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母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子公司借款,各公司将如何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

请问: 1、母子公司应如何处理账务? 2、母子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类似上述的咨询问题。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主要问题是税务处理。母子公司咨询问题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问题,下面一一分析。

1、母子公司资金拆借涉及的增值税及发票问题

(1) 涉及母子公司资本借款的增值税规定及分析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号(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集团(含企业集团)内各单位之间资金无偿拆借,免征增值税。

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在统一借贷还款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内的核心企业与所属财务公司集团向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不超过按照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统一借款人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向金融机构支付的借款利率或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一借还业务是指:

(一)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内的核心企业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者对外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资金后,将借款资金分配给所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 ,下同),并报所属单位代收业务向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者返还本息。

(二)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者对外发行债券获取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其下属单位签订统一借用还款贷款合同,配置资金,向企业集团或其下属单位提供资金。单位收取本息后转让给企业集团,企业集团再将业务返还给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人。

3.涉税分析咨询问题

(一)由于咨询问题中的母子公司需要支付利息,不属于无偿贷款,不能适用财税[2019]20号第三条的规定。

(二)是否可以适用“统借统贷”的免税政策?

“统借统贷”主要针对企业集团内部。母子公司是否构成企业集团是适用“统借统贷”免税政策的条件之一。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规定,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建企注[2018]139号)规定,企业集团不再单独登记,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

一是放宽名称使用条件。企业法人可以在其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前冠以“集团”或“(集团)”字样,该企业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需要使用企业集团名称和简称的,母公司应当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提交,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对企业集团成员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数量进行审查。

二是加强企业集团信息披露。企业集团取消核准登记后,集团母公司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企业集团名称和集团成员信息。如本通知发布前已取得《企业集团登记证》,可不再公告。

如果母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子公司借款,各公司将如何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

企业集团及集团内单位享受免征增值税“统借统贷”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已经企业集团批准注册并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号。

集团母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企业集团及其集团成员单位。

因此,如果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符合上述条件,咨询案例中的情况就符合“统贷统贷”增值税免征条件。否则,母公司收到子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时,应当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利息的发票问题

母子公司的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并满足“统贷统贷”免征增值税,或者母子公司的借款行为不免征增值税,均意味着属于应税范围增值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由于属于增值税税目,且不符合不开具发票条件,母公司将不收取其支付的贷款利息。子公司。这样做时,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是免征增值税的“统借统贷”,可以开具免税发票。

2、母子公司企业所得税处理

(1) 母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在咨询案例中,母公司一次只收到一笔款项,没有盈利。因此,有两种处理方法:

1. 确认“利息收入”,然后确认“利息支出”。

2、收到的利息直接冲减“利息支出”。

母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比较简单。

(2)子公司利息支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由于子公司的利息支出经过母公司的“制定者”,不能视为金融机构的直接贷款利息支出。它们只能被视为非金融机构的关联公司。因此,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就变得更加复杂。

关于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的规定总结如下:

上述规定中,除“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说明”较容易获得且不影响税前扣除外,债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比例、实收资本等都会影响税前扣除,超出部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超出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

如果母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子公司借款,各公司将如何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

除上述影响外,附属借款利息支付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还需要区分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税法规定如下:

因此,如果是应当资本化的利息费用,则不能直接在当期税前扣除。相反,应该先资本化,然后根据资产税收规定以折旧、成本、摊销等形式征税。之前扣除。

3. 印花税问题

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通常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因为《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应税“借款合同”仅限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包括同业拆借)”。

如果母子公司之一属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则需要计算并缴纳印花税。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通常是法人组织,需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普通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办(局)批准设立。由于他们没有《金融许可证》,根据税务规定,他们不能被视为金融组织。

4、母子公司账务处理

(1) 母公司账务处理

1. 获得银行贷款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短期借款

2、向子公司转贷情况

借:其他应收款等。

贷方:银行存款

3、从子公司收到的利息

借方: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

如果母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子公司借款,各公司将如何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

注:如需缴纳增值税,需添加“应纳税额——简化计税”。

4. 支付银行利息

借:财务费用—— 利息费用

贷方:银行存款

(2)子公司会计处理

1. 收到再贷款资金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短期借款

2. 应计利息

借款: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款: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方:银行存款

用户评论


神经兮兮°

母公司借款给子公司,财务和税务处理得小心谨慎,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箜明

这个题目很有意思,看来是遇到实际问题了,想了解具体怎么做。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孤廖

子公司借款,应该怎样进行税务处理?这是关键问题。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来自火星球的我

母公司借款给子公司,这在财务和税务上有什么区别吗?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oО清风挽发oО

借款利率怎么算?母子公司之间,是否需要按照市场利率计算?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丶一切都无所谓

如果母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子公司借款,需要做哪些账务处理?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别悲哀

子公司还款后,母公司该如何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風景綫つ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借款,税务处理比较复杂,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琴断朱弦

这篇文章讨论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借款,对于我来说太专业了。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熟悉看不清

学习一下,以后遇到类似问题,就能更好的处理。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的黑色迷你裙

母公司借款给子公司,财务和税务处理,需要咨询专业人士。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身影

税务处理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避免违规操作。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慑人的傲气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借款,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旧爱剩女

借款方式和期限,对财务和税务处理都有影响。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無極卍盜

母公司借款给子公司,财务和税务处理,需要综合考虑。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灬一抹丶苍白

借款利率应该合理,避免税务问题。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七夏i

子公司应该按时还款,避免影响母公司的财务状况。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情如薄纱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借款,需要做好记录,方便查询。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醉婉笙歌

这篇文章很有参考价值,可以学习到很多知识。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心安i

母公司借款给子公司,财务和税务处理,是一门学问。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淡淡の清香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借款关系。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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