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方面
这里的“小微”其实是缩写,全称应该是小微利。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该行业属于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万元。超过300家、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具备三项条件的企业。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1、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1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将为20%。企业所得税。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计算。
另请注意:
1.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年应纳税所得额,判断是否符合小而低的条件——以利润总额为基础的企业。
2、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资产总额、职工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本次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当年情况判断。
3、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须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法规。
文件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2、增值税方面
增值税方面,加强小微企业期末剩余增值税退税:
2022年4月1日起,强化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抵扣退税政策,将先进制造业增量增值税抵扣月全额退还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微型企业(包括个人)。工商户(下同)、小微企业留存税额一次性退还。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增量留抵税额。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的规定。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现有税收抵免;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已抵扣的税款。
但这里认定“小微企业”的条件与所得税方面的“小微企业”有很大不同。具体如下:
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营业收入指标和总资产指标确定。在:
总资产指标根据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价值确定。
营业收入指标根据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1)工信部联企字[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
(2)银发[2015]309号规定的标准:
2.工信部2011年300号文、银发[2015]309号文所列行业以外的行业以及工信部300号文所列行业的纳税人和信息技术企业[2011],但不使用营业收入指标或总资产指标。对于分类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的标准是增值税销售额(年)低于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的标准是增值税销售额(年)低于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的标准是增值税销售额(年)在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小微”企业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增值税退税: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不存在冒用留存税款、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没有因偷税漏税受到税务机关两次及以上处罚;
(四)自2019年4月1日起,您未享受“先征后退”或“先征后退(退)”政策。
文件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3.“六税两费”
享受“六税两费”减免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依据。因此,“小企业”的判断标准与上述所得税方面“小企业”的条件是一致的。
但新设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并符合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个条件的申报期上个月月底,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申报小型微利企业,即可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 “六税两费”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的,以后不再按首次结算缴纳结果进行更正。
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4、设备、器材所得税税前扣除
中小微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设备、器具,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可以自愿选择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折旧年限不少于3年的设备、设备,可按单位价值的100%一次性在当年税前扣除;折旧年限最短为4年、5年、10年的,当年可按单位价值%的50%在当年税前扣除一次,余下的50%按规定在剩余年限内折旧。税前扣除。
这里的中小微企业的判断标准与上面的“小微”判断标准不同。由于中小微企业享受的优惠内容没有差异,因此没有针对中小微企业单独细化判断标准。
在此,中小微企业特指从事国家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者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者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三)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用户评论
逃避
这篇文章说的很有道理,确实有些"小微"分类标准不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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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龙
感觉像玩文字游戏一样,“小微”定义太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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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儿
政策制定方应该把“小微企业”该怎么界定给清楚一些,避免大家一头雾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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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婉纤尘
这部分的小企业真的需要更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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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莫
小微企业之间的差异,政策确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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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思域。
是啊,"小微" 不是一回事!有些标准完全不符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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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之美
不同的小微企业需求不同,政策应该更加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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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栀
这篇文章戳了我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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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烟雨
对,“小微”这个概念太笼统了,区分标准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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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从于你
也许可以像其他国家那样,根据规模、行业等因素来制定更精准的标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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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离别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个问题,给中小企业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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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骚闷出味道了
政策执行起来太复杂了。 "小微"的定义真的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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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安я
搞清楚“小微” 的界定标准是解决很多问题的关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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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颜
这真是个头疼的问题,企业在政策上很难找到明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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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旧情i
对比一下不同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定义和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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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谷幽兰
理解,“小微”企业群体本身就有很多不同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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