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多人的劳务费,但却由其中一个人去开总劳务发票。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代开发票时一般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年终又要结合工资薪金所得综合计算个人所得税。
这种由其中一人统一代开所有人员的劳务费,其所得都会算在该人的头上。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经营所得都是超额累进税率。累积额越高,税率也就越高。这种开票方法会会导致代开人所得虚增而多缴个人所得税。
解决该问题的主要办法如下:
1、各人自己去开票。由每位提供劳务的人员以自己的个人身份去代开发票,各人的所得算在各人自己的头上,不再累计到一人的头上,个税税负就降下来了。
2、注册个体户或公司。如果此种开票业务经常发生,最好注册成个体户或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在收款时,以个体户或公司的名义开具发票作为收入,同时将各人应得的劳务费作为工资发放。各人按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税,就不会加重其中一人的税负。另外,注册个体户或公司还可自开发票,比代开发票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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