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提交出勤薪金图表时需要加班费,为什么法院不批准? |案例研究

【裁判的本质】

雇主与雇员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全面考虑雇员是否真正接受雇主的管理,指挥和监督,雇主是否支付工资劳动薪酬,以及雇员提供的劳动力是否是雇主业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工人声称加班费,他应该为存在加班工作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是,他所做的出勤薪水表不能单独用作确定加班工作事实的基础,而没有其他证据。

[案例简介]

2022年4月25日,Wang Mou通过Wang MouB招募了一家公司。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他们的工作地点在某个社区中,他们的职位是负责社区财产服务项目的人。 2023年8月29日,王从一家公司辞职。一家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成立,其股东是Shang Moumou和Wang Mouyi。

一家公司否认Wang Mouyi是其公司的雇员,并提供了《职工工资花名册》。在与Wang Mouyi的第一案法院询问之后,Wang Mouyi表示,某个社区中的项目是由他签约的,并借用了一家公司的资格。王穆(Wang Mou)亲自雇用了他,并代表他管理某个项目与某家公司无关。在他的工作中,王每周六天休息了一天。他从2022年5月到11月的每月薪水为5,000元人民币,从2022年12月开始,他每月开始为6,500元。然后,他增加了200元的餐食补贴。某个项目的所有员工的所有薪水都通过王的个人帐户转移到王,然后王分发了它们。

员工在提交出勤薪金图表时需要加班费,为什么法院不批准? |案例研究

2024年4月1日,王在天津自由贸易法院起诉该公司2劳工争端,涉及该案所涉及的有争议的事项。案件编号为(2024年)天津0319 Minchu No. 8060。在案件的审判中,调查的一部分指出:“被告和一家公司与2022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4日的第三方签署了一家公司,该公司在2023年4月24日至4月24日。两党在合同中与2023年4月25日的合同持续了合同。非案例政党负责环境清洁,垃圾收集和公共区域的运输,在某个项目的范围内,合同方法范围内的四毒消毒服务。 2024年5月8日,天津自由贸易法院否认了王的观点,即他与公司2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理由是王的工作是在某个公司合同范围内的事,而劳动报酬并未由公司2支付,并拒绝了王的所有诉讼请求。后来,王不满意,并向天津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这也拒绝了王的上诉。

王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后来提出了一项案件,要求裁判一家公司向他支付42,483元的加班费,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开始,以支付公共假期,并提供了3010-30,000。尽管某个公司没有认识到证据的真实性,但它没有提供相应的驳斥记录。初审法院承认出勤薪水表的真实性,然后裁定某个公司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开始支付王42,483元的加班费。

[诉讼请求]

最初的判决被撤销,并将判决更改为上诉人与被告之间缺乏劳资关系。

[裁判结果]

员工在提交出勤薪金图表时需要加班费,为什么法院不批准? |案例研究

最初的判决被撤销,并命令一家公司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向王支付26,492人民币的加班费。

【案例分析】

人民法院认为,公司与王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Wang提供的劳动是公司财产服务业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生产组织系统属于公司。王提供的劳动是连续的,而不是一次性。尽管公司的辩护是Wang Mou B与公司资格合同的项目,但据认为Wang Mou B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他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该案所涉及的财产服务项目是由Wang Mou B个人签订的,因此法院不接受该上诉人的上诉索赔。关于在公共假期的加班费问题,王声称,从2022年11月到2023年8月的周六至周六和周日假期,他的加班时间总计72天。他提供的《某某项目公共环境清洁服务承包合同》由Wang制作为项目经理,而桌子中的加班薪水是空的。一家公司没有认识到他提供的出勤薪水表的真实性和目的。在10个月的时间里,整整一个月呆了整整一个月,这显然与常识背道而驰。因此,法院认为,王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对加班费的要求,因此他不接受王72天的加班工作的主张。但是,Wang B认识到Wang的工作期是一次休息时间,因此法院认为,上述周期和上述日期的加班日数应为43天,并根据每月的薪金标准为6,700元(元),该标准计算为26,492元。王超出此范围的主张不足,法院不支持它。

天津第一号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2025)。

【案例提示】

用户评论


别在我面前犯贱

这篇文章真是太难懂了!我总是觉得加班是必要的,难道不应该有加班费吗?法院不应该支持公司剥削员工的劳动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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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蓝

工作确实需要付出时间,尤其是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我认为公司如果明确规定加班制度和加班报酬,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争议。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那伤。眞美

案例分析很有意思,但我觉得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提交。员工需要有详细的记录,才能证明自己确实加班了,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墨城烟柳

我经常听说加班不给加班费的情况,这听起来的确让人心寒。如果政府能制定更合理的劳动法来保护员工的权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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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兮兮°

公司盈利是靠劳动者的付出,他们不应该因此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和健康。法院应该站在劳动者这一边,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巴黎盛开的樱花

这种法律解释让我有些难以理解。我觉得加班费应该是标准配置,难道不是鼓励公司尊重员工的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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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澜

我是一个老板,我理解员工需要休息,也希望能够激励他们工作积极性。但是,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加班制度,确实容易引发矛盾。这个案例很有提醒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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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城烟柳

法律有时候难以解释清楚人世间的问题,我同情这位员工。也许我们需要更多清晰的法律规定来界定“加班”和“非加班”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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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的阳光丶

<p>我觉得公司应该制定明确的加班制度,并给予合理的补偿。同时,员工也应该珍惜休息时间,平衡工作与生活的节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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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乎我1秒

我认为劳动者权益应该得到充分保障!加班费是一个重要的权益,公司不能轻易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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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那段似水年华

虽然案例分析很详细,但我还是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正。员工辛苦劳作,理应受到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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箜篌引

这种情况确实很常见,很多人都遇到过加班不给报酬的情况。希望社会能够更加重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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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候

作为一名在公司工作的人,我希望我的付出能得到认可和合理的回报,包括加班费。我相信公司也能理解员工的辛苦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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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倦了

法院应该站在维护公正一边,给予员工应得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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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忘

我觉得这个案例给我们一些启示,公司应该重视员工的权益,制定合理的工作制度,避免产生类似纠纷。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红尘烟雨

加班确实是需要付出额外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公司应该给足员工相应的补偿,否则会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影响工作效率。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余笙南吟

我认为劳动者和雇主之间应该建立一种互利共赢的关系。公司能够赚到钱的同时,也要关心员工的福利和权益。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柠夏初开

法治社会应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加班也不例外!法院判决确实让人感到失望,希望能引起社会关注。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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