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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未开票费用的税务筹划(一)

【编者按】建筑行业的财务人员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建筑行业的财务工作真难!因为建筑行业存在太多问题:虚报费用、假发票、公转私、报销无发票、不愿意缴纳所得税、农民工不买社保、管理人员不缴纳个人税等、委托付款和“从属关系”。建筑行业的会计不仅累,而且工资低,风险大。今天我就从税收角度来梳理分析建筑行业的痛点和难点。

目录

一:如何最规范、无风险地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二部分:零星材料没有发票。如何开具税负最低的发票?

第三部分:项目落户后,甲方未付款,是否应确认收入?收入应该如何确认?

第四部分:自制建材,不同生产地的税收差异,

第五部分:自然人“挂靠”建筑公司承接业务时,如何按规定办理。

第一部分 劳务人员的工资如何支付最规范?

建筑业劳动力就业形式多样。有的是项目部自己招收的农民工,有的是分包给建筑劳务公司,有的是分包给个人工头,甚至还有劳务派遣公司。我们先来看看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为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劳务分包。我们为什么要关注这样的企业?通俗地说,它实际上是把建筑公司的劳动者身份变成了人力资源公司的身份。人力资源公司与建筑劳务公司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派遣。看看另一张发票。这张发票是人力资源公司开具的,就是人力资源服务劳务费。这种发票是差价发票的一种。

例如,有一家勘探设计公司,在做野外勘探时,需要钻很多孔,但又不能用自己的人打孔,需要在当地寻找民工。给农民工支付工资时,不开具发票。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公司想规范,所以最后和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合同,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代为分配这笔钱。讲述这个案例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也就是说,建筑公司产生的劳务支出不一定需要劳务公司来接洽。其实人力资源公司也可以。这就是我们说的,建筑劳务是如何通过人力资源公司来监管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在项目所在地进行施工时,在预缴增值税的过程中,你会发现项目所在地很多税务机关都会扣缴一定金额个人所得税,称为核定征收。为什么有的人说可以,有的人说不行?事实上,更多地处于中间位置是有好处的。

通过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52号公告分析,其实还是不错的。为什么?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全额申报支付给项目人员的工资、薪金。实行全额申报的项目运营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比如我在甘肃有一个工程项目,我是湖南人,公司注册在湖南,我在甘肃有一个工程项目,然后甘肃税务机关批准了我的个人所得税。原因是我没有对项目所在地的所有员工进行全面申报。问题是,如果不是所有员工都申报,税收就会被评估。审批收款的时候,假设我今天派出去的劳务人员实际工资是30万,以后列费用的时候可以列50万吗?由于我没有提交完整的纳税申报表,因此我的个人所得税被评估。既然确定了个人所得税,那么言下之意就是他没有办法直接控制我所有劳动者的工资。由于无从得知期间我实际发行了多少,所以实际上是30万。我可以列出500,000吗?当然,当我告诉你这些时,我并不是在告诉你如何创建虚假账户。我只是说他们之间有很大的区别。有人可能还会问,挂牌50万怎么可能呢?因为在发放劳动者工资时,更多时候是有农民工专用账户的。当钱通过农民工专用账户发出时,只支付了30万; 20万以现金支付。你觉得可以吗?是的,为什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我们缴纳的款项包括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个人所得。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有另一条规定,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款支付、转移支付以及实物和其他形式的有价证券。用现金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可以的,这没有什么问题。言下之意是,支付给劳动者或者农民工的工资不一定要经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现金也没有问题。第二点,如果是自己的劳动力,没有在项目所在地申报全额,创业时税务机关会确定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并不是告诉大家做虚假账户。我们说中间有差异,这也是符合逻辑的。现金支付令人满意。

我们看一下发票。该发票是由个人开具的。发票开具日期为2019年4月1日、4月2日、4月4日。为什么要把这张发票给大家看?如果您在项目实施地点找不到人力资源公司、建筑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劳务人员由公司直接招聘。劳动人员可以到税务局开具500元的发票吗?注意一些细节。第一个细节是,如果不超过500元,票面上没有税或增值税。第二个细节是4月1日、4月2日和4月4日。你可以每天都来吗?当然。一个月每天可以开具多少张发票?一个月每天最多可开仓数量在10000个左右。有人可能会说是15000,但是没有15000,因为周六周日税务局不上班。

有人可能会说,开具发票后,增值税就免了,但是个人所得税还是要交的。这里我想强调两点。由于费用是劳务支付的,今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将按照劳务报酬申报。既然是按劳动报酬申报,你我就不用给我发养老金了。保险,无合同,凭身份证即可开通。由于劳动报酬有20%的折扣,如果是每月1万的话,一年就有12万的收入,但真正的应税收入只有9万多。如果您已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且年收入不超过12万,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需申报。如果个人所得税已经扣缴,您仍然可以获得退税。有人可能会说,如果劳动报酬、工资等加起来超过了总数怎么办?还有税要交。注意细节。一个农民工一年怎么能拿到好几份工资?我现在说的重点是针对农民工的,而不是针对我们这些一边打工一边拿工资的财务人员。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什么情况下劳动者来自个体承包人。例如,我是一名个人承包商,我想来我们公司筹集项目资金。我需要给公司开具发票吗? 80%至90%的单位允许个体承包人按工资表拿钱。还有一种方法是不需要给单位工资单的。承包商到税务局开具发票。发票上有几个小细节。第一个小明细叫安装工程款,第二个是税务局代他开具的。如果承包商开具发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付款?税务机关是否应该扣除?如果您认为税务机关会扣除税款,请回复“扣除”;如果税务机关不予扣除,由单位代扣代缴的,请填“代扣代缴”。在审计过程中,有多少财务人员掌握了这个细节?多位财务人员表示,今后这笔钱发放时,单位将扣留20%的劳动报酬。金额在2万以下的,预扣税率为20%;金额在2万至5万之间的,预扣率为30%,减去两次速算扣除额。我们现在要讲的概念在哪里?税务机关开具发票时,要求税务机关按营业收入核定承包商个人所得税,按1.4%征收。比如我承包了税务大厅外的绿化工程。我承包了之后,开业的时候,你们给了我5万元的工程费,我雇的人买了苗。绿化植物花了3万元,最终只赚了2万元。如果我开一张5万元的发票,最后给我们公司,如果公司扣我20%,扣我1万元,我还能赚什么?如果我亏损了,我还需要缴税吗?不符合逻辑。建筑劳务公司在进行工程建设时,由于我是个体承包商,如果给你发工资表,开劳务费收据,我就会赔钱。在工程项目中,可以是安装工程,可以是混凝土工程,可以是钢结构工程,也可以是木工工程等,都是可以的,没有什么是不允许的。想一想,首先,由于我是个体承包商,如果我们直接和我们建筑劳务公司制定工资表,并按照工资表支付,那么很明显,这些劳务人员就是我们建筑公司的工人,他们是我们建筑劳务公司的工人。一般情况下将作为工资支付。费用包括养老保险费和工伤医疗费。是不是很麻烦,但是如果个体承包人去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在纳税时就必须评估营业收入。这样的话,在业务发展上不就节省很多了吗?

总结一下上面所说的要点:

1、劳务个体承包人在缴费时,应直接到税务机关开具工程发票,并按核定的征收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如果是自己的服务人员,也可以开具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发票。

3、如果劳务分包的不是建筑劳务公司,而是人力资源公司,人力资源公司开具发票和费用很正常,劳务派遣也是如此。

4、劳务人员为建筑劳务公司自有劳务人员。支付劳务费时,工资、薪金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全额申报。如果没有完整申报,就会被评估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且金额会非常大。如果您没有完整申报且不想核实,可以要求劳务人员自行到税务局开具发票。

当整个业务板块正在开发时,如果是个体承包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到税务机关开具工程发票。由于个体承包人已承包工程并代开具工程发票,此类工程发票今后将由税务机关开具。代办缴纳个人所得税后,与建筑公司无关,可按发票缴纳。

第二部分 零星材料没有发票,如何开具发票税负最低?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零星支出,没有发票。如果是税务机关开具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A去B家买了一些钢材,一些零散的配件,还有一些五金件。 A购买的配件、五金件、小钢材已经收到,但由于B是个人,没有发票,可以去税务机关吗?代表您开具配件发票吗?开具配件发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建筑业五个核心税务问题及规划解决方案

我们先看一下发票。发票金额为56.43万元。发票项目名称为卢文光及配件。旁边是纳税凭证,这是开发票的纳税凭证。这不是个体工商户开的,而是以个人名义开的。

发票备注栏里有一个人叫任爱群,所以纳税凭证上也是任爱群,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在实际工作中,建筑公司肯定会有一些零星的没有发票的支出。配件销售去税务机关开具发票是绝对可以的。

销售配件的个人在进行个人申报时还需要填写营业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如前所述,开具工程发票时,按1.4%计征征收。我可以与税务机关联系并申报自然人的个人营业收入吗?当然,没问题。

第三部分 工程结算了,甲方不给钱,到底要不要确认收入?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有时甲方迟迟拖欠工程款。如果工程款无法支付,是否应当确认收入?很多建筑劳务公司经常面临一个问题。尽管项目结算表已经办理完毕,项目签证也已签署,但由于甲方尚未付款,因此未向甲方开具发票。不过,该项目已经完成。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我们先来看看政策。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收到销款或者取得销款凭证的,于开具发票之日先开具发票。销售款的征收是指纳税人销售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竣工后的行为。付款已收到。如果是为甲方做的工程,甲方不付款、不开具发票的,则无需缴纳增值税。为什么不付钱呢?由于纳税人从事应税行为,提供建筑服务属于应税行为,与合同无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劳动者完成工作并收取销售货款之日,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收到销售货款或取得索取销售货款的收据的日期。

有人说,工程有合同。普通合同是否注明付款的月份和日期? 90%的人不会写。当施工单位提供建筑劳务,甲方不支付时,缴纳增值税无需缴纳增值税,这一点需要特别把握。

第一个开具发票的日期为开具发票的日期。如果发票给了甲方,但甲方不付款,需要缴纳增值税,显然第一个开具发票的日期就是开具发票的日期,所以一定要注意哪一个是最先开具发票的。还不开具发票对于缴纳增值税会有很大的好处。

第四部分 自制建筑材料,不同生产场地,缴税差异怎么这么大?

第一个问题是,建筑公司在开展工程业务时,比如为了修地铁,地铁上有预制构件。由于施工场地的限制,预制构件无法在施工现场施工。于是在郊区建了一个工厂,在工厂里生产预制构件。最后,预制构件生产出来后,被拖到施工现场进行拼接。当施工所需的预制构件在工厂生产出来,最后运到施工现场时,税务机关今后会要求您缴纳增值税吗?

我们先来看看政策。根据国税1993年第154号规定,基建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所属工厂、车间生产的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者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者企业的建设工程。转用时应征收增值税,但在施工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直接用于本单位和企业的建设项目的,不征收增值税。虽然这个文件是1993年第154号文件,但至今仍然有效。有人可能会说,没有跨省基建单位挂靠的工厂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公司。工厂位于何处、距离有多远并不重要。该文件没有具体说明。现在问题出现了。税务机关查明该公司承建地铁。据称,由于该单位负责的工厂目前正在地铁内维修预制构件,税务机关要求在转运过程中缴纳增值税。我现在该怎么办?税务机关表示需要缴纳增值税。原来假设的单位成本肯定会根据增值税缴纳的成本进行加价,因为它是自用的。假设成本是1000万,加上20%,就变成1200万了。需要以1200万元作为收入来计算增值消费。

第二个问题是,既然税务机关要缴纳增值税,相当于卖给自己,我可以给自己开具发票吗?在实践的过程中就可以开业,可以开业的地方还有很多。举几个例子,比如超市,超市也有管理部门。超市的管理部门也会使用自家超市的办公用品。如果我属于电脑销售公司,销售电脑,我自己也使用电脑。计算机是产品,我自己使用它们。汽车4S店,汽车4S店主要是卖车的,他自己也用车。使用汽车时,汽车正在修理和出售。谁来给他开具发票?以上都是自己开发票的,100%不会有问题。我们先看一下发票。该发票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各种单元和消化单元都是同一单元。这是第一个细节。第二个细节是,我在给超市行业的人讲课的时候,他们说自己要开发票,但是他们开的发票是普通发票,因为普通发票开的发票是不能扣除的,但是专用发票可以扣除。不过建议一定要开专用发票,因为有销售项目,就有进项项目,可以扣除,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这个是卖给自己的,所以对增值税没有影响。所以下次公司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密切关注这一点以及它可能带来的一些相对风险。因此,有时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因工作行业特点的限制,可以利用这一点。建筑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供本单位使用,税务机关要求其缴纳增值税的转移,可以要求其自行开发票。千万不要去税务局代开,因为建筑公司可以自己开。

第五部分 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承接业务,如何处理才合规?

建筑公司经常会遇到业务隶属关系的情况。当建设单位看似不符合项目隶属关系时,如何才能做到合规?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建筑业企业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当通过内部授权或委托方式委托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简称“第三方”)。三方协议。 》)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服务,第三方直接与承包方结算工程款。第三方向承包方缴纳增值税并向承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建筑企业承包方不缴纳增值税承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第一笔进项税额,需要了解几点。例如,A以B建筑公司的名义投标。由于A没有资质,所以通过B建筑公司进行投标,最终中标。如果甲方仍以乙方建筑公司的名义投标,以该公司的名义与甲方结算建筑业务时就会出现问题。乙方与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以乙方名义采购材料,各方面相当于乙方自有资金。 B可以要求A在项目所在地注册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项目承接后,B以内部授权的形式将项目授权给A,允许A建设该项目。

最后,A以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向甲方开具发票。这与B无关。第一次招标时,列为B。对于A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也可以在项目所在地申请单独核算。有的财务人员可能认为建筑企业不能申请核定征收,但实际上完全有可能。当业务发生时,你必须思考并通过业务流程的改变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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