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这样吗?
首先,根据劳动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即使工人“自愿”加班或积极地“适用”加班,关键是雇主是否同意或实际安排加班行为。
其次,即使企业有权批准加时赛:雇主已经建立了加时赛批准系统,工人也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并获得批准,然后才能加班。批准的加班申请本身证明雇主同意安排加班。
即使公司尚未批准的“自愿”加班工作,也可以否认加班工作是因为雇主显然免除了被迫加班工作的责任。
第三,只有一种情况,纯粹是加班工作的“个人原因”:效率低下的工作,自愿留在单位处理私人事务,提前完成非紧急工作等,但是这种情况的举证责任在于企业,很难令人信服。
需要为加班工人收集需要收集的证据:
批准的加班申请表。出勤记录(表达工作时间)。
工作记录,电子邮件和通信记录(在非工作时间内显示或报告)。
用户评论
万象皆为过客
申请加班和自愿加班,区别确实很细微啊!不过,工资已经够难挣了,谁会愿意白辛苦?公司不应该拿“自愿”去替代应得的加班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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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摇曳着长发
这个说法有点意思。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是加班都是应该领钱的,但现在想了想,确实有些任务是为了提高自己,学习新技能,或者为了项目成功等等,这些情况可能真的不算是纯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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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tm的滚
我觉得自愿加班主要是针对一些紧急的任务,比如要赶交稿啊、上线测试啥的,公司承诺给你额外补偿的,这样才合理。普通的加班申请,还是应该按照规定给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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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派我来巡山!
我以前也遇到过“自愿加班”的情况,结果每次都被忽悠着答应…最后发现自己不仅没有得到额外的补助,还把自己累坏了,这种情况下,申请加班和自愿加班真的区别很大。 其实公司还是应该透明地规定加班机制,明确哪些属于“自愿”,哪些属于“必须”,这样才能避免双方出现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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慑人的傲气
哎,工资本来就低,能拿多少?还非要分级定义加班费呢。我建议直接废除“自愿加班”的说法吧!只要是超过工时的工作,公司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补偿! 现在这做法有点像变相的压榨工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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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
我觉得公司还是应该给员工一些空间选择的机会,毕竟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有些工作确实比较紧急,需要大家多加一份努力才能完成。 如果员工真的愿意自愿加班,也不一定非要拿到加班费,可以商量其他的福利、奖励方式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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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黑色迷你裙
有时候为了项目 deadlines,的确会答应一些“自愿加班”的情况。但我只希望公司能够把这些“自愿加班”的时长记录清楚,并且真的给予相应的激励和补偿!毕竟,没有谁会白白为公司贡献自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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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负雪
这标题把我恶心坏了!申请加班就是为了赚钱,为啥要给它贴上这样的标签? 我告诉你公司,只要是超過工作时间的劳动,就该发钱,别用“自愿”来蒙骗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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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心
这逻辑真绕脑。自愿不就是主动的吗?主动做的事不该拿工资吗? 还是说现在想把吃力不讨好的活都冠以“自愿”的名头,让员工自己掏钱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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伱德柔情是我的痛。
申请加班和自愿加班,这难道不是两回事吗?申请加班是因为工作量太大,公司需要安排合理的劳动力分配。自愿加班纯粹是个人选择,比如为了拿到奖励、提升技能等等。 为什么把它们混为一 L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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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秋风
太恶心了!想用“自愿”抹杀员工应得的权利? 现在的企业越来越会钻法律空子了。明明就是需要加班才能完成任务,却动不动就说“自愿”。 真的是个令人发指的是“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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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容月貌
其实吧,有时候为了项目顺利推进,确实也愿意多加些班。 但前提是公司要明确规定加班机制,保障员工权益,避免一些不合理的情况发生。 互相尊重的相处模式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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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会走-
说实在的,现在这个社会压力大到让人喘不过气来,工作已经够累了,还要想着“自愿”加班的事情,真是越想越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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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离殇
申请加班、自愿加班,我觉得还是要看具体的项目和任务情况。 有些紧急的任务需要团队协作,确实需要大家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 但公司也应该意识到员工的劳动的价值,并给予合理的补偿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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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平
这个话题很有启发性,希望各家企业都能制定出公平公正的加班制度,让员工安心工作,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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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萌
我觉得无论申请加班还是自愿加班,公司的管理层都应该给予员工足够的尊重, 认真对待员工的意见和诉求,而不是用一些空洞的话语来敷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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