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此次取消了软件产品、动漫软件申请增值税立即退税所需的软件产品检测证书;取消了需享受相关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滴灌带、滴灌管。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等,可为企业节省数百至数千元的检测费用;此外,前两批取消的饲料产品检测报告、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认证报告、继承权公证证书等,可以为纳税人节省可观的认证费用。
制图:刘云
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布取消多项税务证明事项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号已于2019年7月8日经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一、注销税务证明事项目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税务发票管理办法
四、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19 年7 月24 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决定取消一批税务认证事项,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规范性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减证、便民”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提高税收执法效率。在税收营商环境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公告取消多项免税证明事项。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对本决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取消的税务认证事项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并修改了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税务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注销一批税务证明事项
取消25项税务证明项目(附件1)。其中,12项(附件1所列第1-12项)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停止实施; 13项(附件1所列第13-25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执行。 2019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2、废止和修改部分法规、规范性文件
(一)废止1项税务部门规定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发[1998]49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
(二)修改3项税务部门规定
二、将《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第四十六条修改为:“纳税人遗失已缴纳税款,需要税务机关另行提供的,税款已经核定并有缴库或者退库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完税证明或者提供原完税凭证复印件。”
3、删除《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修订)第十七条第一项中的“及工商营业执照”。
上述修改后的规定根据本决定重新公布(附件2、附件3、附件4)。
(三)废止1项税务规范性文件
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取消税务认证事项的相关工作。已取消的,不得保留或者变相保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设立新的认证事项。同时,要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推动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既增强了办税便利性,又明确了责任纳税人和付款人。要不断完善“信用+风险”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大数据和信息化作用,加快信息归集共享和部门协调共治,切实加强公平、公正、严格的监管。事后,努力营造合法、便捷的办税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纳税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解释
一、《决定》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开展“减证便民”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务营商环境,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全国范围内的部署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按照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号文件要求(国办发[2018]47号)国家税务总局结合正在进行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服务人民、解决问题”,继去年取消35项税务认证项目后分两批、取消一批税务证明项目予以公告。同时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及本批取消认证项目涉及的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
2、《决定》主要内容
(一)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
取消25项税务证明项目后,以事后核查方式替代3项; 6项由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或内部核查取代; 15项改为行政相对人保留相关法律证明及其他材料备查; 1项由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或内部核查取代。根据实际征收管理实践,无需备案、核查。
(二)支持法规、规范性文件修改
《决定》 废止和修订5项规章、规范性文件。详情如下:
1.全部废除一项税务部门规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1998]49号,修改为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涉及《资源税管理证》废止的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 46)。注销证书后,纳税人可以自主申报,不再采用代扣代缴征管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已不存在,需要全部废除。
3.《决定》 实施日期
《决定》 附件1所列第1项至第12项税务证明自《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决定》 附件1所列第13至25项税务证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执行2019年第61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的相关规定停止执行。具体暂停时间详见附件1。
用户评论
有一种中毒叫上瘾成咆哮i
终于不用再跑税务局了,方便了不少!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孤廖
这个政策太好了,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效率。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泪湿青衫
国税总局这次的改革真的很务实,点赞!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走过海棠暮
取消这么多证明事项,真是重大利好!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安陌醉生
这下省心了,不用再准备一堆资料了。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别经年
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为企业减负,国税总局一直在行动!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开心的笨小孩
希望未来能取消更多不必要的证明事项,让企业更轻松。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巷陌繁花丶
看了图片,感觉这25项证明事项确实挺重的!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放肆丶小侽人
这次改革力度很大,对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个好消息。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凉凉凉”凉但是人心
希望能尽快落实到位,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拽年很骚
政策很清晰,希望能够更好地指导企业操作。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花花世界总是那么虚伪﹌
国税总局这次的改革,让税务服务更便捷!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余温散尽ぺ
简政放权,减税降费,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坏小子不坏
优化营商环境,国税总局一直在努力!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窒息
这次的改革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消息!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枫无痕
相信这次改革会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等量代换
希望国税总局能继续优化税务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颓废i
期待未来会有更多税务便利化措施出台!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杰克
国税总局这次的改革,真的很给力!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清羽墨安
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国税总局一直在行动!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艺菲
国税总局的改革,为企业减负,促进经济发展!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