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小编也根据网友的需求去比较专业的网站进行搜索(是的,现在网络很发达,大家可以查一下。谁能让我的粉丝相信(局域网)我),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请专业人士指出,如有错误请指正。
好了,我们正式开始——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公民依法举报的权利。
举报方式有以下三种:
1、向地税局稽查局报告。
2、拨打12366举报
12366不会审核,但会将您的举报信息转交给当地主管部门;举报有奖励,举报人隐私受到保护;
ps:12366电话解答纳税人有关税务业务和国家政策的疑问,也可以受理对税务人员的投诉。如果您举报税务人员,税务系统监管部门会与您联系;如果您举报企业涉税案件,审计部门会与您联系。
3. 网上举报,
举报税务违法行为hd.chinatax.gov.cn
(本文来自作者:智锐华业税务服务)
我的粉丝们非常关心:
根据《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的规定,举报的税务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备案、核实并处理后依法收缴国库,根据案件时效和举报材料,根据提供的线索和证据的详细程度、举报内容与核实内容的一致性,税收入库金额,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奖励本案举报人: (一)税收入库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奖金; (二)税收入库金额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6万元以下奖励; (三)税收入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4万元以下奖励; (四)税收入库金额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2万元以下奖励; (五)税收入库金额税收入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励; (六)税收入库金额不足100万元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励。 (转自华律网专职律师王茜)
当然,对于恶意举报偷税漏税该如何处理呢?
如果被举报人没有偷税漏税行为,而是被恶意举报,则属于举报人诬告行为。情节严重的,被举报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怎么判断就怎么判断。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一、逃税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四、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您已补缴应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偷税漏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的。两次以上免除行政处罚的。
六、税务、海关、银行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的行为人相互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从重处罚。
七、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已缴纳应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偷税漏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的。两次以上免除行政处罚的。
三、处罚企业逃税行为应注意什么?
1、不同逃税数额有不同的处罚:
(一)第一级为:“逃税数额超过应纳税额10%且逃税金额超过1万元,或者因偷税行为受到税务机关二次行政处罚后又逃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
(二)第二级为: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且逃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年但不超过七年。
2、逃税:只有由于税务机关的过错,纳税人少缴税款才称为逃税;后果:补税。补税时可以尝试分期缴纳,但一定要注意对现金流的影响。如果您不缴纳滞纳金,则无需缴税。美好的。
以上是法制快报编辑整理的关于如何举报偷税漏税的相关内容。从中我们还可以知道,偷税漏税行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电话、或者其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形式进行举报。逃税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请不要往心里去。
(通过法律快递)
值得一提的是,有网友询问行业机构为什么不能监管?需要报告一下。
首先要有监督。如果一个监管部门监管几百家、几千家、甚至几万家企业,可能会有漏网之鱼,所以监管的一方面叫群众参与。
小编认为,把投诉渠道、群众监督管理作为监督体系的一部分,是非常有效的,比如我们众所周知的朝阳群众,屡屡做出突出业绩,为大家所敬佩。
再比如,你开了一家小店,整天都有人过来查看,你会觉得烦吗?但有人举报并有证据进行调查合理吗?
群众参与的监督也是为了正常的秩序。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法律监督主体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察机构以及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权力、遵守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国家机关。法律。体制外的公民和组织。其次,明确行政法律监督的内容。行政法律监督包括对各级政府各项行政法规制定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对国家公务员是否依法诚信监督。第三,分析行政法律监督的方式。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是全面的、具有最高权力。其主要监督方式包括: 1、法律监督; 2、工作监督; 3、人员监督。 (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主要通过行政诉讼来进行。检察机关的监督主要是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三)国家行政机关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监督范围较大。行政监察机构主要对国家公务员遵守纪律和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国家审计机关主要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行为进行监督。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领导和监督职责,主要通过检查和复议申请受理等方式进行。 (四)公民和国家机关系统外组织的监督公民和组织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批评、建议、举报、揭发或投诉、申请等方式进行。看第四条,白纸黑字写的,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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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最专业的,来自国税局网站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和个人依法举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权利,规范举报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网络、走访等方式,向税务机关举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行为。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举报税务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举报人;被报告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称为被报告人。
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税务违法行为,是指涉嫌偷税(逃税)、逃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涂改发票等税务违法行为。与逃税有关。行为。
第四条报告管理工作坚持遵守法律法规、分级分类、属地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市(地、州、盟)级以上税务局稽查局应当设立税收违法行为举报中心。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税务违法行为举报,监督、指导、协调处理重要举报事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市(地、州、盟)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接待、税务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管理;各级跨区稽查局、县税务局要指定履行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职能的部门,负责税务违法行为举报的接待并按照明确的职责组织处理。
本办法所称举报中心是指前款所称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和指定履行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职责的部门。报告中心应显示外部标牌。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中心的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网上举报渠道,并设立举报接待区和举报箱。
税务机关还通过12366税务服务热线受理税务违法行为举报。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公安、司法、纪检监察、信访等单位的联系与配合,做好举报管理工作。
第八条举报税务违法行为是举报人自愿行为,举报人应当承担举报人自行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举报人举报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对所提供举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举报事项的受理
第十条举报人举报税务违法行为,应当提供被举报人姓名(名称)、地址(住所)以及税务违法行为线索;应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
鼓励举报人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第十一条举报中心收到实名举报后,应当准确登记实名举报人信息。
举报人以本人名义实名举报的,必须实名举报;记者以单位名义进行实名举报的,必须委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
多人联合实名举报的,应当确定第一联系人;未确定的,以报告材料第一签字人为第一联系人。
第十二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到电话举报后,应当按照下列类别转送有关部门:
(一)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举报事项应当及时转送举报中心;
(二)举报开票不开票、未办理税务登记等轻微税务违法行为的,应直接转送被举报人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业务部门按照规定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三)其他报告事项移送有权办理的单位或者部门。
税务机关其他单位或者部门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举报材料后,应当及时转发举报中心。
第十三条采用走访方式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信函、网络、传真等方式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电话要求实名报告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报告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方式报告。
举报人未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形式举报的,视为匿名举报。
举报中心可以根据来访实名举报人的要求开具回执;多人联合实名举报的,向其确定的第一联系人或者第一签字人出具回执。
第十四条前来举报的,应当到税务机关设立的举报接待地点;多人来访并提出同一报告事项的,应当选举代表,代表人数不少于3人。
第十五条接到来访人员口头举报时,应当将举报事项如实记录,并交举报人阅览或者宣读举报人确认。实名举报的,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匿名举报的,应当记录在案。
接到电话举报时,应当认真回答,问清楚,并准确记录。
接到电话、上门举报,通知举报人后可以录音或录像。
收到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举报时,必须保存举报材料完整并及时登记处理。
第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合理设置报告、接待场所。举报接待区域应与办公区域适当分隔,并配备必要的录音、录像等监控设施,确保监控设施全面覆盖接待区域并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举报中心应当及时审核举报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无法识别被举报人或者无法提供税务违法线索的;
(二)举报事项已经或者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解决的;
(三)对已查处的同一举报事项再次举报,未提供新的有效线索的。
除前款规定外,举报中心自收到举报之日起予以受理。
举报中心可以根据实名举报人的要求,视情况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对收到的同级举报事项进行筛选。报告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以外的事项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单位或者部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举报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转发相关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定期与相关举报中心核对举报事项的受理情况,对未受理的案件进行督促处理。
第十八条未设立稽查局的县税务局受理的举报事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当报送上一级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级别进行统一处理。
跨地区各级稽查局受理的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举报事项,应当报同级税务局稽查局备案后办理。
第十九条举报事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争议双方应当本着有利于案件调查处理的原则协商解决;有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报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协调或决定。
第三章举报事项的处理
第二十条举报事项受理后,应当分级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举报内容详细、税务违法线索明确、证明材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二)举报内容、线索明确,但缺乏必要的佐证资料,可能存在税务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局予以调查核实。发现税务违法行为的,将立案检查;如果没有发现税务违规行为,该案件将被调查并结案。
(三)举报对象明确,但其他举报项目不全或内容不明确或线索不明确的,可暂存举报进行调查,待举报人完善信息后进行处理。
(四)已受理但尚未调查重报的举报,可合并处理。
(五)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以外的举报事项,应当移送有权办理的单位或者部门。
第二十一条举报中心可以对下级税务机关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监督和移交举报事项。
第二十二条举报中心应当自受理举报事项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级分类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查处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中心转发的举报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处理;案情复杂,期限不能办理的,可以延长。
第二十三条税务局稽查局应当认真审查督办案件的结果。事实不清或者处理不当的,通知办案机构补充调查或者重新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四章报告事项管理
第二十四条举报中心应当严格举报材料管理,对举报事项的主要内容、办理情况以及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一一登记。
第二十五条收到的举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对不予受理的举报材料,登记举报事项基本情况和不予受理理由后,经同级稽查局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第二十六条暂存调查的举报材料自受理之日起两年内未收到有价值的补充材料的,可以予以销毁。
第二十七条监察案件举报材料实行专门管理,监察案件材料移送、报送等具体事项按照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举报材料的保管、整理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举报中心应当每年对举报案件及相关事项的数量、类别、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年度分析报告,并按照规定报送。
第五章举报人的回复及奖励
第三十条实名举报人可以要求答复举报事项的处理情况和调查结果。
实名举报人要求答复案件处理情况时,应当配合核实身份;实名举报人要求答复调查处理结果时,应当出示举报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
举报中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回复实名举报人。
第三十一条实名报告事项的办理,由办理该事项的税务机关报告中心负责答复。
举报事项受督办、交办、报送、移交的,应当告知去向;举报事项暂时留存调查的,应当建议举报人补充信息。
第三十二条实名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结果由负责调查的税务机关举报中心回复。
实名举报人要求回复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结果的,举报事项调查完毕后,举报中心可以向举报人简要告知举报线索相关调查处理结果,但应当不向举报人通报举报线索以外的税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不得提供任何信息。执法文件和相关案件信息。
第三十三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收到举报事项并转送举报中心或相关业务部门后,可以根据举报人的要求,向举报人告知举报人反馈的受理情况。报告中心或相关业务部门。
第三十四条举报事项经核实属实,能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对实名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第六章权利保护
第三十五条举报人不愿提供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披露举报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尊重并予以保密。
第三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或者举报人、被举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举报人有正当理由和证据证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的,经同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或者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回避。检查局。
第三十八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保密规定:
(一)举报事项的受理、登记、办理和调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严格保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不得摘抄举报材料;未经许可复制、扣留或销毁;
(二)严禁透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严禁向被举报人和与举报调查无关的人透露举报信息案件;
(三)调查核实情况、立案检查时,不得出示举报函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对于匿名举报信和材料,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识别匿名举报信和材料的笔迹;
(四)为宣传举报、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向被举报人或者与案件调查处理无关的人提供举报人举报材料或者有关信息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根据情节和后果,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报告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调离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该机构将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税务违法举报案件涉及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依纪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举报人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举报人进行劝阻、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可以联系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举报事项调查,是指举报案件的结论性文件已经生效或者经举报事项调查核实未发现税务违法行为。
第四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同时废止。
解释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稽查制度,针对新形势以及原《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
2. 重点修订内容
(一)加大举报便利措施。《办法》规定,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方式举报,可以通过各级跨地区稽查局和作为举报中心的县税务局举报,并明确12366税务服务热线受理电话举报职责。
(二)强化纳税人监管。《办法》 进一步明确举报管理工作流程,提出举报事项办理时限,规范举报回复,对回复主体、内容、流程、权利和责任等提出具体要求。
(三)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需要,增加推进税务机关“事事化”报告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针对国地税合并和审计改革后组织机构的变化,《办法》明确,跨区域稽查局、各级县税务局应指定部门履行报告中心职能,规定了跨地区检查局受理举报的处理要求,明确了争议处理程序。
3.《办法》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同时废止。
整合:编辑本人
还想逃税吗?
用户评论
炙年
举报偷税漏税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娇眉恨
感觉有点复杂,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白恍
这个操作有点麻烦,能详细讲讲吗?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_倥絔
感谢解答!看来举报偷税漏税没那么简单。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别伤我i
这个方法感觉很实用,我要收藏起来!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酒笙倾凉
感觉举报偷税漏税挺难的,希望官方能加强监管。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她最好i
偷税漏税真的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严惩!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蝶恋花╮
有没有专门的举报平台,方便大家使用呢?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怕疼别碰我伤口
举报偷税漏税需要提供哪些具体的材料呢?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面瘫脸
这个操作流程看起来挺复杂的,要仔细研究一下。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旧爱剩女
感觉举报偷税漏税需要很高的专业知识,普通人很难操作。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弃我者亡
希望大家都能积极举报偷税漏税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ˉ夨落旳尐孩。
这个回复很有参考价值,感谢分享!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点一点把你清空
偷税漏税行为危害很大,希望政府能加大打击力度。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安好如初
除了举报,还有其他途径可以帮助打击偷税漏税吗?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漫长の人生
能不能提供一些具体的案例,方便大家更直观的了解呢?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见朕骑妓的时刻
举报偷税漏税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我们要积极参与!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煮酒
这个信息很实用,我要分享给我的朋友们!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孤廖
希望国家能建立完善的举报机制,让大家更容易举报。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看我发功喷飞你
这个回答很全面,让我对举报偷税漏税有了更深的了解。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殃樾晨
举报偷税漏税应该怎么写举报信呢?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