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税务局批复相关的灵活就业意见中,最熟悉的就是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下发的8765号文件,我在2020年详细解读了该文件《【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中灵活用工问题只是常规税法解读,并没有重大政策突破】》(点击查看详情)
随后,各地税务机关陆续响应本地区人大、政协关于灵活就业的提案。例如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办理重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61号建议书的复函》,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办理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027号提案的函》,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回应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1号建议的函》等。
总体基本思路与现行税法和总局8765号文件一致。
四年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回应省政协提案,涉及多个行业关键词:灵活用工、委托征收、收入转换、税源分流外地货、假发票等
提案答复中还提到,“灵活就业”借鉴了“反向投票”政策。 (其实“反票”政策一出来我就想到了这个想法,并为此写了两篇付费文章)
3月27日《“反向开票”或将解决“灵活用工平台”发票获取难题》(点击查看详情)
4月30日《现有的“灵活用工”应该借鉴资源回收企业的“反向开票”政策》(点击查看详情)
1.相关回信全文
(原对308提案的回复)
2. 个人解读
原文(一):
一、关于我省灵活就业业务税收管理
(一)灵活就业平台委托管理
近年来,灵活就业等新兴经济业态快速发展,其业务形态、盈利模式、劳动关系等复杂多样,对税务监管提出新的挑战。从各地发现的灵活就业平台税务风险案例来看,签署委托代收资质的灵活就业平台存在改变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收入性质、非法转移异地税源、违法征税等涉税问题。虚开发票,且不符合《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规定。规定了“强化管理”的原则。为此,浙江省税务局在灵活就业平台税收管理中强调地方税征管原则,严格控制税务机关与灵活就业平台公司签订委托征收协议,强化平台稽核责任。业务的真实性。
个人解读(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及适用范围主要是为了“加强管理”【根据《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委托征收”指税务机关为方便征税而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为控制和便利纳税,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征收零星、分散、异地税款的行为,按照自愿征收、简单征收、加强管理、双方合法委托的原则,国家相关规定。 )]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大量批准“委托代收”的灵活用工平台存在以下情况。采用委托催收并不能体现加强管理的作用。因此,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严格控制、灵活用工。平台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早在2022年初,浙江省就严禁灵活用工平台委托代理资质审批):
个人收入性质发生大量变化:(应由全体职工申报代扣代缴的“劳动报酬”、“工资薪金”转为“营业收入”,且大部分视为“营业收入”)视同批准、违规批准,导致税收损失)。
异地非法转移税源:(劳务发生地原则,平台主体无实质性经营,征收主体所在地非实际业务发生地。税源通常转移通过承包机构通过个人纳税评估、财政奖励、退税等方式,造成大量地方政策和税收洼地侵犯地方税务局的税基,造成不正当竞争。)
虚假开发票:(业务场景包括大量逃缴社保、个人逃税、非法套现、少缴企业所得税等行为,承包商不具备合理的商业实质,只是单纯的邮寄、开发票公司,并非真实的商业交易(平台只是一个开票平台,可能存在虚假开票和滥用政策的情况,如虚假隶属关系、订单撮合交易等,导致单个主体开票数额巨大)。
原文(二):
(二)优化灵活就业和纳税服务
浙江省税务局持续优化涉税事项线上化、移动化办理,为新经济新业态提供更好的税务服务。针对互联网“众包服务”行业参与者数量多、地域分散、个人代发票合规能力弱、企业获取成本发票困难等问题,浙江省税务局规定代理发票的汇总代理服务。企业在提供交易明细、足额缴纳税款的前提下,可为提供劳务的自然人办理纳税申报、开具发票,以相对便捷的方式解决了获取发票的问题。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将对发票领用企业定期进行抽查和审核,有效控制虚开发票风险。
个人解读(二):
在现实的灵活用工场景中,确实存在“参与者数量多、地域分散、个体开票及合规能力弱、企业获取成本发票困难”等四个问题。税务机关可以提供代开发票的简易代办服务,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提供交易明细(需要通过对应的银行账户出具,以保证交易的可靠性)
足额缴纳税款(足额缴纳个人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和所得税,其中所得税基本为“劳动报酬”或“未经批准的营业收入”)
PS:数字电子门票上线后,领取和开票其实更加方便。实际操作中,该模块目前仅开放并适用于“保险、证券、信用卡、旅游”
但在税收缺失的情况下,为了方便解决纳税人领票问题,本着创新、试点的原则,可以通过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方式激活该功能。
原文(3):
二、下一步优化灵活就业平台税收管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废旧物资行业开展反向发票试点,为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销售者取得企业所得税税前证明提供便利。浙江省税务局将密切关注逆向开发票的发展,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将逆向开发票逐步推广到灵活就业、无车交通等领域,解决同类行业的开发票问题。
个人解读(三):
废旧物资行业推出逆向发票试点,对于当前灵活就业、无车运输等平台经济税收问题可作为参考。逆向开票的思想可以解决类似行业的开票问题。
用户评论
眼角有泪°
终于等到浙江省税务局的回应了!希望能解决委托代收、代收发票等灵活用工问题,让企业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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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那段似水年华
浙江税务局的回应很及时,期待能提供更详细的解释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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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涟i
灵活用工问题一直困扰着不少企业,希望这次回应能带来更明确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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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骨相思
关注浙江税务局的回应,希望能解决委托代收、代收发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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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莫晨
灵活用工政策很复杂,希望能简化流程,降低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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歆久
期待更多关于灵活用工的解读和案例。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浅嫣婉语
浙江税务局的回应很用心,希望能更清晰地解释税务政策。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呆檬
希望浙江省税务局的回应能带来更便捷的灵活用工操作方式。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野兽之美
灵活用工的税务问题一直是企业关注的重点,这次回应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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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无痕
希望能看到更具体的税务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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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情
浙江省税务局的回应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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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嘲热讽i
希望能解决灵活用工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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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你身边
期待浙江税务局推出更多关于灵活用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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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浪漫罪名
浙江税务局的回应太及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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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他只爱我。
希望能有更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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慑人的傲气
浙江税务局的回应很全面,非常感谢!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〆mè村姑
灵活用工政策越来越完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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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ブ已不复存在
期待浙江税务局推出更多便捷的税务服务。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堕落爱人!
浙江税务局的回应,给了我们很多信心。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迁心
希望浙江税务局能进一步简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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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暗恋者
浙江税务局的回应,真是太及时了!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