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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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2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要求,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对开票功能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请知情者告知。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新增以下内容:
(一)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每季度30万)的,开具发票时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月销售额大于10万(每季度30万)且小于等于15万(每季度45万)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规则如下如下:
1、本次发票开具前每月累计销售额小于或等于10万(或季度小于或等于30万),但本次发票开具后累计销售额大于10万(或季度大于)超过30万),那么在输入该机构的销售额时,会弹出窗口提示“纳税人本月(或季度)累计销售额已超过10万(30万),不适用两项附加。 财税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实行财税[2019]13号文件减半政策,同时减免所有专项增值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本月(或季度)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半计算。
2、若本次发票开具前月度发票累计销售额大于10万(或季度大于30万),输入本次(或季度)销售额已超过10万(30万)时会弹出弹窗),两项附加不适用财税[2016]12号免征政策,适用财税[2019]13号减半政策,同时减半征税。中等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
当月报表增值税销售额大于10万(每季度30万),且月度发票累计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每季度30万)且有专用月度发票销售时,需要申报的链接将一次性收取当月所开特价机票对应的所有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
2、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新增以下内容:
(一)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每季度30万)的,开具发票时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月销售额大于10万(每季度30万)且小于等于15万(每季度45万)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规则如下如下:
1、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无增值税额,无教育费附加,无地方教育费附加。
2、本次发票开具前每月累计销售额小于或等于10万(或季度小于或等于30万),但本次发票开具后累计销售额大于10万(或季度大于)超过30万),输入本机构销售额时,弹出窗口提示:“纳税人本月(或季度)累计销售额已超过10万(30万),不适用两项附加费。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实行财税[2019]13号文件减半政策,同时减免所有特殊价值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本月(或季度)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减半计算。 开具专用发票累计缴纳的增值税。
纳税人在开具过程中只缴纳增值税而未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系统限制开具发票,但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除外。
用户评论
颜洛殇
这政策变化太快了,我还还没调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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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咯
代の開發票的稅務規則有什麼改變?我需要了解一下。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该用户已上天
希望能有個更详细的说明,这样方便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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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菲
这新规影响还挺大的啊,很多人都一头雾水了!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傲世九天
税务规则的变化对我来说是个挑战,需要好好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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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安я
代开发票的新规定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大王派我来巡山!
希望新的税收政策能让大家受益。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断桥残雪
我赶紧去查查看具体细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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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走i
这下对我们中小企业来说确实有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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歆久
是不是代开发票的成本会增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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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阑珊
学习学习,争取早日适应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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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叶子
代发票和征税规则的变化让人头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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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爱豆是怪比i
这个政策变化对个人影响不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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炙年
希望能有相关的培训课程,更容易理解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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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の人生
新规一出,一切都得重新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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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萌
希望税务部门能解释得更清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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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湿青衫
了解一下具体的新规定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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