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会计[2024]7号
各区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2022]35号)的规定,会计专业和现将组织2024年在沪技术人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应当参加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完成信息登记的,应当先完成会计信息登记。
本通知所称会计工作包括:出纳;审计;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支出(费用)的会计;财务业绩核算(政府预算执行结果);财务会计准备报告(决算报告);会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及会计机构内的其他会计工作。单位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也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继续教育形式
根据财政部《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相应学分。根据会计人员分类分层、更新知识的客观需求,以及继续教育技术的发展趋势,本市202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采取以在线学习为主的多种继续教育方式、财务主管部门的高层次面授培训和专题培训。形式鼓励参与在线学习。
1、初、中级会计师主要参加在线学习,自行选择在线培训机构。在一个继续教育年度内,会计师可以选择在线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当年一般不允许变更。 2024年开通的继续教育在线培训机构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https://main.esnai.net)、北京东大正宝科技有限公司“正宝会计网校”(https://www.chinaacc.com) )、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奥会计在线”(https://shanghai.dongao.cn)、中税网(北京)控股集团公司“中国税务中国”(https://www.taxchina.com) . 有限公司
2、高级会计师(包括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原则上应当参加专项面授培训。
3、财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专题培训。各财政主管部门可将财务工作与会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辖内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重点企业集团会计人员围绕财政预算管理、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政府会计等专题面授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提交年度面授培训计划。负责组织专项面授培训的财政部门应当提交2024年面授培训计划(内容至少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授课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经费等)资料来源等)于5月31日前向市局会计师报送。未申报的相关学员面授培训和继续教育事项,不予登记。
二是提交开课信息。每次面授培训班开始前,财务主管部门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局会计室报送开班信息(内容至少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址、培训主题、授课师资、课程安排、培训学员人数等),市局会计室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培训组织实施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抽查。
三是报送培训学员信息。每次面授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财务主管部门应将培训总结和实际受训人员信息表报市局会计室(信息表采用excel格式)格式,字段名称为:有效证件号码、姓名、学习完成时间、学习内容、财务部门、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代码、年份、通过方式、公共科目学分、专业科目学分、总学分),后审查和抽查后,由市局会计室办理续学登记教育事项。 2024年12月31日前未提交培训总结和学员信息的,或者经审核、抽查后培训总结和学员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市局会计室不再受理申请。
3.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
202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所获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学分一般应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用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发展知识三类,分别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的学习内容。 2024年重点内容是新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管理会计应用指南、内部控制准则、会计信息技术、相关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征管等以及行政政策、会计人员管理与诚信建设、反电信诈骗知识等。在线继续教育课程选课采取“上高下低”的原则,即低级别会计人员可以选择高级专业科目,但高级会计师不得选择低级专业科目。
2. 公共必修科目。公共科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
2024年继续教育科目详情见附件。如参加在线培训,可供选择的课程以各在线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如参加面授培训,以面授机构公布的课程安排及内容为准。
4、时间安排
本市202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应于202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
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后15个工作日即可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继续教育记录。
5. 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包括网络培训机构、面授机构)应当公开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或者捆绑其他课程或产品。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不得向个人收取费用。
六、工作要求
1、及时、准确登记继续教育事项。各财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督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学员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考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加强继续教育机构综合监管。各财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综合监管,做好教学质量、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解释服务和政策;督促各单位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切实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 2024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
上海市财政局
2024 年2 月1 日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结尾。
用户评论
|赤;焰﹏゛
终于等到通知了!2024年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今年的主题是什么?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陌潇潇
会计继续教育很重要,我要认真学习,提升专业技能!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月下独酌
这个通知发布的太及时了,我正好需要报名继续教育。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太易動情也是罪名
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这个通知信息量很大,得仔细看看。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摇划花蜜的午后
期待2024年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的课程内容!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玩味
这个通知太棒了!终于可以继续学习了!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久爱不厌
报名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此刻不是了i
听说今年的课程会更实用!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嗯咯
这个通知我已经收藏了,方便随时查看。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念旧情i
会计继续教育,为提升专业能力而努力!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花海
学习永远不会停止,期待2024年的继续教育!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ー半忧伤
我已经迫不及待要参加2024年的继续教育了!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请在乎我1秒
今年的继续教育主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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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铁塔
希望今年的课程能够更加贴近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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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像过不去的桥≈
通知内容很详细,我要认真阅读。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搞搞嗎妹妹
期待2024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何年何念
今年的继续教育,我一定积极参加!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呆檬
这个通知真是太实用了,感谢发布!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千城暮雪
学习新知识,提升新技能!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墨城烟柳
会计行业发展迅速,继续学习是必须的!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傲世九天
这个通知,我已经转发给我的同事了!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