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税务违法,5家经营主体被罚!

8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涉税务违法,江阴市新港物资燃料公司合肥北一环路加油站、安徽木林宫全屋智能家居、合肥滨水格健身、合肥靓轩文化传播、合肥壹谷文化传媒等5家经营主体分别被罚款。

江阴市新港物资燃料公司合肥北一环路加油站,对查补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处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1594562.34元:分别为增值税罚款1136992.8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79589.50元、印花税罚款2964.98元、企业所得税罚款375015.01元。

安徽木林宫全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处少缴税款税款0.5倍罚款111.55元。

合肥滨水格健身有限公司,处少缴的增值税10211.0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7.39元分别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分别为5105.52元、178.7元,共计罚款5284.22元。

合肥靓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偷税的行为处以少缴税款943026.16元(增值税882702.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0324.16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罚款471513.09元;对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187626.18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罚款1093813.09元。

合肥壹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少缴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款69978.32元的50%的罚款,罚款金额34989.16元。

来源 | 合肥税务局官网等综合

《徽商》全媒体

责任编辑 | 王雨露

责任校对 | 张涛

一审 | 戚飞

二审 | 梁爽

三审 | 鲍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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