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小垂法科普|专利号是巧知专利信息的“金钥匙”

转载自: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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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一年一度的购物狂欢季,各大商家都绞尽脑汁为自己的产品寻找卖点。科技含量无疑是一个独特的标签,专利加持就相当于一块金字招牌。

经小垂法科普|专利号是巧知专利信息的“金钥匙”

当越来越多的产品声称获得国家专利时,消费者如何辨别“真坑”和“真金”?今天,井小吹来给你一把了解专利信息的“金钥匙”。

01

专利号的前世今生

经小垂法科普|专利号是巧知专利信息的“金钥匙”

专利号的“前身”称为专利申请号,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申请时给予专利申请的一串识别码。专利申请号共包含5部分,即国家号、受理年份、类型号、序列号和校验位。

2003 年10 月1 日之前的申请号为9 位数字:

2003 年10 月1 日之后的申请号为13 位数字:

国家代码是接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的两个字母的缩写。中国是CN。

专利受理年份以2003年10月1日为基准,之前使用年份的最后两位数字,之后使用年份的最后四位数字。

流水号是当年申请的流水号。

校验位由标点符号“.”组成。和一个数字或字母。主要用于验证整个申请号的正确性,没有特殊意义。

中国专利申请号以CN开头。专利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将号码前的CN替换为ZL(“专利”的缩写),即成为专利号。

因此,以“CN”、“US”等国家代码开头的国家代码为专利申请号,相关专利申请尚在审查过程中,尚未获得授权。在中国,专利号以“ZL”开头的发明创造是已正式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02

你看到的专利

未必

你认为什么是专利?

即使商家标注了ZL开头的专利号,也不行。我们还需要识别商家标注的专利号是否与其宣传的专利相对应。专利号中表示型号的数字为我们提供了快速识别的方法。

申请号和专利号中代表型号的数字分别为1、2、3、8、9。其中,1、8为发明专利,2、9为实用新型专利,3为外观设计专利。

类别编号

对应专利类型

1

发明专利

2

实用新型专利

3

外观设计专利

8

PCT发明专利进入中国国家阶段

9

PCT实用新型专利进入中国国家阶段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规定: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组合所提出的适合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根据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结合而作出的美观的、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例如,这也是一项名为“健康枕头”的专利。该设计保护了照片中保健枕的形状、图案和颜色所带来的视觉效果。保健枕有什么功能并不重要。

设计名称为“健康枕头”

至于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虽然都保护符合实用性、创造性等要求的技术方案,但保护的对象也与外观设计不同。而且,与仅保护产品形状结构的实用新型相比,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要广泛得多,例如:

名称为“保健枕”的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保健枕,包括枕芯,其特征在于,所述枕芯的上表面中部设有矩形凹槽,与所述矩形凹槽连接的第一侧和/或第二侧设有向上的凸起。沿枕芯纵向的凹槽。颈部支撑结构为沿枕芯横向延伸的弧面。

名称为“保健枕”的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保健枕,其特征在于,包括:枕芯、第一气囊、第二气囊、通气组件以及控制模块;还包括设置在枕芯上并与控制模块连接的声音传感器,控制模块可以通过声音传感器识别睡眠者的鼾声,并在鼾声发生时控制通气组件。

因此,如果一款保健枕声称具有防打鼾功效,但专利号中的型号为3,则该专利属于外观设计,与该保健枕的功能效果无关。

除了保护对象外,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也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不同。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只能通过初步审查才能获得授权,而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用性、创造性等方面的实质审查。可以说,发明专利是三类专利中最有价值的。

值得一提的是,“公开换取保护”是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所有授权的专利信息均免费向公众开放。您可以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注册并登录即可查看专利申请文件、审查文件、专利状态等具体信息。

03

公开专利需谨慎

违法行为的代价更高

虽然消费者可以通过专利号和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辨别专利宣传的真实性,但健康诚信的营商环境仍需要企业积极营造。当然,法律也对虚假标注专利信息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二条规定:

广告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注明专利号和专利类型。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已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进行广告宣传。

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规定:

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行为:

(一)在未获得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宣告无效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的数字;

(二)销售第(一)项所列产品的;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造成公众误解的所涉及的技术或设计。技术或者设计被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

(四)伪造、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五)其他混淆视听,将非专利技术、外观设计误认为专利技术、专利外观设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四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的倍数;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尊敬的消费者,

用户评论


我一个人

哇,原来专利号这么重要!感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以后查专利信息再也不用大海捞针了!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为爱放弃

学到了!经小垂法科普,专利号简直就是专利信息的宝藏钥匙!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余笙南吟

感谢分享!以前只知道专利号,没想到它能解锁这么多信息,太方便了!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歆久

经小垂法科普,专利号真是巧知专利信息的“金钥匙”!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病态的妖孽

这下子可以轻松找到专利信息了,太赞了!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乱世梦红颜

原来专利号这么有用,以后要好好利用它了!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经典的对白

学习了!经小垂法科普,真是受益匪浅!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遗憾最汹涌

经小垂法科普,真是涨知识了!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滴在键盘上的泪

专利号,巧知专利信息的“金钥匙”!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个人的荒凉

太实用了!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余温散尽ぺ

收藏了!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绝版了i

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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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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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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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晟洛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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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萌萌

原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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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见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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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偷懒

非常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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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阳

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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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薄凉

真是一篇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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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渣子

太实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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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菢过后只剰凄凉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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