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定义和法律基础
(i)jail执行的法律定义
在监狱外处决,全名是“监狱外的临时处决”,该制度指的是判处固定期监禁或拘留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拘留中心暂时未被发现,因为他们符合法定特殊情况。《刑事诉讼法》的第265条和《监狱法》的第25条已经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ii)假释的法律定义
假释是指被判处定期监禁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实会在一定的判决后表现出悔改,并且不会再损害社会,并且会提前释放有条件的方式。我们的国家《刑法》第81至86条对假释系统有系统的规定。
主要区别:退出监狱执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进行执行场地的暂时变化,而假释是对表现出色的罪犯的激励早期释放。
2。适用条件的差异
(i)适用于限制执行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第265条,持续外执行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1。严重的疾病:患有严重疾病的人需要寻求医疗假释。在司法实践中,有必要由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和签发证书。
2。怀孕或母乳喂养:怀孕或母乳喂养自己的婴儿的女人。母乳喂养期通常是在婴儿出生一年后计算的。
3。不能照顾好自己:不能照顾好自己,监狱外的临时执行不会损害社会。实际上,它主要是指老年,虚弱,残疾等。
(ii)假释的应用条件
根据《刑法》的第81条,适用的假释条件包括:
1.执行刑期:被判处固定期监禁的罪犯应以原始句子的一半以上的判决处决;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应执行超过13年。
2。真正悔改的表现:认真遵守监狱规则,接受教育和转变,甚至是悔改的表现,而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在特殊情况下的例外:对于被判处有意的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爆炸,爆炸,处置,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犯罪的固定期监禁或无期徒刑,不得允许假释。
比较分析:外部监狱执行重点是客观因素,例如犯罪分子的身体状况,而假释则重点介绍罪犯的主观转型和个人危险。
3。决策机构和程序之间的差异
(i)执行罪犯的决策程序
1。在交货和执行之前:应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法院认为罪犯在判决后或之后符合监护外执行的条件,则可以直接做出决定。
2。交货和执行后:监狱或拘留中心应提交书面意见,并在省级或更高级别的监狱管理机构或市政一级或更高的公共安全机构中提交书面意见。
(ii)解析决策程序
1。根据管辖权的法院:高等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在该法院中,罪犯要判处他的判刑。
2。提交程序:当行政当局提出假释提案时,人民法院应构成一个合作小组进行审判。
3.公告:在听证会议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在公开宣布,公开宣布期为7天。
程序差异:外部监督执行更多是一种行政审查程序,而假释必须通过司法审判程序,并且程序更加严格。
4。执行期内的义务和法律后果
(i)有关监狱外执行期间的规定
1。执行地点:通常在罪犯的居住地处处决。
2.监督和管理:社区惩教局负责实施,公共安全机器人提供帮助。
3。情况消失后的治疗:当局势暂时出狱时,疾病暂时解释的情况(例如从疾病中恢复,母乳喂养的到期等)以及该判决尚未结束,则应立即强加监狱。
(ii)假释期的规定
1。测试期:固定期监禁的假释测试期是尚未完成的判决;无期徒刑的假释测试期为十年。
2。法律义务: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监督;根据监督当局的规定报告您自己的活动;遵守监督当局会见客人的规定;离开城市,居住或搬迁的县,必须将其提交给监督管理局以供批准。
3。法律后果:如果在假释测试期内犯下了新罪行或发现假释,则应撤销假释;如果违反了监督和管理法规,则可以撤销假释。
核心差异:监狱外的退出执行是该句子的执行方法的变化,而假释是有条件的提前发布,并具有测试期系统。
5。实践中常见的误解
在刑事辩护实践中,我发现当事方及其家人经常会有以下误解:
1。相信外部监狱的处决等同于早期释放:实际上,外部监狱的处决只是执行地点的变化,仍在计算刑期,并且在情况消失后需要强加监狱。
2。默默无闻:假释仅适用于固定期监禁和无期徒刑的罪犯,而对持续性执行也可以适用于被拘留的罪犯。
3。忽略撤销条件:两者都可能被撤销,但是撤销的条件和后果是不同的。撤销假释后,句子中未包括的审判期;在撤销外命中的执行后,判决包括监狱外执行期限。
4。错误计算的句子:假释测试期的到期被视为原始句子的完成;在执行期间包括监狱外的处决期。
6。律师的建议
作为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我向有相关需求的当事人提出以下建议:
1。准确的评估条件:外部监狱执行主要取决于物理状况等客观条件,而假释需要良好的转换性能。
2.准备足够的证据:申请外执行情况需要提供医疗证明和其他材料;申请假释需要在判决期间提供奖励证书,等等。
3.注意程序要求:严格根据法律准备材料,并符合申请时间限制和程序要求。
4。遵守法规法规:无论是在监狱中还是假释之外,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以免被撤销。
用户评论
不浪漫罪名
终于有人写这方面的博文了!我一直对监外执行和假释这两个概念很模糊,看完这篇解释感觉清晰了很多!确实,监外执行更侧重于继续服刑,而假释是提前结束刑期,差别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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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
这个区别讲得真清楚,我也经常把这两件事弄混,“假释”听起来就感觉是完全自由了,没想到和“监外执行”还是有差别的。要是有个思维导图或者表格,记忆应该会更深刻!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幸好是你
我觉得这篇文章很贴近实际情况,很多时候监管力度也是关键差别吧。一些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人,即使是假释,还得面临严格的监视和限制。这样才能保证社会安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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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恋
对于轻微罪行,我觉得假释应该更宽松一点,毕竟是为了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如果过于严格反而不利于他们改造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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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策
我有个朋友服刑了五年后获得了假释,他一直说这次机会让他体会到了生活的宝贵,他努力工作,做一些善事,希望能回报社会。我觉得监外执行和假释都是一种考验,也是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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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
这篇博文写的太棒了!让我对法律判决的细节有了更深的理解,原来假释和监外执行之间的区别并不只是简单的“提前或延期”,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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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
我觉得这篇文章内容比较单一,只关注了一个非常细微的区别。或许可以探讨一下两种不同的选择对罪犯个人的影响或者社会的影响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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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花魂
对于一些重刑案件,假释应该更加谨慎对待。不能因为个人利益就轻易放人出去,否则容易导致社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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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伤。眞美
假释和监外执行的制度设计确实很有讲究,一方面要给罪犯改造的机会,另一方面也要保障社会安全。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我觉得这篇文章说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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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派我来巡山!
我想问下,监外执行结束之后的法律状态是什么?他们能完全恢复自由吗? 另外,假释期间如果再次犯罪该如何处理?能否说明一下这些相关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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咆哮
总感觉监外执行和假释都是为了让罪犯更方便地逃避惩罚。其实,社会应该重视预防犯罪,而不是轻视刑罚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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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摆渡人
我比较赞同这种分门别类的处理方式,不同类型的罪行,不同的后果。也符合不同的罪行的危害程度,这样才能给违法者一个公平公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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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刺眼的温柔
其实我觉得对监外执行和假释的研究还不太透彻,很多方面都还存在争议。比如,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行为,是否应该给予假释?这需要更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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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晴空
我的看法是,无论什么方式,最重要的目的是要让罪犯有机会悔改重新融入社会,而不是单纯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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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街浪途
这篇博文真让我恍然大悟,原来“监外执行”和“假释”不仅仅是一种表述上的不同哦。两者之间确实存在很多细微差别,需要仔细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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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沐风
我觉得这篇文章可以写得更详细一些,比如对于监外执行有哪些具体的条件限制? 假释的申请流程又是如何运作?等一些细节信息可以丰富文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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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肆
对社会安全而言,加强监管措施,严谨处理监外执行和假释申请,绝对是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 才能更好地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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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殇雪
我认为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让罪犯有机会悔改,重新融入社会! 这需要政府、社会及个人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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