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加油站消费终端的消息热度挺高。其实很早之前就有相关言论出现。
2012年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透露,消费税改革将会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一个方面是对征收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将会增大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税率;另一面将在征收环节进行改革,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即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
2014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定“调整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进征收环节,增强消费税调节功能”。2019年《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明确国务院调整税率和税目的授权条款,为后续改革留出空间。
2021年4月7日,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7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完善地方税税制,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
那么最近传出的风声是否意味着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就此拉开大幕?
消费税是中国四大税收之一,由生产商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四大税种总计占税收收入的78%。2023年,消费税为1.61万亿元,同比下降3.5%,占税收收入约8.9%,仅次于增值税(约38.3%)和企业所得税(约22.7%)。
消费税主要是中央收入,而当前经济下行,各地方政府税收不足,依靠之前的卖地挖矿已经不足以解决目前的地方财政困难,一些城市以罚没款收入为代表的非税收入已经占到当地财政收入的40%以上。这对经济的影响与提高公用事业价格是类似的,或许更加恶劣,不仅迫使居民和企业进一步缩表,还会严重破坏当地的营商环境。目前,中央正酝酿消费税改革,使地方能完善税收结构,增加一类收入来源。
消费税税目很多,并不是所有的品类都可以推后到消费环节征收,烟酒类的总不能让地方税务人员每个小卖部去稽核征收,木质一次性筷子、地板难度更大,目前各个地方的加油站税控设备都比较齐全,基本上具备了消费端征收消费税的条件,所以说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只可能针对个别品类。
当前各成品油生产单位出现的涉税问题层出不穷,产品变名销售、发票品名不规范、不开票销售等等,国家税务部门对此监控难度较大,将汽柴油消费税环节后移到加油站对税收征管是一种进步,但成品油其他类目如石脑油等直接到不了消费终端,还需要在生产单位加大监管力度,既然在源头加大了监管力度,那汽柴油后移到加油站征收就是一个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