037.2万元人民币。被告张·舒格(Zhang Shugui),徐陈(Xu Chen),王尤维(Wang Yuwei),王·吉芬(Wang Yuwei)和王梵文(Wang Sansheng)帮助徐宗山(Xu Zhengshan)犯下了腐败罪,尽管他们知道Xu Zhengshan使用虚假合同签署了一份虚假合同来挪用北中国Power Grid Co.的信息建设项目,并在此期间驾驶着XU ZHENEN per。价值114,000元。

被告Li Kun利用了他担任北中国电力网格信息管理中心申请促销部副经理,吉云地分支机构技术发展部主任,拿起了他为自己保留的16台iPhone 4S手机,价值91,200元。

具体事实如下:

(I) At the end of 2011, the defendant Xu Zhengshan took advantage of his position as the technical director of North China Power Gri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Center and agreed with Gao Mou1, deputy general manager of the Marketing Center of Nanrui Co. Ltd. (handled separately) that Beijing Nanrui Company won the bid of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不需要合同项目,并签署了Xu Zhengshan指定的企业。在徐宗山的帮助下,北京nanrui公司于2011年12月28日赢得了该项目的竞标,合同金额为698万元。

2012年6月13日,Jibei Electric Power Co.Ltd。支付了北京Nanrui公司40.88亿元公司项目资金的60。为了挪用该项目资金,徐宗山指示被告陈以他人的名义建立Zhihe Wanda公司,并要求北京Nanrui公司不要实际执行合同。徐宗山要求北京nanrui公司与Zhihe Wanda Company签署《PowerTools智能报表工具实施服务》项目,此前扣除了930,000元的合同资金,合同金额为185万元,实际付款为11.11亿元。被告徐陈(Xu Chen)多次从公司的帐户中撤回现金,当时他知道Xu Zhengshan以虚假合同的形式挪用了项目资金;

徐正山通过被告王梵文与被告王·吉芬(Wang Guifen)联系,并要求北京纳米公司(Beijing Nanrui Company)与Tianjin Tengliang Company签署了两份签订了两份11100万和520,000元的采购合同,总付款总额为978,000元。被告Wang Guifen和Wang Sansheng帮助Xu Zhengshan挪用782,400元的资金,因为他们知道他们不需要实际签订合同。审计办公室的审计后,徐宗山通过王梵文将钱退还给了王·吉芬。在被告Xu Zhengshan的指示下,北京Nanrui公司和Green Company签署了《实施服务合同》的《Foxtable平台工具软件实施服务》项目,合同金额为195万元,实际付款为117亿元。由于审计办公室开始审核信息构建项目,徐宗山没有使用这笔钱。北京Nanrui公司,Zhihe Wanda Company,Tianjin Tengliang Company和Green 3号公司尚未执行相应的合同。徐正山在该项目中总共挪用了41.88亿元人民币。

确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是:

关于签署《技术服务合同》以及Xu Zhengshan,Gao Mou 1和Wang Sansheng的相关证据,他们同意在外面签订合同

1。被告徐正山承认:2011年底,北中国电力网(North Power Grid Co.)有限公司拥有大量独立资金。为了花这笔钱,公司的财务部门向信息管理中心发布了信息构建资金指标,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向IT和综合部门报告了信息构建项目的名称。在进行初步审查之后,综合部门将将所有项目提交给信息管理中心的领导者,然后将其提交给公司的计划部门进行项目批准。规划部门将发布文件以确定项目,澄清每个部门的经理是项目负责人,并起草投标文件,并将其提交给竞标中心。

当2011年分配独立资金时,有很多谣言说,南中国电力网(North Power Grid Co.Ltd.)将在2011年底之前将房屋分开。分离后,没有人可能会照顾这些项目,因此它有一些钱的想法。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是一个由李昆(Li Kun)建立的项目,该项目是在南北中国电力网(North Power Grid Co.该项目的目的是突然花钱。没有实际的需求或实际实施。实际上,它没有实施。主要是收集资金并分配资金。

该项目是与北京Nanrui公司签署的合同。当时,Gao Mou1要求他与North Power Grid Co.Ltd。合作进行信息技术项目。他想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移交给北京nanrui公司的工作,因此他告诉Gao Mou 1,该项目已签署到北京Nanrui公司,您可以将一些钱签署,然后将其签署给其他公司。 Gao Mou 1要求代表北京Nanrui公司的Wang Sansheng与他联系。他要求Li Kun照顾北京Nanrui公司,然后在Li Kun运营后,他通过竞标程序将该项目签署到北京Nanrui公司。他通过李昆(Li Kun)告诉王桑申(Wang Sansheng)将项目转移到绿色公司3和Zhihe Wanda Company。后来,Wang Sansheng告诉他:这个项目中还有一些钱。他要求Wang Sansheng找到一家公司转移的公司。 Wang Sansheng找到了Tianjin Tengliang Company。

2。被告李昆承认:《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是一个花钱进行袭击的项目。该项目应该由Guo和Xu Zhengshan谈判,以使北京Nanrui公司赢得了竞标。在按照他们的意愿进行投标时,北京Nanrui公司通过高科技分数赢得了竞标。徐宗山基本上赢得了一家具有强大资格和强大实力的公司的竞标,然后要求获胜的公司将该项目分包给他指定的公司。

3.证人Gao Mou 1:《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是一个由北京Nanrui公司和中国北部Power Grid Co.有限公司签署的项目。在他去北京Nanrui公司工作后,他寻求Xu Zhengshan,并希望他能照顾北京Nanrui Company。过了一会儿,徐正山告诉他,现在有一个贵公司可以竞标的项目。在竞标之前,公司工作人员查看了竞标文件,发现竞标指标尚不清楚,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去了徐正山,说竞标指标尚不清楚,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如何做这个项目以及出价价格是多少。徐正山告诉他价格基,并说该项目无需由北京Nanrui公司完成。它只需要从第三方购买就可以剩下20的利润。它不必担心其他问题。签署合同后,可以将其签署给另一家公司,并注意到何时签署该公司。他了解到,徐正恩想通过外部签名获得一些好处。后来,与超过600万元人民币谈判了合同价格,而北京nanrui公司则剩下20的利润。 Wang Sansheng是一名负责Nanrui Co.Ltd. North Power Grid网格的销售员,而北京Nanrui公司的销售人员不熟悉这项业务,因此Wang Sansheng经常要求他提供帮助。后来,Wang Sansheng从北京Nanrui公司的Yang签署了合同。 Xu Zhengshan通知了哪家在项目之外签署和签字价格的公司。 Wang Sansheng参加了外国签约,但他不记得Wang Sansheng在国外签约的公司。北中国电力电网公司有限公司支付了部分合同付款的部分,而北京Nanrui公司则按照北中国电力网(Power Grid Co.

4。被告王梵高承认:从2011年到2012年,他在Nanrui Co.Ltd。担任中国省和地区地区的经理,并经常通过Xu Zhengshan进行中国电力网络有限公司的某些项目。《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签署后,徐尚山告诉他有关该项目的北京Nanrui公司的利润为155万元,其余资金分别签署给了Xu Zhengshan和Li Kun指定的公司。 Later, he found Gao Mou1 and said, \”Xu Zhengshan asked me about the project 6.98 million yuan, so that our company would leave a profit of 1.55 million yuan, how much does the remaining Xu Zhengshan designate the company to sign outside, how much does Li Kun designate the company to sign outside, and there is another 1.11 million yuan without saying what the money is, and the other 520,000 yuan says what the tax is,徐尚山说他已经和你说话了。”

Gao Mou 1拿出日记并检查了报告的数字,并说是正确的,并要求他将北京Nanrui公司的通知首先签署这两个项目。后来,徐宗山要求他签订公司的110万元或520,000元的合同。他找到了天津·坦格利安(Tianjin Tengliang)公司,并告诉金穆尔1(Jin Mou 1),吉比电力公司(Jibei Electric Power Co.《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实际上,它只是欺骗货币国家的虚假设备采购合同。

5。证人的证词Jin Mou 1:2011年底,他的北京Nanrui公司与North Chine Power Grid Co.Ltd。签署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签署的《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而初步工作由Gao Mou 1经营,并由Yang Mou签署。 2012年10月底,Wang Sansheng致电并说该项目的软件需要从外部购买,因此他向Zhihe Wanda Company和Green Company 3 Company向外国标志询问了外国标志,并告诉外国签名价格。一个多月后,王山申打了电话,问为什么该项目尚未签署,他说这些公司无法完成这些软件。过了一会儿,王梵高仍然说,外国签约是吉比电力公司有限公司的一位领导人的意见。后来,他安排杨签订外包合同。

在王桑尚(Wang Sansheng)发送电子邮件并通过电话通知他之后,签署是向天津·坦格利安格(Tianjin Tengliang)公司进行的,要求他再向Tianjin Tengliang Company再签署了两次购买的软件,并告诉了金额和联系人员。该电子邮件指出,合同为698万元人民币,剩下125万元的利润,其余的573万元人民币,其中380万元人民币在外面签署,并在通知后签署了110万元人民币。 820,000元是税。根据Wang Sansheng的看法,在实际工作中,购买了380万元公司的购买软件的合同与Green Company 3和Zhihe Wanda公司签约,其中包括Zhihe Wanda Company 185万元公司和绿色公司1.95亿元公司,并为Tianjin Tengliang company签署了两份合同,并签了两份合同,为11.11亿元和520亿元签了合同。

为了完成该项目,他查看了承包商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但他看不到投标人想做什么,或者购买的软件与建筑和运输的整合有关;项目合同后签署的技术协议与实际要求中购买的软件不符,我不知道该如何完成。同时,发现Zhihe Wanda Company无法发行发票,该公司不是正式的。格林的3家公司甚至无法提出技术规格,最后是杨为两家公司制定的技术协议。它认为该项目是捏造的。

合同签署在合同之外后,其公司按照合同中的同意支付了60的付款,并且不敦促供应商,也没有敦促供应商。审计办公室调查后,尚不知道该合同尚未履行。

6。JinMou 1提供了Wang Sansheng发送的电子邮件的附件。它指出:698万元合同,剩下125万元的利润,其余的573万元人民币均签署,其中380万元人民币被签署,并在通知后签署了1110万元。 820,000元是税。 Foxtable平台工具软件实施服务是从Green的3家公司(195亿美元)购买的;《PowerTools智能报表工具实施服务》从Zhihe Wanda Company采购,185万。

7.证人的证词:Ji Moutong分支机构与南部中国电力电网有限公司分离,并于2012年1月成立。它负责Ji Bei Power Co.Ltd。Ltd.的通信和信息系统的运营,维护和安全。他是Ji Moutong分支机构的总经理,Xu Zhengshan是负责信息操作和维护中心的副总经理。信息操作和维护中心负责信息化工作,并且是信息通信分支的内部部门。它特别负责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 Li Kun是导演。 2012年5月和2012年6月,中国北部电力电网有限公司(North Power Grid Co. Jibei Electric Power Co.Ltd。已为转移的项目付费。

8。《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协议,保密合同规定:Anter Anter Anther North Power Grid Co.Ltd.合同金额为698万元人民币,于2011年12月28日签署。

9。会计凭证,电子转移凭证,增值税发票,付款申请表等。已确认:2012年6月13日,Jibei Electric Power Co.Ltd。支付了4.188亿元的4.188亿元,向北京nanrui Company支付了60的核算。

10。企业注册信息查询形式的高科技工业发展区分支机构行业和商业管理部门,工业和商业注册的基本信息,Nanrui集团人力资源部,金融资产部门,金融资产部等的情况描述国家拥有的企业。 Nanrui Co.Ltd。是Nanjing Nanrui集团的子公司。该公司由Nanjing Nanrui集团成立,是2001年2月的主要发起人。它具有独立的合法人身份。它于2003年开始吸收公共股票。NanjingNanruiGroup持有35.25的股份和64.75的公共股份,并且具有独立的合法人身份。

北京Nanrui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很快由合法人员拥有),投资者是Nanrui Co.Ltd。

11.情况声明确认:GAO Mou 1被任命为2009年12月2日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的副总经理,并于2013年11月被任命为2组实验验证中心的副主任(副部门副局长)。

12.审计师Li 7和Liu 2于2013年9月24日发布的审计证据收集文件证实,Jibei Electric Power Co.Ltd。的信息技术项目的实施已由审计办公室审核。 2011年12月,中国北部电力电网有限公司和北京Nanrui公司签署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截至2013年7月底,上述项目尚未完成,并且北中国电力网Grid Co.Ltd。和Beijing Nanrui公司的合同签署各方不知道该项目的具体实施目标。经过讨论,对项目的实际状况进行了理解和分析,上述项目既不是紧迫也不必需的。

有关建立Zhihe Wanda Company的证据,签署《PowerTools智能报表工具实施服务》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和Xu Zhengshan和Xu Chen的联合挪用公款

2。被告徐陈承认:2011年底,徐宗山要求他以其他人的名义成立一家公司。他从事该项目工作,有人会与他联系以进行该项目,以签署合同,而不必照顾合同的履行。他会找到一个安排它的人。徐正山说,该项目中还有其他人,该项目的数量获得了20,徐正山获得了80的收入,他还需要现金和金钱。在向他的朋友Gu Mou 1解释情况后,Gu Mou 1同意。后来,他通过工业和商业注册机构注册了北京Zhihe Wanda公司,而合法人员Gu Mou1在CCB的北京Tiantan分行开设了一个帐户,并以其名义申请了银行卡。 Xu Zhengshan支付的公司注册费为9,000元。该公司没有正式的办公空间。

2012年的一天,徐正山打电话给他说,有一个项目会有人与他联系。后来,一名声称是北京纳尔鲁伊公司的妇女打电话给他说,有一个项目,她想与他签订合同,并通过Express交付将合同寄给他。在他联系GU Mou 1签署并盖章后,他通过Express交付将其发送给北京Nanrui公司,合同金额为185万元。当时我没有看合同,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Zhihe Wanda Company没有技术人员,无法签订合同。大约半年后,北京Nanrui公司以合同金额的60汇给了Zhihe Wanda Company。收到钱后,他告诉Xu Zhengshan,Xu Zhengshan要求他支付现金,他以余钱或旅行费用的名义退出了款项,以筹集100,000元的现金。在2013年7月和8月,徐宗山分别给了他500,000元和100,000元人民币,以将其存放到Zhihe Wanda Company帐户中。当时,该帐户超过90万元人民币,但他拒绝撤回该帐户,并说审计发生了一些事情。他不确定合同是什么是旨在的,也没有完成合同。

Zhihe Wanda Company帐户中介绍的银行对帐单的交易卡号9568是使用的CCB卡。这是他在CCB和解卡业务凭证上签署的信。

在确认Wanda Company从帐户开设到2014年3月7日收取的资金后,它确认了其中的钱已撤回。除了公司的33万元费用和费用外,他撤回了这笔钱,他将剩下的所有106万元人民币送给了Xu Zhengshan,其中一部分是现金,其中一部分是以他的名义赠予Xu Zhengshan的。

3.证人gu Mou 1证词:Zhihe Wanda Company成立于2012年春季。当时,Xu Chen与他讨论了他的叔叔在州电网上工作,并可以利用他的位置给他和Xu Chen一些项目。为了防止他叔叔的公司发现该业务是给叔叔的亲戚的,他想以自己的名义成立一家公司,并给他每月2,000元人民币的薪水。他同意了。 Zhihe Wanda公司的注册是其中之一,但是该公司的业务实际上是由Xu Chen控制的,所有程序和官方印章都由Xu Chen。他向其他人询问了这种情况,并说这是涉嫌撤回现金的。 Zhihe Wanda公司没有技术人员。 Xu Chen说,该公司无事可做,只需接管该项目,他的叔叔会安排其他项目。我稍后阅读合同,但我听不懂。在审计团队与他交谈之前,Xu Chen带他去了CCB,将现金存入两次现金,一次曾经50万元,曾经100,000元。为了处理审计,徐陈暂时找到了一个人制作CD并将其交给他。

证据与万达公司的建立进程和被告徐陈的认罪一致。

4。GuMou 1签发了证书:Zhihe Wanda公司的注册地址由代理商安排以注册公司。该公司没有实际的办公地点,也没有购买办公设备。该公司成立后,它仅与Bowanghua的一家公司和Dexun Company的北京Nanrui公司签订了合同,没有其他业务。没有签署合同。

5。见证人的证词:他曾在北京世纪的贾扬投资咨询公司担任总经理。 2012年,他帮助其他人注册了Zhihe Wanda公司,注册法律代表是Gu Mou 1。首先,注册地点是Express Hotel,但后来已更改为办公楼的虚拟地址。将Zhihe Wanda Company的注册材料整齐地移交给了北京Xindingliwee登记机构的Qi Weina之后,他们将材料提交给工业和商业局。

6.见证齐的证词:2012年初,他帮助人们在工业和商业局登记了北京Zhihe Wanda公司。

8。证人的证词王梵文:Gao Mou 1和Xu Zhengshan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联系。在北京Nanrui公司赢得了竞标之后,他曾经去过Xu Zhengshan的办公室,Xu Zhengshan要求他告诉Gao Mou 1将项目分包。

9.证人Jin Mou 1证词:由北京Nanrui公司签署的《PowerTools智能报表工具实施服务》项目和Zhihe Wanda Company只是一份合同表。因为北京Nanrui公司和中国北部Power Grid Co.Ltd.签署的主要合同没有规定特定的标准要求,例如服务项目和技术指标,因此该合同没有规定特定的服务项目以及相关的技术指标和标准要求等,而Wang Sansheng并未告诉合同该合同应该做什么。 Wang Sansheng要求他找到Zhihe Wanda公司,并通过电子邮件将项目名称,价格和联系人发送到他的电子邮件中。后来,Wang Sansheng要求他快点处理它。他安排了杨和Zhihe Wanda Company签署的合同,合同金额为185万元,并支付了1110万元人民币的Zhihe Wanda Company。

10。证人杨作证:在2012年底或2013年初,Jin Mou 1要求他与Zhihe Wanda Company签署《实施服务合同》项目《PowerTools智能报表工具实施服务》。后来,他通过邮件签署了一份合同,合同金额为185万元,并以合同金额的60支付给了Zhihe Wanda Company。

11。证人Xu的证词(CCB的Tiantan分支机构的雇员):CCB卡编号为9568的CCB卡是Zhihe Wanda Company的辅助卡1146,可以帮助用户撤回Zhihe Wanda Company的帐户资金。您可以每次从帐户开设银行中提取20,000元人民币,而从其他商店中提取10,000元人民币。

12.公司合法人员的商业许可证以及Zhihe Wanda Company的工业和商业档案馆证实,Zhihe Wanda公司于2012年2月16日成立,法定代表是Gu Mou 1。

13。《实施服务合同》项目《PowerTools智能报表工具实施服务》州:党A北京纳米公司,党派B Zhihe Wanda Company;服务费是185万元人民币。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合同中没有签署日期。

在Xu Chen和Gao Mou 1识别后,他们俩都确认合同是北京Nanrui公司与Zhihe Wanda Company之间签署的合同。

14.付款代金券确认:2013年4月10日,北京Nanrui公司将110万元人民币转移到了Zhihe Wanda Company。

15. Zhihe Wanda Company的现金支付声明确认,2013年7月17日,Zhihe Wanda Company的帐户在500,000元存入500,000元,2013年8月26日将100,000元人民币存入。

该证据与被告人徐辰供述2013年,徐正山分别给其,徐正山分别给其50万元、10万元,让其存入知和万达公司账户相互印证一致。让其存入知和万达公司账户相互印证一致。

16。 5,000元,10,000元等;到2014年3月7日,Zhihe Wanda公司帐户的存款余额为1537,886.41元。

17.电子税收优惠券确认了Zhihe Wanda Company的税款情况。

18。搜索记录,癫痫发作清单和提取记录确认:2014年3月29日,徐陈的住所被搜索,以及9568建筑银行银行卡,Zhihe Wanda Company的银行帐户开放程序,Zhihe Wanda Company,Zhihe Wanda Company的商业许可证,官方密封件,SEAS和《实施服务合同》项目《PowerTools智能报表工具实施服务》项目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00ISTECT

Regarding the relevant evidence that \”the defendant Xu Zhengshan contacted the defendant Wang Guifen through the defendant Wang Sansheng, and asked Beijing Nanrui Company to sign a purchase contract of 1.11 million yuan and 520,000 yuan with Tianjin Tengliang Company, with an actual payment of 978,000 yuan. The defendants Wang Guifen and Wang Sansheng helped Xu Zhengshan 782,400元的挪用项目资金,在审计办公室开始审计后,徐尚山通过王桑申将钱退还给了王·吉芬。”

1。被告徐宗山承认:在北京nanrui公司赢得了《实施服务合同》的竞标后,王·桑尚(Wang Sansheng)找到了他,并说:“在企业级信息构建和运输系统建设和运输中,可以在Tianjin Tengliangliang Company中购买。他要求王梵高采取行动,并告诉王梵高,该项目无需实施。在项目资金到位之后,天津·坦格利安(Tianjin Tengliang)公司将把项目资金的80退还给他,20将留给天津·坦格利安格公司(Tianjin Tengliang Company)。为了防止踪迹留下,他要求王梵高申请银行卡,将钱转移到卡上,然后将其从卡中提取,而不将其转移给他。王梵高同意。一两个月后,Wang Sansheng给了他来自中国商人银行的银行卡。该卡总共转移到780,000元。帐户名称似乎是Zhao,他在卡上撤回了很大一部分钱。当审计办公室在2013年审核信息构建项目时,他担心王梵高的银行卡会暴露出来,因此他填补了尽可能多的钱,他撤回并将卡退还给了王桑申。如果审计办公室不进行审核,则不会将卡退还给王梵高。

2。被告王梵高承认,签署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徐宗山要求他找到一家公司,并从北京Nanrui公司将该项目的设备购买11.11亿元和520,000元转移给其他公司。不需要购买设备。扣除一定的费用后,公司将把剩余的金额退还给他。他们的单位还有其他用途。之后,徐尚山(Xu Zhengshan)两次问他,所以他打电话给天津·坦格利安格公司(Tianjin Tengliang Company)副总经理王·吉芬(Wang Guifen),并表示,吉比电力公司(Jibei Electric Power)的领导人希望蒂安金·坦格利安格(Tianjin Tengliang)签署两份合同,而该税务无需履行税款。扣除相应的点后,其余的将返回。王·吉芬(Wang Guifen)说,至少将扣除20。

Xu Zhengshan同意。第二天,他要求金签订了1110万元人民币和520,000元的合同与Tianjin Tengliang Company。北京Nanrui公司总经理Yu Mou 1同意后,Jin与Tianjin Tengliang Company签订了合同。大约一个月后,徐宗山要求他敦促北京nanrui公司尽快向天津·坦格利安格公司付款,并说Tianjin Tengliang返回的钱必须是现金,不能转让。他告诉Wang Guifen有关Xu Zhengshan的要求,并使用Zhao Mou 1的身份证去北京的中国商人银行,以获取储蓄卡,在线银行业务,存款和撤回短信来提醒该卡。后来,他通知Wang Guifen将钱转移到这张卡上。

其将储蓄卡及密码一并交给了徐正山。

根据短信提示其知道几乎每天都有人从卡上支取现金。2013年六七月,徐正山把该储蓄卡还回来,让其尽快将款退给天津腾梁公司,让天津腾梁公司把账做平,并与其到自动取款机上查看了储蓄卡上的余额。其当天就把款通过网络转账转到天津腾梁公司王桂芬提供的一个卡号上了。出示的以赵某1名义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办理的开户申请书,经辨认是其填写的。

3被告人王桂芬供述:其任天津腾梁公司副总,负责产品销售、与相关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等。2012年底,王三升给其打电话说,北京南瑞公司有个项目,需要外购软件,转给天津腾梁公司来做,合同签订后,其公司留下20%的钱,剩余都返还给冀北电力的领导。其将此事向董事长陈某2、总经理顾某2做了汇报,同意公司留下20%的利润,剩余的80%返还给冀北电力的领导。之后其代表天津腾梁公司和北京南瑞公司签订了两个采购合同,合同额分别为111万元和52万元。合同签订后时间不长,北京南瑞公司给天津腾梁公司拨付了60%的合同款。款到账后,王三升让其将款汇入一户名叫赵某1的银行卡,后陈某2或是陈某2安排别人将返还款汇入其民生银行卡内,其又分次汇入户名为赵某1的卡号内78万余元。这两个采购合同没有实施。

为了应对有关部门的检查,掩盖返还款的事,并把返还给冀北电力领导的钱倒出来,天津腾梁公司又向北京中经赛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赛博公司)、北京蓝山基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山基业公司)签订了外购合同。2013年七八月,王三升给其打电话说:审计署正对华北电网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怕审计出问题,要将其返还给冀北电力领导的钱退回来。后王三升将其汇出的钱全部退到其建行卡上,其交给了天津腾梁公司。

4、证人顾某2证言:其为天津腾梁公司总经理。天津腾梁公司是私企。王桂芬代表天津腾梁公司与北京南瑞公司签订过金额为111万元和52万元的两个合同。王桂芬说王三升找她,北京南瑞公司有两个购货合同,不需要天津腾梁公司履行,公司按照合同款20%扣除费用后,剩余80%给王三升返回去。李某1具体办理的。与北京南瑞公司的合同不需要履行,目的是为了给他们套现金。后来王桂芬说审计部门审计北京南瑞公司,王三升怕出问题将钱退回打到她卡里了。

5、证人李某1证言:其为天津腾梁公司业务员。天津腾梁公司副总王桂芬与北京南瑞公司签订了金额为111万元、52万元的两个合同。王桂芬说,这两份合同不用履行,北京南瑞公司给天津腾梁公司汇了60%的货款,其公司按照20%提取费用,剩下的钱再用现金给他们返回去。北京南瑞公司付款后,其联系了中经赛博公司、蓝山基业公司签订了购货合同,但并未履行合同,只是通过与他们签订合同的形式,天津腾梁公司才能把钱支出来。2013年7月,王桂芬说北京南瑞公司将套取的钱退回来了。天津腾梁公司与北京南瑞公司签订的合同是虚假的,不需要履行,目的是为了给他们套取现金。

6、证人陈某1证言:其所在中经赛博公司、蓝山基业公司在2012年由天津腾梁公司的李某1与其联系签订了四个软件销售合同。其中三个合同是2012年底,李某1给其联系要购买赛博光多业务融合器中控系统软件、赛博视频监控设备远程设置系统软件和蓝山FTTH终端中控监控软件。李某1说等天津腾梁公司付款后,让其公司扣下6%费用,余款都要用支票的形式返还给天津腾梁公司。后来天津腾梁公司给其公司付了57万元,其公司扣下6%的费用,剩下的钱都用转账支票的形式返给了天津腾梁公司。

这三套软件销售合同不需要履行,因为签订合同时,就没有说让其公司供货,而是让把钱返还给天津腾梁公司。2012年另一份销售合同,是天津腾梁公司向其公司购买4套proton网络管理系统,价格为160万元。天津腾梁公司支付了190万元,其中有160万元这份合同款,剩下的30万元是别的合同款项。

7、证人陈某2证言:其为天津腾梁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2013年王桂芬曾让其把转账支票变现,她说是返还给客户的,后来其将转账支票变现,打到王桂芬的卡上。后听王桂芬、顾某2说过,因为审计署审计,客户将钱退回来了。

8、证人于某1证言:其为北京南瑞公司总经理。北京南瑞公司与天津腾梁公司签订金额111万元、52万元两份合同前,金某1对其说,王三升让北京南瑞公司将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签订的《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中的两个项目,外签给天津腾梁公司。其向南瑞股份公司营销部主管北京南瑞公司这个项目的王三升核实,王三升说是冀北电力客户的意见。其就让金某1与天津腾梁公司签订了上述两个合同。签订合同后,金某1说王三升让给天津腾梁公司汇款,其公司按付款比例给天津腾梁公司汇了款。之所以听取冀北电力客户的意见,是因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划分为华北分部和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后,由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承接了该项目的后续工作。

9、证人赵某1证言:其没有在北京办过银行卡,亦不认识王桂芬、徐正山。2001年或是2002年其到南京,王三升用其身份证登记住宿后,一直没给其身份证。

10、天津腾梁公司营业执照及工商档案证实:天津腾梁公司企业类型为私企,法定代表人陈某2。

11、天津腾梁公司出具证明证实:其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2013年1月6日与北京南瑞公司分别签订了111万元、52万元的采购合同。签订以上两个合同是为了给北京南瑞公司客户套现,合同未实际执行。

其公司已收到与北京南瑞公司签订的111万元和52万元两个合同的60%货款,合计97.8万元。公司收取20%的手续费,由王桂芬将套现款78.24万元交给了王三升。2013年7月王三升将78.24万元退给王桂芬,2014年7月29日其公司将97.8万元全部退回安新县检察院。

12、《采购合同》、北京南瑞公司记账凭证、天津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申请单、天津腾梁公司银行存款账、记账凭证、中国建设银行联网业务入账通知书证实:

2012年12月13日北京南瑞公司与天津腾梁公司签订采购包括赛博光多业务融合器中控系统V1.0等产品合同,合同金额111万元。交货时间2012年12月30日前。

2013年1月17日北京南瑞公司向天津腾梁公司付款66.6万元,占比60%。

13、《采购合同》、辅助余额明细账、天津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转账凭证、付款申请单、记账凭证、中国建设银行联网业务入账通知书、银行存款账证实:

2013年1月6日北京南瑞公司与天津腾梁公司签订采购5套赛博光多业务融合器中控系统V1.0合同,合同金额52万元。交货时间2013年1月15日。

2013年3月11日北京南瑞公司向天津腾梁公司付款31.2万元,占比60%。

14、《软件销售合同》、天津腾梁公司银行存款账、记账凭证、请款单、工商银行电子转账凭证、中经赛博公司存款对账单、使用转账支票申请单、中国工商银行支票存根证实:

天津腾梁公司与中经赛博公司签订采购5套赛博光多业务融合器中控系统合同,合同金额40万元。合同无签订时间。

徐宗山和张·舒格(Zhang Shugui)的第二个实例刑事判决被挪用,贿赂和大量财产未知来源

2012年12月17日天津腾梁公司与中经赛博公司签订采购赛博光多业务融合器中控系统1套、赛博视频监控设备远程设置系统2套、EPON中控系统维护平台系统2套合同,合同金额35万元。

2012年12月17日天津腾梁公司与蓝山基业公司签订采购蓝山FTTH终端中控监控软件销售合同,合同金额40万元。

2013年1月16日天津腾梁公司向中经赛博公司付款57万元;2013年3月4日天津腾梁公司向中经赛博公司付款190万元。

15、中经赛博公司、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宇中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中视公司)2014年8月6日出具证明:中经赛博公司是蓝山基业公司(后更名为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经赛博公司与天宇中视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16、赵某1招商银行开户信息、赵某1招商银行存取款凭条、赵某1招商银行流水账、王桂芬中国民生银行卡流水账、王桂芬中国建设银行卡流水账证实:2013年1月7日以赵某1名义在招商银行开户;赵某1招商银行卡62×××07自2013年1月23日从王桂芬中国民生银行账号47×××86陆续转入78.24万元;

赵某1招商银行银行卡62×××07账号自2013年1月27日从柜台或ATM机陆续支取78.24万元;自2013年7月11日又陆续汇入78.24万元、2013年7月24日转账汇款到王桂芬中国建设银行43×××89账号78.24万元。

关于北京南瑞公司与格林某3公司签订《Foxtable平台工具软件实施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据

1、被告人徐正山供述:2012年初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分家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级信息建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开发项目》没人管了。过了一段时间,其对格林某3公司的林某1说,有一个项目你签一下合同,项目先不用做,项目款先在你公司账户上放着不要动,如何处理听其吩咐。林某1说可以。后其对王三升说,把这个合同签给格林某3公司。

其不知道王三升让谁与格林某3公司签订的合同,该合同额195万元。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分家后,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付给北京南瑞公司60%的合同款。过了一段时间,林某1告诉其已收到60%的合同款117万元。其说,先在你账上放着,不要动。2013年四五月因审计署审计,其对林某1说,这个合同的钱不要动。之后审计署来审计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这117万元也就不敢动了。当时这个项目只是要把合同签出去,把合同款支付出去,项目如何做没考虑过,当时这个项目是没办法实施的;另外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分家了,这个项目服务对象发生了变化,也没办法再实施了。

2、证人林某1证言:其为格林某3公司专网主管。2013年3月徐正山对其说,北京南瑞公司有个合同让其签一下,项目不用做,钱到了放在其公司即可。不久北京南瑞公司的金某1与其电话联系,杨某负责联系的具体业务。后其公司与北京南瑞公司签订了《Foxtable平台工具软件实施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总额195万元,后其公司收到117万元。该合同没有履行,其也不知道要做什么。

其想徐正山应该是利用合同通过其公司处理这笔钱,虽然知道是不对的,但不敢得罪他只好按他的要求做,主要想与电网长期合作,做其自己的产品和技术开发。合同签订后不久,审计署审计他们,徐正山对其说:“审计我们了,这个合同的钱先放在那儿千万不要动。”其将上述情况给公司领导邓羽汇报后,邓总的意见是按徐正山的意见办。该合同的招投标手续也是后补的。这笔款一直在账上没动,表面上是在格林某3公司账上,实际上是徐正山控制的,具体的走向会听他的意见。

3、王三升发给金某1的软件外购清单证实:Foxtable平台工具软件实施服务向格林某3公司采购,合同金额195万元。

4、《Foxtable平台工具软件实施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技术规范协议书载明:甲方北京南瑞公司;乙方格林某3公司,合同金额195万元。其中无合同签订日期,无法人签字。

5、记账凭证、付款申请单、工商银行业务回单、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实:2013年5月21日北京南瑞公司向格林某3公司付款117万元。

6、北京市工商局工商档案,证实北京格林某3公司成立情况。

(二)2011年底,被告人徐正山利用其担任华北电网信管中心技术总监的职务便利,帮助南瑞股份公司中标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南瑞股份公司中标后将该项目转签给北京南瑞公司。徐正山为套取该合同中的项目款,要求北京南瑞公司将项目中的《电网运行分析体系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合同》转签给知和万达公司,合同金额220万元。2012年11月21日北京南瑞公司付给知和万达公司30%合同款66万元。被告人徐辰明知该合同不用实际履行,仍代表知和万达公司与北京南瑞公司签订了上述合同,合同款汇到知和万达公司账户后,徐辰多次提取现金交给徐正山。该项目合同知和万达公司并未实施。徐正山在此项目中贪污项目款66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告人徐正山供述:《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是2011年底突击将自主资金花出去的项目。该项目没有实际需求,立项的目的就是为了完成突击花钱的任务数,李坤制作的项目技术参数也不具可操作性,中标单位根本不知道这个项目做什么,更谈不上有实际需求了。该项目招标前,李坤与其说过:这个项目招标后通过转包可以套点钱,等这个项目中标后再具体商量。该项目立项后,南瑞股份公司的华北大区业务员王三升找其表达想做项目的意愿,其让李坤照顾南瑞股份公司,经李坤运作最后由南瑞股份公司中标,后南瑞股份公司将该项目转签给了北京南瑞公司。其想通过转签套取现金,遂让北京南瑞公司把这个项目中的一部分转签给了知和万达公司,知和万达公司没有实施该合同项目,就这样把资金套出来了。

2、被告人徐辰供述:2012年夏天的一天,有一个女的打电话,说有项目要和知和万达公司签合同。后她把已经打印好、签着杜某1名字,并盖有北京南瑞公司公章的《电网运行分析体系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合同》快递给其,合同金额220万元。其签好顾某1名字并盖章后,又快递给北京南瑞公司。过了几天,徐正山问是否有人找其签合同。其说有。徐正山说,其它的事他来安排。过了半年左右,北京南瑞公司给知和万达公司汇款66万元。钱到之后,徐正山让其慢慢取现金,其就以备用金或差旅费的名义取钱,凑到一二十万元后,就给徐正山送过去。其不清楚合同具体做什么,该合同是否履行也不清楚。徐正山说项目所得金额二八分,徐正山得80%,知和万达公司得20%,包括公司所有的运营、工资、纳税等成本。

3、被告人王三升供述:《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于2011年5月左右在网上公开招标,为承揽该项目其去找徐正山,徐正山让找李坤,李坤让其公司投标,后该项目由南瑞股份公司中标。2011年11月签完合同后,其找徐正山、李坤要求实施该项目,他们说等一等。后徐正山说和高某1说好了,有一部分要外签。其向高某1汇报,高某1让其办理了转签北京南瑞公司的转签单,转签金额336万元。其不清楚后来北京南瑞公司把该项目签给了谁。审计署审计后其才知道北京南瑞公司把《电网运行分析体系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合同》签给了知和万达公司。2012年徐正山让其催北京南瑞公司付款,其找金某1说客户催款,后北京南瑞公司付了30%的合同款。

5、证人金某1证言:其所在北京南瑞公司与知和万达公司签订过《电网运行分析体系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合同》,当时是杜某1说,高某1要把这个合同签给知和万达公司。其找时任北京南瑞公司副总的高某1核实此事,高某1让公司留下20%利润,其余签给知和万达公司。该合同是国电南瑞公司和北京南瑞公司签订的,合同金额336万元,最后在保证公司利润的情况下,高某1让以220万元的价格签给知和万达公司。合同是否实施其不清楚。其记得该合同有到货单或验收单,但是否把货物全部送达其不清楚。

6、证人杜某1证言:2012年的一天,高某1说到与知和万达公司签订《电网运行分析体系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合同》的事情,金某1就让其负责,后来其与知和万达公司通过邮寄的方式签订了合同。其收到过王三升给的到货单,但其不知道是否真的验收到货了。

7、《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载明:甲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乙方南瑞股份公司;合同金额595万元。其中分项价格表载明包括电网安全场景开发等7套及调试工具等。王三升于2011年11月10日代表南瑞股份公司签订。

《采购合同》载明,甲方南瑞股份公司,乙方北京南瑞公司;标的电网安全场景开发等软件4套,合同金额336万元,2012年6月7日签订。

8、记账凭证、付款申请单、收款回执、承兑汇票证实:华北电网有限公司2011年12月18日、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8日分别向南瑞股份公司付款178.5万元,共357万元。南瑞股份公司给付北京南瑞公司336万元。

9、《电网运行分析体系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合同》载明:甲方北京南瑞公司,乙方知和万达公司;合同金额220万元,2012年6月28日签订。

经徐辰、杜某1分别辨认,其二人均确认该合同为北京南瑞公司与知和万达公司签订的合同。

10、记账凭证、机打税务发票、付款申请单、转账记录证实:2012年11月21日北京南瑞公司向知和万达公司付款66万元。

11、建行单位人民币结算业务凭证证实:徐辰自2013年1月15日至同年6月28日以差旅费或备用金的名义,从知和万达公司账户取款共计30万元。

12、审计人员李某7、刘某22013年9月6日出具的审计南瑞股份公司的审计取证单证实: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与南瑞股份公司签订《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截至审计时,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共支付南瑞股份公司合同款357万元。

2012年6月7日南瑞股份公司与北京南瑞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内容为“电网安全场景开发”等4项内容,合同金额336万元。截至审计时,南瑞股份公司已支付北京南瑞公司全部合同款。

13、审计人员李某7、刘某22013年9月24日出具的审计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审计取证单证实: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与南瑞股份公司签订《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截至2013年7月底尚未完成,且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南瑞公司、南瑞股份公司等合同签订方均不知道项目具体实施目标。经座谈了解并分析项目实际情况,上述项目既无实施紧迫性,又无实施必要性。

(三)2011年底,华北电网信管中心领导想用手机演示全景管理平台系统,被告人徐正山经与被告人李坤商量,要求项目合作单位南瑞股份公司用项目款购买40部Iphone4s手机。南瑞股份公司花费22.8万元购买40部Iphone4s手机快递给了李坤,李坤交给其部门领导4部手机,交给徐正山20部手机,自己保管16部手机。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分家,用手机演示的事没有实施,徐正山、李坤将各自保管的手机分别占为己有。因在审计署审计时被发现,李坤将16部手机款9.12万元退还给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徐正山将20部手机款11.4万元退还给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徐正山贪污手机20部,价值11.4万元;李坤贪污手机16部,价值9.12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徐正山供述:2011年底,按照有关领导工作要求,其与李坤商量购买40部手机,李坤说《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是南瑞股份公司做的,提议让南瑞股份公司购买。过了几天,李坤说与南瑞股份公司联系了,他们说不能下账,要求给他们出一个购买手机的说明。其说可以。南瑞股份公司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附件中不包括这40部手机,给南瑞股份公司出具说明后,加到合同的附件中了,但合同额未增加。2011年12月下旬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分家前后,李坤说手机到了,其让李坤将20部苹果手机放在其办公室。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分家后,因领导变动,用苹果手机进行系统演示就不做了。其手中20部手机除自用外,分别送人或让徐辰帮忙卖了,钱用于家庭日常花费了。

2013年审计署审计时,其和李坤恐事情败露,其就先自己出钱到中关村买了40部苹果手机放在单位的库房里,由于手机出厂时间不一样,结果还是被审计出来了。审计后,其已按照当时的价位把20部手机的钱退给了单位。李坤说当时给了郭某4部手机。

2、被告人李坤供述:2011年与南瑞股份公司签订《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后,根据业务需要,信息管理中心主任郭某要求购买性能先进的手机用于系统演示。徐正山让其买40部。买手机就是以演示为借口给自己买,真正用于演示有几部就够了,不需要这么多。其与徐正山商量让签订了《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的南瑞股份公司购买手机。

后其与王三升联系购买手机之事,王三升请示后让其出具相关说明,其给王三升发去一个在全景管理平台项目中增加Iphone4s手机40部的传真。2012年1月,其收到南瑞股份公司寄来的40部手机后,请示郭某、徐正山手机怎么用,郭某让其送去4部,徐正山让其送到办公室20部,剩下的由其保管。当时没有办理手机入库手续。收到40部手机时,正赶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改革分家,其将保管的16部手机送给了亲戚朋友。审计部门审计南瑞股份公司时,徐正山说需要把手机补回来,过了一两天徐正山给其送来40部Iphone4s手机,听徐正山说是从中关村买的。2013年9月,审计部门审计时发现其保管的这40部手机是新购买的。出事后其已将手机款退给了其所在公司。

2013年9月13日审计署人员找其询问相关问题时,其承认了与徐正山、郭某分得手机的事实。

3、证人王三升证言:2011年底南瑞股份公司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批信息化建设项目,后李坤、徐正山先后让其通过项目资金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购买40部苹果4s手机。为此其向高某1进行了汇报,高某1说让他们写一个说明。后李坤通过传真发了一份在《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中增加Iphone4s40部的传真件,但未追加项目款。其将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附件二分项价格表中增加了一项调试工具40台的项目,增加调试工具后,因调试工具的内容不明确,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办理了设备变更单,将40台调试工具明确为40部Iphone4s手机,然后办理了公司的外购手续,由采购部购买了40部手机。2012年春节前几天其将40部手机快递给了李坤。

4、证人高某1证言,所证与被告人王三升所证相关情节一致。

5、证人郭某证言:其任原华北电网信息管理中心主任时,李坤为信息管理中心项目推进部副经理。2012年1月,李坤送到其办公室4部Iphone4s手机,其分别送给了亲友。2013年9月,纪检部门组织其与徐正山、李坤进行对质时,李坤说,40部Iphone4s手机,给了其4部,给了徐正山20部,李坤要了16部。其与徐正山均承认了该事实并退了款。

6、证人曲某、张某1、张某2、孙某1、张某3证言,证实各自均曾收到李坤送给的Iphone4s手机,共计十二三部。

7、证人王某1证言:2012年徐正山给其一部白色Iphone4s手机。

8、证人徐辰证言:2012年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徐正山给其10部Iphone4s手机,让其卖了。其在海龙大厦以3000余元一部卖给一杨姓女子,后其将手机款给了徐正山。2013年夏天徐正山问其还能不能买Iphone4s手机。其联系了刘某3,让他们俩自己联系的。

9、证人马某1证言:其为审计署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的主要审计人员。该项目从2013年4月底开始审计,到2013年9月底结束。审计中发现,2011年下半年,南瑞股份公司中标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的《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此项目中的调试工具部分,南瑞股份公司直接交由南京皓文工贸实业有限公司采购。

审计中上述配件实际采购了40部Iphone4s手机。根据南瑞股份公司提供的资料发现,2011年11月7日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向南瑞股份公司发传真要求:在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中增加Iphone4s手机40部。2012年1月17日南瑞股份公司与南京皓文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从南京皓文购买Iphone4s手机40部,合同额22.8万元。南瑞股份公司已将40部手机交给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经询问李坤证实,李坤收到手机后,给郭某几部手机,给徐正山20部,李坤留下十余部,李坤送给其亲属。此40部手机款实际是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的项目款。

在审计过程中,徐正山于2013年9月购买了40部Iphone4s手机,冒充当时分掉的手机。

10、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出具情况说明证实:2013年在审计署的审计工作中发现,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在《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中采购了苹果手机40部。9月13日审计组根据审计例行程序就前述项目采购的手机去向问题与项目负责人李坤进行谈话了解,在谈话过程中李坤承认目前库房中的手机是为应付审计组检查新买的,原来的手机已经被他们用了。

11、华北电网信管中心发给南瑞股份公司的说明中,要求在2011年业务全景管理平台辅助开发项目中增加40部Iphone4s手机。

12、特殊设备变更审批备案表载明:设备名称由调试工具变更为Iphone4s,收货人李坤,金额22.8万元。2012年1月4日此单紧急,直接把货发给王三升。

13、采购合同载明,甲方南瑞股份公司,乙方南京皓文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标的调试工具,金额22.8万元,2012年1月17日签订,交货时间2012年1月19日。

14、记账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存根、付款申请单证实:南瑞股份公司向南京皓文工贸实业有限公司采购40部手机,2012年5月14日付款22.8万元。

15、收据载明:徐正山向刘某3购买40部苹果4s手机。

16、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3年10月10日党组文件载明:免去徐正山博望华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责成退回20部Iphone4s手机购置款;免去李坤冀某通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及信息运维中心主任职务,责成退回16部Iphone4s手机购置款。

17、会计凭证、中国工商银行业务回单(收款)、收款凭证证实:2013年10月10日徐正山退回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部手机购置款11.4万元;2013年10月12日李坤退回16部手机购置款9.12万元,郭某退回4部手机购置款2.27万元。

(四)2011年11月,被告人徐正山与被告人王玉玮商定由南瑞集团中标实施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华北电网营销系统软件开发工具平台实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AA63)、《华北电网智能配网管理系统研究实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AA72)项目。在徐正山的帮助下南瑞集团顺利中标AA63、AA72两个项目。南瑞集团中标后,徐正山为套取项目款,要求南瑞集团将AA72项目中的润乾报表软件向华电瑞博公司采购;徐正山与王玉玮商议,将AA63、AA72两个项目中的proton软件向天津腾梁公司采购,项目不用实际履行,天津腾梁公司按照约定比例返还给徐正山,后王玉玮与被告人王桂芬多次协商,约定返还徐正山软件价格的78%。

合同签订时将项目软件转包情况写进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与南瑞集团签订的合同。其中AA63项目总价款647.82万元,2011年12月30日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付给南瑞集团5830380元,占比90%;AA72项目总价款397.38万元,2011年12月30日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付给南瑞集团198.69万元,占比50%。

根据AA72项目合同,南瑞集团与被告人徐正山指定的华电瑞博公司签订了132万元的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徐正山告诉被告人张树贵该合同不用履行,张树贵留合同总额的20%,返还徐正山合同总额的80%。2013年3月,南瑞集团将132万元合同款汇到华电瑞博公司账户后,张树贵在明知徐正山是套取项目款的情况下,将105.6万元现金给了徐正山。审计署开始审计后,徐正山怕事情败露,将105.6万元现金退给了张树贵让其买软件交付给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张树贵于2013年6月从光翼英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翼英方公司)以55万元购买润乾报表软件,并交付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用户评论


还未走i

真沒想到會看到這樣的新聞!兩位老領導居然幹了這麼違法的事,真是令人震驚和失望。貪污受賄已經是嚴重罪行,他們還擁有如此巨大的財富來源不明,簡直令人髮指!希望可以嚴懲這些蛀蟲,為社會正義盡一份力量。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昂贵的背影

徐正山、張樹貴的案子太震撼人了!看到判決書裡詳細記載,我心裡真的很不好受。他們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背叛了人民的信任。這種腐敗行為不能容忍,應該嚴懲其罪,給社會一個交代。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你身上有刺,别扎我

這篇文章寫的很客观!二审判决书確實说明了很多问题,但我觉得还有更多需要深入调查的地方,比如他们的背后的利益链以及幕后黑手是谁?这些都需要引起司法层的重视和进一步调查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根源问题。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烟雨萌萌

終於結束了!這案件太冗長了,期待判決結果很久了。 對於貪污、受贿這種行為,我支持嚴刑峻法!希望他們能受到應有的懲罰,絕不寬容!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凉话刺骨

看了二審判決書後,感觉还是有点遗憾的,因为我个人觉得处罚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经济补偿。 他们应该接受更严厉的法律制裁,比如剥夺政治权利、一生不得担任公职之类,这样才能真正震慑那些有相同想法的人。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有些人,只适合好奇~

這個決定太遲了!他們害的百姓受害好多年了,現在才被判決?希望未來能更加重视打击腐败问题,绝不容许任何形式的贪污受贿行为再次发生。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糖果控

对于那些指责媒体炒作这件事的人,我想说:真实事件应该曝光、应该引起关注!不要为了维护某些人的利益而故意回避問題,反而阻碍了社会进步和正义的开展。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秒淘你心窝

贪污受贿永远不是一个小事,无论是谁都要受到严惩!我希望未来司法系统能够更加完善,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利益,杜绝腐败行为再次发生。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猫腻

二审判决书的内容非常详细,我看得出法庭进行了很认真的调查和研究。希望这样的判决能起到警示作用,让那些想通过不当手段获得个人利益的人们慎重考虑!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北朽暖栀

看到他们最终被绳之以法,我感觉心里有一块石头终于落下了。 这些官员背叛了人民的信任,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风中摇曳着长发

判决结果令人欣慰!但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谴责和惩治阶段,更要关注解决腐败现象根源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官員道德修养、强化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赢这场反腐败持久战。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有恃无恐

我觉得判决结果虽然很严厉,但应该还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希望更多人能重视这个问题,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公正、公平、透明的社会環境!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无寒

我们不能忘记那些曾经受困于这些官员贪污行为的人民群体,他们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 希望判决结果能够给他们带来一丝慰藉和希望!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发型不乱一切好办

这种贪污案子太令人气愤了,看来权力确实会冲昏一些人的头脑。我们要加强对腐败分子查办力度,让权力始终服从人民,而不是成为他们挥霍自如的工具!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泡泡龙

这个案件也体现出我们社会制度建设中还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廉政意识和道德水平,才能有效预防腐败行为再次发生。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殃樾晨

希望所有官员都能以此为戒,做一个对人民负责、干净执政的公职人员!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念初

仅仅从经济补偿的判决来看,也许是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的。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调查这些贪污受贿案件背后的原因和网络,才能彻底遏制腐败行为的蔓延!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玻璃渣子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没有绝对安全的腐败行为,最终都会暴露在阳光下! 希望所有想从犯罪中牟利的人能清醒认知错误行为带来的后果!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898-888816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zhutibaba.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手机访问
手机扫一扫打开网站

手机扫一扫打开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