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成都市营业执照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为方便群众办理成都市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二、办理条件
1. 企业法人
(1)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成立的企业;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办理完毕,且未处于注销状态。
2. 个体工商户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
(2)具有独立经营资格,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已办理完毕,且未处于注销状态。
3. 农民专业合作社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已办理完毕,且未处于注销状态。
三、办理流程
1. 网上预审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理营业执照前,需先通过成都市企业法人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http://scscweb.scc.gov.cn/)进行网上预审,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
2. 现场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预审通过后,携带以下材料到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5号)现场提交: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
–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1份;
–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1份;
– 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1份;
– 统计登记证正副本1份;
– 公章1枚。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
– 身份证件原件1份;
–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1份;
–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1份;
– 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1份;
– 统计登记证正副本1份;
– 公章1枚。
– 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
– 身份证件原件1份;
–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1份;
–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1份;
– 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1份;
– 统计登记证正副本1份;
– 公章1枚。
3. 缴纳相关费用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需缴纳营业执照办理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企业法人:300元;
–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50元。
4. 领取营业执照
(1)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2)审核通过并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成都市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
四、注意事项
1.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理营业执照前,需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办理过程中,如对办理条件、流程、费用等有疑问,可咨询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 办理营业执照后,需按时办理相关税务、社保等事宜,否则营业执照将自动失效。
成都市营业执照办理指南,为了方便群众办理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